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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部分(2 / 2)

“—%%##”(食人族语)——


“漫歌漫歌,祝你快乐。”


“蔓式歌迷,天下无敌。”


“我们的偶像是——沈漫歌。ye——


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在这群疯狂支持者的带动下,其它的沈漫歌歌迷也开开始大呼小叫起来,并且跟着蔓式歌迷的会员一起喊着他们那千奇百怪的口号。一万两千人齐声尖叫,声音越来越大,声势也越来越让人震惊,整个会场起来——一。漫歌我爱你食人族版本的时候晕了过去,有保安快速地送他出去抢救。有三辆救护车就停在体育馆门口。主办方早就算准了现场太过热烈有心脏病的歌迷会激动的晕倒。果然不出他们所料,开场不到三分钟已经送出来第一个。特别医疗救护小组的负责人赶紧给总部打电话,请求再派三辆以上的救护车和多名医生过来支援——当他挂掉电话时,保安正把第两个晕倒的观众给抬出来——


沈漫歌的第一首歌就是以春天这个主题为主打的《葬花》,歌迷改编为《红楼梦》里面黛玉葬花的故事。而沈漫歌也身穿古装,长发高高挽起,后面编了几条小辫,而她本人也极具古典气质,一幅极具亲和人的林妹妹形象很容易的就被她演绎出来。


“今日葬花有侬知


它日葬侬有谁知?


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


便是红颜老死时——”


沈漫歌在桃花树下穿梭,深情地歌唱,依然是蔓式情歌的风格,声音悲伤而具有穿透力。歌迷们的疯狂喊叫逐渐平息,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所有的人都沉默下来,静静地沉溺在沈漫歌的声音和她通过歌词而幻想出来的画面里。凄凉、哀伤,悲花伤秋,以及生生命的无奈。闻之领人黯然泪下。已有不少女歌迷开始落泪。


包厢里的人也沉溺在沈漫歌的声音里,久久的无人说话。好一会儿,李墨才感叹地说道:“漫歌又做了一次超越。原来她的音乐还有迹可寻,偶然还能发现人工雕凿的痕迹。现在她的声音越来越圆润自然,是在说话,像是在讲


但就是不像在给人唱歌,给人表演。”


李泽明赞赏的点点头:“是啊。漫歌在音乐上的天赋真的是无人可及,每一次都能让人发自灵魂的震撼。这首歌应该是为了这场演唱会新出的吧,真是不错。但愿能多出几首。”


“太漂亮了。太漂亮了。”刑恒基不停地点头。转过头问一脸痴迷的林枫:“林兄弟觉得如何?”


林枫正想的入神,唐佳怡推他才让他惊醒,迷茫地问:“嗯?什么?”


刑恒基抚掌大笑起来。“哈哈,林兄弟不用回答我就已经知道答案了。从你的表情中就能看出来。今天这场女神演唱会倒是名符其实啊。”


“他问我什么?”林枫摸摸鼻子问坐在旁边的唐佳怡。


“他问你漫歌姐姐是不是很漂亮。”唐佳怡含蓄地笑着说道。


汗!原来是这个问题。


难道他能从自己的脸上得到答案?自己刚刚就是在想假如让漫歌穿着现在这身衣服上床肯定很刺激——其它的~。到有穿古装扮林妹妹的啊——


当沈漫歌轻轻地吐出最后一个音符,歌迷们再次欢呼起来。那各国版本的沈漫歌我爱你又把现场几个歌迷送出了体育馆,住进了门口的白色面包车。


一曲结束,沈漫歌并没有退到后台。依然站在桃花丛里,微笑着看着台下的观众。


“谢谢大家能来看望漫歌。我很开心见到你们。其实,我对这次的演唱会名字——女神演唱会是很不满意的。一方面,我那算什么女神啊。另一方面我觉得——我更想称它为感恩演唱会。没有你们的支持,就没有漫歌的今天。你们为我做的太多太多,而我给予你们的又太少太少。这对你们不公平。


感恩演唱会,这个名字才更能表达我的心声。我能回报给大家的也只有我的歌声和一句微不足道的谢谢。谢谢你们的一路同行,谢谢你们的不离不弃。一首《俘虏》送给大家——”


林枫正专心致志地欣赏自己在舞台上的绝代风姿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掏出来查看,是一条短信。“发现可疑目标。”


林枫的眼睛眯了起来,没想到他们还是追来了。拍拍唐佳怡的手,歉意地对大家说道:“我去下洗手间。各位慢慢欣赏。”


和众人告别后,林枫直接往后门走去。爬到体育馆屋顶处的一个屋檐,对着趴在那儿的两个男人问道:“怎么样?”


