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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1 / 2)

阵难过。


莫子瑜轻轻地搂着唐佳怡柔软纤细地腰,轻声问道:“是不是想他了?”


一向羞涩地唐佳怡竟然坦然地点头。“是啊。我好想他。已经离开他六天了。这是我们分离最长的一次了。”


“记得有一年春节,家人要回爸爸老家过年。老家在山区,离明海很远,坐了一天一夜火车才到。爷爷、乃乃、还有外爷、叔叔、姑姑、表哥、表妹他们都在,家里很热闹。可是我吃完年夜饭就吵着要回去。所有的人都不肯,妈妈甚至还打了我两巴掌。那是她第一次打我啊。说我太不懂事。好不容易回家一次,怎么能吃顿饭就回去呢?可我就是不愿意。一直哭,一直哭。从晚上哭到天亮,不吃东西不睡觉。他们急的没办法,只好让爸爸先送我回去了。他们都不知道原因,其实我就是想看看枫哥哥啊。他和王乃乃两个人过年太冷清。我怕他会寂寞。”想起原来的事,唐佳怡甜甜的笑了起来。那笑容干净透彻,美的像坠落在如人间的精灵。


“傻瓜。”莫子瑜一阵心酸,抱着唐佳怡的腰紧了紧。真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女孩子,很小的时候,隔壁突然搬过来一个男孩儿后,她的人生便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假如一个女人能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哭自己笑,分别了思念,在一起时仍然想念的男人,那何偿不是一种幸运?很多人寻觅一生而不可得。那才是悲哀。”作画的女子背着画板白衣飘飘地走来。


“表姐,画作好了?”莫子瑜闻声,笑着向白衣女子打招呼。


“子君姐姐。”唐佳怡和吕茹也打了招呼。唐佳怡的脸上红色更重了一些,这种事说给自己的闺秘还好,被并不熟悉的人听见,还是有些害羞。


白衣女子微微点头。看着唐佳怡说道:“收获是一种幸福,付出也是一种幸福。有个值得自己付出的男人,便要好好珍惜。”


“嗯。”唐佳怡小声答应。


“哈哈,子君表姐,你还好意思说别人呢?是谁一跑就几年不回去的?舅舅舅妈的头发都急白了呢,都在c心你的终身大事。你说你也奇怪,那个任航也是个有名的美男子,和你又是门当户对,你用的着躲人家吗?”莫子瑜取笑着。她从小就非常崇拜这个表姐,不仅人长的漂亮,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处事有条有理,说话温婉和气。很像古时候的那些绝代佳人。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我和他无缘。”莫子群仍然是那幅淡淡的神情。


“那你和谁有缘啊?表姐,你不会是有喜欢的人了吧?”


莫子君看着蔚蓝纯净地天空,像是入了神一般,久久的不语。


“唐佳怡同学?唐佳怡,真的是你?”一个欣喜的男声打破了这边的清静。


第六十五节、名师寻高徒


几人循声往去,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人正往这边走来。满脸笑容,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唐佳怡看到来人也有些惊喜,开心地喊道:“李墨老师。你也来西藏了?”


唐佳怡这一喊不要紧,其它几个女孩儿都诧异地张大了嘴巴。李墨?那个被称为音乐教父,苏醒、陈瞳、张悦、李潜流以及近年红透中国的大明星沈蔓歌都是他弟子的李墨?


一般搞音乐的人都是与年轻、时尚、张扬、叛逆等词语联系在一起。她们怎么也没办法把李墨这个名字与眼前这个穿着一身白色丝绸唐装,拄着拐杖的老人联系在一起。


“哈哈,许你们年轻人来,就不许我老头子来啊?”李墨笑着和其它几个女孩儿打招呼,和蔼可亲,没有任何架势。


“不是了。李墨老师那么忙,怎么会有时间旅游呢?”唐佳怡红着脸解释。除了在林枫和几个好友面前不容易害羞,在其它人面前唐佳怡的脸色总是很薄。


“我一个老头子有什么好忙的?哎,走累了,歇歇脚。”李墨看到不远处有坐亭,径直往那边走去。回头对着几个女孩儿喊道:“小姑娘们,你们也过来歇歇吧。”


几人相视一笑,便都跟了过去。


李墨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唐佳怡,是越看越喜欢。忍不住又想旧话重提。“唐佳怡,高考了吧?”


