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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一章冤案?无奈……(1 / 2)

五月初五便是端午,晋朝的《风土记》中对端午的解释最为贴切:仲夏端午。端者,初也。


华夏文明千百年来的传承与继承下,端午到了大宋便已经很繁华了,对于百姓们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节日,最主要的便是为了纪念那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


但在这个时代,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应该知晓,粽子这东西要比屈原晚上四百多年,怎么可能是纪念屈原的呢?当然赵祯绝不会提及此事,大部分的人也不会说这种事情,毕竟这是在宣扬忠君爱国的思想,谁反对便是另有图谋。


在这个欢乐的节日里,北京府府衙却炸了锅,衙门的大堂中呆立着一个年轻的妇人,从她的衣着上看应该是出自富贵之家,单单是她身上的那件碧雅轩成衣便要十贯钱才能拿下。


在大宋,妇人是极少出面上告的,更何况这样的富贵人家的妇人,哪个不是尽量的少出门以免传出闲言碎语坏了名声?


但今日不同,那妇人的怀中抱着的却是一个湿答答的棉布小袄,鲜红的小袄不断的向下滴水,混合着妇人的眼泪很快在地上形成一小滩水渍。


自从一府分三衙之后,知府事就很少负责审案子了,多是交由提刑司处理,但今天的案子不同,所涉及的乃是媳告公婆,和子告父差不多都算得上人伦大逆,何况是富贵之家,影响甚大。


府衙内的旁观之地已经站满了百姓,刘昱不禁感叹一声,自己这个北京府知府事又要倒霉了。这件案子其实简单,但却涉及到风俗民俗的问题“五月子不举”,这一下便十分棘手,何况是儿媳上告公婆,若是告输了,怕是以后无法做人。


自汉代以降,人们认为五月五日为恶月、恶日,且有“不举五月子”之俗,即五月五日所生的婴儿无论是男或是女都不能抚养成人。一旦抚养则男害父、女害母。


而显然这女子怀中抱的便是那死婴,模样凄惨无比,整个人仿佛被抽走了生气一般呆呆的站在哪里,即便是升堂的“威武”之声也没让她有多少神采。


刘昱无奈的拍下惊堂木道:“苦主击鸣冤鼓者姓甚名谁,又所告何事何人?”


那年轻妇人膝盖微微弯曲的唱诺:“民女杨秀,击鼓鸣冤,转告公婆溺杀吾儿!”


随着杨秀的话整个府衙哗然,不是因为这件案子,而是因为杨秀的举动,溺死婴儿在原先并不少见,非五月初五才这么做,遇到打在年或是兵荒马乱的时候,百姓无力抚养子女便会这么做,实属无奈。况且公婆溺死自己的亲孙子也是为了杨秀夫妻二人好,五月子害父,女害母,既然是为了你好,你还岂能山告公婆?


这案子基本上不用审理,刘昱清了清嗓子到:“儿媳上告公婆此大逆也,本官见你痛失爱子速速离去。”


百姓们自然是支持刘昱的做法,妇人嘛!就该逆来顺受,就该听公婆的,你哪有公婆知道的多?哪有公婆见识广!


甚至有读书人在一旁大声的念叨:“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从四德一字不漏引的四周百姓一致叫好,这年头读书人可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对读书人的好感也越来越高。


那妇人并不离去,而是跪地道:“启禀大老爷,民女亦要上告,非恨公婆也,乃为后世之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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