“刚刚有一个可疑人物在后门溜达,鬼鬼樂樂地在这周围瞄了一会儿后,又离开了。走路的步伐很轻快,像是练过武的样子。我们怀疑他是敌人探视的先头部队。”一个身体健壮地中年男人看着林枫恭敬地答道。


“嗯。继续监视。”林枫点点头。又从屋顶上朝着地面的空旷处和远处的角落扫视了一眼,笑着说道。


“林枫向前攀爬,看到屋梁上坐着一个女人,旁边一把长径狙击步枪散发出肃杀的光芒。林枫走过去坐在女人旁边,轻轻地搂着她在风中稍微有些冰凉地腰肢。


“冷吗?”林枫轻轻地问。


“不冷。”女人轻轻地把头靠在林枫身上,微微摇头。


“对不起,师叔。”林枫歉意地说道。让她去保护自己的另外一个女人,而且两个女人都与自己有密切的关系,这样对她不公平。本来林枫是让她也进去欣赏沈漫歌的演唱会的,她执意不肯。她说外围的人手本就不足,而且,没有比她更出色的狙击手。林枫答应了,但心很疼。


“以后不许再对我说这种话。我做的都是我愿意做的,你不欠我。我不做的都是我不愿意做的,谁拿枪着我也没用。”林淡妆用鼻粱在林枫的鼻子上磨擦着。


“嗯。我只是希望我的女人不受伤害。谁也不能动我的女人。”林枫用力地搂着林淡妆地细腰,看着下面正向这边走来的一群黑衣人说道。表情冷酷,话语森冷。


第264节、洪门二王


听到林枫的语气不对,林淡妆抬起头,也看到了正向后门走来的一群人,娇笑了一声,在林枫的嘴唇下快速的亲了一下,从林枫怀里爬起来,走到了自己狙击枪的位置,端起枪,从狙击镜里跟踪他们行走的轨迹。


“一个、两个、三个——一|汹汹了。看来大师伯把我的那点儿老底全卖了。他们是知道我和漫歌的关系,算准了我一定会在这里,所以这次是要来大开杀诫了——就算是只搞些小破坏也不行——”林枫冷笑着说道。


“他们都是些高手,好像知道我们埋伏的有狙击手。都在刻意的寻找遮掩。”林淡妆轻声说道。


“不是猛龙不过江。上次他们已经死了一个废材。这次再不拿点像样的东西出来,恐怕会被殆笑大方的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下去迎接他们。”


林枫笑着拍拍林淡妆的香肩,身边快速的消失在这屋顶上——


“丰雅,你觉得林枫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一年身材短小身体却异常结实,头发染成火红色而根根竖起的男人问旁边跟他并肩而行的儒雅男人。眼神很犀利,仿佛充满了火药味,随时都是一幅要与人动手的架势。


“一个有头脑的疯子。”儒雅男人笑着答道。这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五官并不见得多么精致,甚至鼻子有些矮、眼睛有些小、眉毛也不是那么浓,但他的气质极好,举手投足间成熟男人的风度便流溢出来。而且说起话来语速极慢,认真的看着你的眼神,很尊重对方的感觉。


“有头脑的疯子?什么意思?”红发男人有些不明白,疑惑地问道。走在两人前面的是一群黑衣人,他们不停地做着各咱不停地闪避动作,而且靠墙很近,根据红馆与这边形成的角度,如果他们在那上边安排狙击手的话,很难对他们造成什么威胁。