“嗯。”唐佳怡含笑点头。


“成绩不错吧?我在一中调过你的档案,你的成绩相当的优秀啊。连续三年取得年纪第一名。实在是很难得。”李墨由衷地赞赏道。


“李老师调过我的档案?”这事儿学校没给唐佳怡说过,她也是今天才知道。“”李老师夸奖了,我也只是比别人多努力了一些而已。”


“哈哈,我可不是夸奖啊。小赵———哦,你们赵校长可是对你赞不绝口啊。还说他的女儿要是能有你一半的好,他宁愿每天吃斋理佛。唐佳怡,我上次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李墨看着唐佳怡认真地提问。


“李老师,我觉得我不适合走那条路。舞蹈上的生活虽然精彩,可我还是想平平凡凡的生活。”唐佳怡再一次的婉言拒绝了李墨地好意。她对这个老人满是尊敬,连续几次的拒绝他真的很过意不去。可她真的不想做个受人追逐的大明星,他只想能考个好些的大学,毕业了找份薪水高一些的工作,然后买车买房,每天和枫哥哥相依相守就好。


在她心中,一万人的疯狂呐喊“唐佳怡我爱你”及不上林枫亲昵地拍着她的小脑瓜说“傻丫头。”


“唉,真是可惜了一个好苗子。唐佳怡,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何这么讨厌做明星呢?把自己动听的声音带给大家不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吗?这这种行为是在向人类的耳朵犯罪。”李墨有些生气,忍不住给唐佳怡扣了顶大帽子。那一次高中生歌唱比赛时,主办方邀请他做评委。正好学校没有什么事,他也想看看能不能从高中生里面找出一个两个有潜质的学生拉到身边进行培养。


当时唐佳怡上台唱的是沈蔓歌那首非常走红的《一眼千年》,表情青涩站在台上还有些紧张的女孩儿给他的印象并不深刻。如果长的好便能被他选中的话,那他每天都要招几百个学生。而不至于活了几十年,也就寥寥几个弟子。


开头几句也只能说是中规中矩,虽然很有蔓式风格的味道,但模仿的再好也不能入他的法眼。几句之后,唐佳怡的嗓子放开了,动作也自然了些,这时嘴里出来的音调便让快要睡着的李墨精神为之一震。


唱情歌最重要的要素是什么?


嗓音好。对,这只是一方面。


以李墨的理解就是,唱情歌最重要的便是要有情。爱情、亲情、友情。只要加入一些真挚地感情元素,这首歌的味道会立即浓厚了起来。而唐佳怡当时的表现折服了所有的观众,七名评委,其它包括既是观众又是评委的李墨。


在比赛结束后,有关方面的领导请他上去发言,本来不喜欢这种官僚作风地李墨破例上去讲话了。


他只讲了三句话。“唐佳怡不错。如果他愿意,省艺术学院的大门随时为她开放。”


话虽然简单,但却引起了轰动。第二天的省报娱乐版块还特别刊登了这件事。可让他遗憾的是,唐佳怡并没有主动去接他抛出去的橄榄枝,甚至在自己特意地找她时也被他拒绝了。


唐佳怡并没有因李墨说的话而生气,相反,心里感激更甚。“李老师,对不起,我真的不能答应你。”


“唐佳怡,你告诉我,你喜欢唱歌吗?”李墨不死心地问。


这个问题让唐佳怡有些措手不及。说不喜欢是骗人的,又有几个女孩子不喜欢唱歌?她没事时也喜欢哼唱一会儿。喜欢?这么回答如何向李墨解释拒绝的理由。


李墨看到唐佳怡的表情不由得有些开心。“不喜欢音乐的人怎么能唱出那真挚感人的歌?不喜欢音乐的人怎么会去参加比赛?唐佳怡,你到底有什么苦衷?是你家人不同意?这个交给我,我今天晚上就坐飞机到明海,亲自到你家里做你父母的思想工作。”


“不不不。”唐佳怡连忙摇头。她不愿意让父母知道自己唱歌方面的才华受到李墨赞赏地事。“李老师,不是家里人的原因。他们很支持我,是我自己———不愿意站在舞台上的。”


“唉,和当初的沈蔓歌一样才华惊艳。只是她最终被我说服了,你却———”。李墨轻轻的摇头,失望的表情让唐佳怡很内疚。


“对不起,李老师。”唐佳怡站起身向李墨鞠躬。这是一个值得她尊敬地老人。热爱音乐,一生都奉献给音乐事业。他带出来的徒弟,每一个都站在中国音乐地顶端。


“哈哈,没事。人各有志,是我过于执着了。你的学习成绩好,这次应该能考上国内最好的大学了。好好学吧,无论以后从事那一行,能对的起自己的良心就行。”李墨也是一代大师,虽然惋惜,反而过来安慰这个脸色带有谦意地女孩儿。


————————


“————长的帅可以做小白脸啊,傍个富婆,以后就衣食无忧了。你看那个林枫,长的还不如你,人家都能傍上沈蔓歌————“


“就是,我太佩服那哥们了。做小白脸能做到他那种程度也算是修成正果了———”


