“这家伙技术没话说,就是有点狂傲,听我要拉他组乐队,直接说我已经过了创作巅峰期,这两年都没有好作品问世,他过来给我帮忙可以,但加入乐队成为正式成员可不行。
要是搁我年轻时期,他倒是可以加入,这特么说的是屁话,我年轻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
最后我说乐队的主唱是林轩,这家伙才答应了下来,说很喜欢林轩那几首歌。”
闻言,李雄和张非哈哈大笑。
“年轻人嘛,实力出众,狂傲一点也很正常,正是因为贝贝眼光很挑剔,才至今没有正式加入乐队,他的技术在那摆着呢,想要让他加入的乐队可非常多。”李雄笑道。
几人闲聊着,过了半个小时,一个瘦高个,寸头,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非哥,雄哥,壁哥,你们好。”
年轻人走进来,笑哈哈的给他们打了个招呼,然后将目光落在林轩身上,眼睛一亮,伸手道:
“林轩你好,我叫贝贝,我很喜欢你那首《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是我这几年来听过最好的民谣摇滚歌曲。”
“谢谢,很高兴认识你。”林轩笑着和对方握手。
几人继续坐下来聊天,李壁把贝贝的一些事情给林轩讲了一下,两人逐渐熟悉起来。
通过交谈,林轩发现贝贝虽说有点狂傲,但却不是那种让人讨厌的人。
准确一点来说,贝贝那也不算狂傲,而是对自己有绝对的自信,他不会主动贬低别人,更不会把傲气露在脸上,拿鼻孔看人,只是如果你问起他和谁的技术更好时,他也不会假惺惺的谦虚,会直接说他的技术比较好。
林轩倒是挺喜欢贝贝的,真诚而可爱,直率的表达是很多摇滚音乐人的特质。
“哈哈哈,既然大家对彼此都很满意,愿意一块玩音乐,那咱们来讨论一下,乐队叫什么名字吧?”李壁笑呵呵的开口道。
“飞翔乐队?”
“超越乐队?”
“地平线乐队?”
“闪星乐队?”
李壁等人显得很兴奋,先后说出一个个名字,讨论了一下,又统统否决掉了。
“林轩,你以后负责咱们乐队词曲创作部分,也是主唱,是乐队的灵魂人物,你擅长的风格,代表了乐队的风格,你来说说你的看法呗。”张非看向之前一直沉默的林轩。
林轩之前没有参加讨论,就是在想乐队的名字,此刻又想了一下,笑道:“白夜乐队,你们看怎么样?”
“白夜?”
张非念了一遍这个名字,道:“白天与黑夜,有光明有幽暗,有炽热有阴冷。”
林轩接过话头,笑道:“人心也是如此,世界也是如此,分为两个部分,美好和丑恶交相辉映。”
“这个名字有种冲突的美感,我觉得不错。”李雄摸着下巴道。
“也符合摇滚乐的主题,批判丑恶的现象,也激发人们美好的向往。”李壁道。
贝贝同样点头,“我挺喜欢这个名字。”
林轩露出笑容,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名字就定了,以后我们都是白夜乐队的成员,希望我们能做出好的音乐。”
“一定会的。”几人脸上都是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