“你也是疯子,打起架来一幅不要命的架势。但你从来不用脑子。所以你是没脑子的疯子。他也是疯子,诛杀师伯,灭长老会,并对自己的同门血腥清洗。他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这个人不会受世俗或者其它人的约束,行起事来肆无忌惮,成功率也极高。而且在与咱们洪门开战的情况下还敢跑到香港看一个女的演唱会,这还不算疯狂吗?但是他疯的有脑子啊。”儒雅男人抬头看了看红馆屋顶几个最适宜安排狙击手的地方,嘴角温和地笑了笑。在他们来之前就有不少人对这边进行了勘察,对几个重要位置也特别的留意过。所以,那些地方肯定是自己人避开的地方,不然,有三个以上的高超狙击手,自己这边就要损失惨重了。


“但是他那个废物大师伯说他不过如此啊。他说自己是遭到他们师徒的偷袭才会这样。”边炎奇怪地问道。他对丰雅说他是疯子并不生气,只是前面那三个修饰词语让他有些不舒服——没头脑。,没头脑的人最恨别人说他没头脑了。


“不过如此的话他会落慌而逃?偷袭?连自己的同门都会用这种手段的人才更加的让人心悸。他还说那个林枫的手段不过如此呢,结果派出去的前几拨人不都有去无回?没一个人能走的出成都。”丰雅冷笑着说道。那个废物无论扯再多的理由为自己的行为狡辩,终究逃离不了失败者的命运。这一代的洪门少主如此睿智,怎会看不穿这一点儿?现在之所以还待他若上宾,只不过还觉得他有利用价值而已。


“哼,那些人失败证明他们的实力不行。而且都是洪门外围的成员,身手有几个能看的过去的?反正我觉得那个林枫不过如此。一个青衣门的小帮派门主而已,也敢与洪门抗争?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这次咱们东西二王亲自出山,我就不信收拾不了他。丰雅兄,我知道你是靠脑子吃饭,但咱们说好了,那个林枫交给我了。我倒要看看他有多么的厉害,让少主这么看重。”边炎满脸不屑地说道,一幅蠢蠢欲试的样子。火红的头发在黑夜里非常的耀眼。


“好啊。没问题。”丰雅无所谓地耸耸肩膀。他是无意与这个好的家伙争夺的,世界上多一些这样的妙人该


的美好啊。出来做任务都不懂得先了解一些对手,i砍——真不知道他这个西王是怎么混上去的。


一行人正往前走着时,正前方一个人影摇摇晃晃地朝着他们走了过来。那是一个清秀的少年,身材消瘦,嘴角懒洋洋地笑着,走起路来两边晃,像只鸭子。


洪门这边的人立即警惕了起来。双手摸在了怀里的枪上。为了保证演唱会的安全,后门通道在前面设置了路卡,没有人能走到这儿来。而这个男人这么大大咧咧地走过来,肯定是不简单了。


“你是谁?给老子滚开。”边炎指着那个走鸭步的少年骂道。


“滚开?我滚了你们杀谁啊?”林枫笑着问道。


“什么意思?”边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唐刀,冷笑着问道。他不喜欢枪,反而更喜欢这边冷冰器。当刀刃滑开皮肤的唰唰声和刺进骨头里的咯咯声音传进耳朵,他就会更加的兴奋,杀起人来也更加的疯狂。这种声音和女人的呻吟声一样美妙。


“他就是林枫。”丰雅在一旁有些无奈地解释道。这个家伙有时候还真是丢人啊。


“你就是林枫?”边炎提刀指着林枫问道。


“靠,刚才你旁边那位帅哥不是提醒你了嘛。又问。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啰嗦,老了怎么办?要在嘴上安个消声器?林枫就是我。你们是洪门的什么人?好像很有来头的样子?”林枫眯着眼睛问道。


“我是洪门的西王边炎,他是洪门的东王丰雅。嘿嘿,小子,这次你可以死的瞑目了。我们洪门这几十年来还从来没有同时派过两个王去执行一个任务。你让我们破例了啊。”边炎本来是和丰雅走在最后面的,现在边说话边往走前,一直走到最前方,和林枫面对面的位置。


林枫的眼角睑了睑。洪门四王,天下无双。这句口号显然稍显夸张,但也足见四人在江湖中的地位。洪门有个规矩,凡是新门主上位,都会选择四个人做为辅佐。分别为东王、西王、南王、北王。其以北王最谓位高权高,然后是南王、其次分别为西王、东王。而这四个人各自镇守一方,负责各个区域的所有事项。如果他们四人同时背叛的话,可以把门主架空。但洪门数百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四王背叛的事情,偶尔有一个两个背叛,但也很快就会被扑灭。