一群青年男女从亭子旁边经过,显然正在议论最近的娱乐话题,支言片语传入亭子里面坐着的几人耳朵里。


莫子瑜知道情况不妙,回头想要劝慰唐佳怡时,她已经脸色铁青地站了起来。径直地往那一群青年男女走过去。


“你刚才说什么?”唐佳怡指着一个阳光帅气地男孩儿问道。


看到有美女拦路,几个男生眼睛立即亮了起来。旁边的伙伴指着那个帅气地男孩儿笑道:“丫挺的,桃花运太旺了,跟侬一起心理是极度不平衡。”


男孩儿摆出自己最迷人的笑脸,用不太标准地普通话回答美女地问题:“哦,我们在议论最近的娱乐话题呢———林枫与沈蔓歌———”


啪。


帅气男孩儿地话还没说完,脸上就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个耳光。俊脸上多了一个紫红色的手掌印。


“你———疯了———”帅气男孩儿捂着脸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时候莫子瑜、莫子君、吕茹、李墨也跟着跑了过来。把像只张牙舞爪像只小猴子的唐佳怡拉在众人的身后。


事情在李墨的调解下解决了,几个男人也知道自己没办法对这几个女孩儿和一个老人怎么样。女孩儿一个比一个漂亮,不舍得下手,老人———不敢下手。李墨只是给了被打的那个男孩儿一张名片,说有机会找他拍部偶像剧。那男生便什么问题都没了,开心地都想大叫几声。


“枫哥哥,我明白你不是那种人。”唐佳怡看着远方喃喃说道。


第六十六节、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林枫一边唱着跑调跑到大西洋的儿歌一边坐在小阳台上搓着盆里的脏衣服。与沈蔓歌的绯闻依然被炒的如火如茶。看样子没有一个月的时间是平息不下来了。


林枫曾给于洋打过电话,问酒吧的情况。于洋在电话那边笑的合不拢嘴。他告诉林枫,因为林枫和沈蔓歌的绯闻事件,而且咆哮吧又被媒体爆光,每天有大量观众涌进酒吧想看看沈蔓歌的绯闻男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就算看不到人,感受一下儿那里的气氛也好。虽然林枫这个销售王不在了,但是酒吧现在的营业额逐日上升。成了整个明海市人气最旺的酒吧。于洋再次委婉地提出,让林枫每天去酒吧晃一趟,薪水好商量,又一次被林枫骂回去了。


刚把衣服晾完,床上的手机响了。擦了擦手,一看显示号码,竟然是野蛮女李璇。自己好几天没去上班了,难道她有意见?林枫知道,她可一直看自己不顺眼。


“喂,李大小姐,找我有什么事啊?”林枫按了接听键,嬉笑着说道。


“林枫,你现在在那儿?”李璇的声音在那边儿有些急促。


“在家。怎么了?”


“你家在那儿?”


林枫说了自己住的地址,再次问道“怎么了?有事吗?”


“二十分钟后我去你楼下接你。”李璇说完这句话就挂了电话。看来李璇有什么事情很紧迫。


美女相邀,自然要梳妆打扮一番。林枫把几条牛仔裤提到太阳下面比了比,选了条最干净地穿上。换上一件末曾穿过的蓝色t恤,再加一双夹脚拖鞋。对着屋子里那块唐佳怡送来的镜子照了照。扣掉眼角一块洗脸末洗干净的分泌物,满意地点了点头。嗯,祸国殃门。


林枫晃晃悠悠地下楼时,李璇地银色宝马6系正好驶进小院。楼下一群正在打牌地大爷大妈看到有车开进来,都好奇地张望。看到林枫下来,李璇从里面推开了前门。显然,她是要林枫坐在副驾驶室。


一些仍然潜伏地记者看到这样的新闻,激动地像是中了双色球头奖,对着林枫一次次快门。又有题材了。


“找我什么事?”林枫把身体舒服地靠在柔软地靠背上,眼睛瞄着李璇问道。


“借你用一天。”李璇熟练地发动车子。宝马倒着往外面驶去。


“借我?”


