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放着三种乐器。
周赫煊走到钢琴前坐下,保罗抱着一把吉他,而路易斯身前摆着爵士鼓(架子鼓)。
即将演唱的这首歌,他们只排练了一天。但保罗和路易斯这两个黑哥们儿,在拿到周赫煊歌谱之后,足足花了三天时间重新编曲,把迈克尔·杰克逊的原曲改得面目全非。
是的,周赫煊这次选了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的反战歌曲《e've had enough》。但周赫煊把歌名和部分歌词改了,《我们受够了》改为《我们必须反抗》,歌词“为何你不要这样做?哦不,请不要这样”改为“快停止你的暴行。停止!我们将反抗到底”。
在两位黑人歌王的编曲下,这首歌的前半段基本保留原版风格,但后半段从哀求变成了积极抗争。
路易斯的架子鼓和周赫煊的钢琴声同时响起,保罗偶尔扫动吉他琴弦,一段典型的摇滚前奏就此出现。这段前奏长达20秒钟,三人还没开口唱歌,就已经引起台下数千观众的兴趣。
这是什么音乐风格?
观众们面面相觑。
1940年连节奏布鲁斯都还没出现,更别说是摇滚了。现场的一些白人观众直接皱起眉头,因为他们听出了布鲁斯和摇摆乐的味道,前者只有低贱的黑人才会喜欢。
此时的美国乐坛,正是三分天下的年代。
黑人和底层贫民喜欢听布鲁斯和摇摆乐,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喜欢听叮砰巷歌曲,中西部农村则喜欢听乡村音乐。
未来摇滚乐的诞生是怎么来的?
首先,布鲁斯和摇摆乐融合为“节奏布鲁斯”。接着,叮砰巷歌曲进化为“波普音乐”。当“节奏布鲁斯”与“波普音乐”撞到一起,再掺杂部分乡村音乐的特性,摇滚乐的雏形就诞生了。
可以说,摇滚乐的出现,其实意味着美国战后的种族和阶级融合。这种音乐类型能否被1940年代初的美国人接受,没人能够保证,反正周赫煊是无法预料的。
“一个年轻的生命永失所爱,却无人能解释原因何在,他在黑暗中看不到未来。”
“她为这又一桩暴行所害,无辜的质问上天,为什么她要承受丧父的悲哀?她问身穿黄制服的士兵,你有什么权利选择,哪个该死,而哪个又能活着?并且你看到他也没有试图逃跑,我爸爸他手无寸铁。”
保罗首先开口演唱,他擅长的是黑人灵歌和叮砰巷歌曲。在他的演绎下,这段摇滚充满了宗教味道,仿佛是战争难民在用上帝的口吻质问侵略者。
“在那遥远的地方,一个小村的中央。一个可怜的男孩,还有他破旧的玩具就躺在那里。他太小,还无法理解事实真相。他无法安睡,大地在震荡。他的父亲紧握他的手掌,哭喊嘶嚎。他的妻子正慢慢死亡,他得解释这一切,还得独活在世上。”
路易斯被誉为爵士天王,他一改过去的轻快潇洒,这段歌词变得低沉苦痛。
“为什么他的母亲会离开人间?这些士兵来这里做什么?如果真是为了和平,为何又挑起战火?”
周赫煊唱的是一小段高潮,连续几个疑问句,声音变得越来越尖锐。由于他唱功不足,直接变成了破声嘶吼,但却表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愤怒和悲伤。
面对这种全新的音乐形式,台下观众从最初的新奇或不屑,慢慢变得能接受。特别是年轻人,他们对此非常喜欢,单纯的喜欢,就像追逐时髦一样。
直到进入副歌部分,摇滚节奏越来越明显,完全迥异于这个年代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