既然和洪门开战,又怎来对这一任的洪门四王不熟悉?这个西王名曰边炎,一头天然的红发非常显眼,而且性格也异常暴烈,喜好杀人噬血。当然,这样的人林枫是不放在心上的。洪门里面也有不少这样的人,甚至林一和林二杀起人来都不比他差。但是这个东王丰雅却不得不让林枫留心。虽然这个人的排名位置在四王中非常靠后,但深得现任洪门门主的赏识。听说他和现任门主是知交,在这一次为了门主之位而内部争斗时,他出谋划策立下了不少功劳。这次新任门主能顺利登位,他在其中应该居首功。这应该是一个智慧型的人物,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出手,但林枫怀疑他的身手并不比他的智慧差。所以,林枫忽略了边炎,眼神反而和丰雅做了几次交流。


林枫不屑地对着边炎摇摇头,讽刺地说道:“什么东王西王?我只听说过芙蓉王。怎么,你想冲上前来是想和我单挑?”


林枫知道这种性格暴烈地人最受不得激,他们那边人手众多,而自己这边只有杀手科的二十四个人。前门还有数万进不了场地沈漫歌歌迷,林枫怕洪门的人在里面煽动闹事,就派了一半的人在那边支援维持秩序地警察。毕竟,有很多事警察干不了,他们能干的了。而剩下的一半人就留下来和林淡妆一起在后门布防。虽然后门的通道已经在前面卡死,但林枫知道,这对有些人来说是没有的。比如这一群人。


所以,林枫想先和这个西王边炎打场友谊赛。比赛第一,友谊第二,然后找机会把他做了。再对付起来这个丰雅也就容易些。


“不错。我就是来找你单挑的。”边炎提起刀指着林枫说道。


林枫摇了摇头。“你还是让那边东王来吧,你不是我的对手。”


第265节、黄雀在后


演唱会在继续,现在已经进展到了夏的主题。舞台也换成了夏天的场景。海风、椰树、沙滩、成群结队飞起又落下的海鸥,沈漫歌穿着绣花格子长裙在海滩上行走,时不时地还从少里捡起一只可爱的小贝壳。长发和裙角被海风吹拂,那双洁白的小脚丫时而探进海水里,仿佛受不了那份凉意又轻快地收回来——


忘不了你黑夜里面黑色的眼


忘不了你微笑时丑丑的嬉皮笑脸


那首儿歌我低吟了千百遍


每一次都附带着想你想你突然出现在面前——


车速越来越快


我们越行越远


幸运的是你不曾离开


你是司机你是驾驶员我们一直相伴——


沈漫歌快乐地在海边行走,微笑着歌唱。声音夹杂着海浪和风声,缥缈而又自然味道十足,让歌迷如痴如醉。唯美地歌声配合着那代入感极强地舞台效果,让歌迷有身临其境地感觉。仿佛自己也在跟着沈漫歌在行走,在后面听她歌唱,听她诉说着自己心中关于自己爱情的小故事,开心的或悲伤的,想念的或刻意遗忘的——陪着她一起开心一起难过。


沈漫歌又做了一次颠覆。原来她地歌都是以深情路线。里面蕴涵的感情重的让人透不过气来。不是让人大哭就是让人大笑。而这首《今年夏天》却轻快活泼了许多,淡淡的相依深深的爱恋,如夏天棉花糖的味道,含在嘴里若有若无,却一直让人甜到心里面——


这首歌的作词是沈漫歌本人。当时晚会的导演问她有没有自己做首歌地打算。她就信口答应了。本来作词并不是她擅长的。可那一天给林枫打过电话后,一股深沉地寂寞突然袭来,让人透不过气,然后她开始想念林枫。从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一起飙车、一起逛街、一起在艺术学院的舞台上献唱——一那首《今年夏天》便文思泉涌般写了出来——


李墨一边听,手指一边在大腿上打着拍子,满脸骄傲地说道:“以前。每到夏天,几乎所有的人在ktv唱歌时都会唱梁静茹地那首《宁夏》,估计从今天开始,她们会改唱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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