“是啊。反正你呆在家里没事做。”李璇笑着说道。


“目的?价钱?”林枫的问题简洁明了。


“今天是我们集团二十周年的周年庆典。总部要在省城举办一个庆祝酒会。本来我是不愿意参加的,可我父亲一定要我去。”李璇解释道。


“你说的好像不关我什么事。”林枫没听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到时候会有很多父亲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和政府官员到场,我爸这么催促我却的原因是因为————我在美国上学时有个同学,他父亲是iem集团的总裁。和我父亲的商业有共通之处,便在我的介绍下结成了合作伙伴。今天我那个同学也会从美国赶过来。他在追求我,我告诉他我已经在中国有末婚夫了。他不信,所以,找你假扮一下儿。”虽然故意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说到被男人追求时脸色还是抹上了一丝红润。


“那是好事啊。有人愿意娶你了还不赶紧把头上搭块红布嫁出去,躲人家干吗?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这么没眼光的啊。”林枫可算找到个机会打击李璇,自然不会放过。


“哼,喜欢本小姐的人多着呢,不用你c心。你扮好自己的角色就行了。”


“扮演自己的角色?你的末婚夫?如果他还不相信的话,那我们能来个法式热吻证明给他看吗?”林枫色眯眯地看着李璇性感的嘴唇问道。


“你敢动我一下儿,我把你揍成美国热狗。”李璇狠狠地瞪了林枫一眼,然后专心致志地开车。


从明海到省城需要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李璇把车开到省城地购物广场。停在一家服装店门前。


林枫抬头看了看,是一排简洁流畅的英文字母:givenchy。


“我们到这儿来干吗?”林枫奇怪地问道。


李璇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你觉得你这身衣服适合去参加宴会吗?”


“这里面的衣服很贵吧?我可买不起。宴会我也不参加了。”林枫转身就往门外走去。害得跑出来迎接的服务小姐莫名其妙。


李璇一把拉住他,红着脸小声说道:“我付钱。行了吧?”跟这种男人出来,真是丢人啊。


“嗯。————试试吧,有合适的就买,没合适的就算了。”林枫笑眯眯地跟着李璇进店了。


“有什么可以帮到两位?”穿着职业套装的服务员过来礼貌地询问。


李璇拉着林枫在店里转了一圈后,目光被橱窗里的一套带有浅色条纹的黑极西装吸引。“帮我把那套衣服拿过来。”


“好的,请稍等。”服务员并没有因为林枫的寒酸打扮而稍有怠慢。不一会儿,橱窗模特身上那套西装被扒了下来,送到李璇手上。


“小姐,这款是givenchy品牌今年的最新款,每个一级城市只限卖一套,是纪梵希的颠峰之作。严谨中透着自然,以流畅的线条和舒适的视觉与穿着感受著称。有浓郁地英国贵族气质。受到各个国家的名人拥戴。”


“嗯。我们先试试。”李璇把衣服递给林枫,指了指试衣间。


林枫抱着手感极佳地名贵西装正要去换衣服时,李璇又叫住了他。挑了件淡粉色的尖领衬衣递了过去。


拥有高素质高学历的服务员和李璇聊起最近的衣服款式等潮流话题,当林枫换了衣服走出来时,两人都有些惊艳的感觉。


是的,是惊艳。林枫给人的印象一向是不修边幅,衣服、鞋饰不管搭配不搭配,都往身上套。那时候的他给人的感觉只是很清秀。当他换上李璇帮他挑选的这套西装后,整个人的气质便焕然不同。


身材高挑修长,气质高贵典雅,有股英国古老世族的公子哥风范,面相清秀,笑容很邪,像只占了很大便宜的小狐狸。


李璇前后打量了一番,越发的佩服起自己的眼光了。当她注意到林枫的脚时,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林枫的脚下还穿着他那双半旧的夹脚拖鞋。


李璇提起林枫的裤子看了看脚码,又跑去选了双欧版黑色皮鞋。让林枫坐在沙发上,自己亲自蹲在地上给林枫换鞋子。


林枫心里有些异样,没想到这个野蛮女还有这么温柔的一刻。一低头,眼神正好探进李璇敞开衣领的深深r沟里。


阿弥佗佛。我佛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反正看了也是没看。林枫肆无忌惮地万事皆空起来。


第六十七节、oh,mygod!


“紧张吗?”李璇看着林枫漫不经心地样子有些生气。没来由的,心里又有丝开心。没有女人会喜欢一个胆怯懦弱地男人。


“有什么好紧张的?又不是来见岳父。”林枫撇撇嘴。刚刚被拉过去做了个发型,配上那身名贵西装,此时的林枫实在有些英气人。只是表情太可恶了些。一幅痞子样。完全没有人家那些世家公子的高傲冷酷。这就是所谓的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吧。


“林枫,你是不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李璇把车开进地下停地场,熄了火后转过脸看着林枫,认真地问。


“有啊。谁骂了我我就打他,谁打了我我就杀他。怎么可能不在乎?还有我今天的薪水,你不给我我还跟你急呢。”不想回答的问题,林枫总会王顾左右而言它。人生在世,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在乎?名、利、女人,总会有一样让你动心。即使幽居深寺的僧人也在乎能否涅磐成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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