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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呻吟起来。
“楚郎!”苏沁雪目光温柔地看着楚江南,声音袅袅的,柔柔的,糯糯的,轻言软语,慵懒无力,吐字似乎有些含糊不清,却又一股难以说清的味道,仿佛能把人骨头酥掉一般。
她那曼妙窈窕的身影穿着碧绿的翠烟衫,轻纱披身,曲线玲珑有致,肌若凝脂气如兰,娇媚无骨艳三分。
苏沁雪穿得同样单薄,酥。胸高。耸,柳腰纤细似欲随风摆动,翘臀浑圆而挺翘;雪。白的玉颈下,松敞的领口缝隙中,粉红色鸳鸯交颈肚兜儿若隐若现,暗香浮动,伴着呼吸起伏,骄傲地怒挺,煞是动人。
她全身上下,充满了成熟妖娆的风情。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娇媚让人不可自拔。苏沁雪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种让人难以自制的诱惑,令人忍不住向她靠近,投入她的怀抱里,又或者是期盼她投入自己的怀抱里。
冷凤也是美艳的女人,但是和苏沁雪比起来却又少了一种妩媚的风情。
这时冷凤突然打了个喷嚏,楚江南和苏沁雪两人这才注意到她的衣服还湿着,一张清冷秀丽的俏脸微微仰起,朱红的美唇一张一翕,轻轻颤抖着,送出如兰花一般的清香,那凹凸迷人的曲线给人一种触手可及的诱惑感觉,玲珑高挑的身子在因为寒冷和神经彻底松懈下来的恐惧而止不住的颤抖。
楚江南咳嗽一声,关心的问道:“冷姑娘,你很冷吗?”
冷凤缩了缩肩膀,回答道:“不……不冷……”
她答得勉强,就算真个不冷,但这湿衣服贴在身上,粘粘的凉凉的实在不舒服。
楚江南弄了一些干的木柴,造出一个柴堆,拿出一个火折子,吹了两下,发出盈弱的亮光。
很快红红的火苗,燃烧的火堆照亮了古庙里。
苏沁雪从包袱里取出干粮,递给冷凤,温言软语道:“吃点东西,就不冷了。”
第674章 倩女幽魂
在火光下,冷凤的秀发上滴着水珠,湿透的衣服里边的红抹胸若隐若现,再加上她清丽娟秀的脸蛋和娇媚而含羞的神情,看得楚江南直发愣。
向冷凤细望了几眼,见她神态娇羞、双颊晕红,正值妙龄,却又容色清丽、气度高雅,当真比画里走下来的还要好看,竟会有如此明珠美玉般俊极无俦的人品,实在是不得不让人感叹冷别情虽然长相不咋滴,但是生个女儿却很标致。
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美女啊!算起来她也不过二十出头,成熟的和身体,已经是熟透了的果子了。
楚江南看冷凤,冷凤也偷偷看着他,苏沁雪察觉有异,伸手在前者腰间不轻不重地拧了一记。
湿湿的衣服贴在身上自然不舒服,楚江南似乎看出了冷凤的别扭,便说道:“冷姑娘,你把湿衣服脱下来,我给你烤烤。”
“这……不,不,不……不带用了……”冷凤下意识地一捂,俏脸绯红,而听冷凤吐语如珠,声音又是柔和又是清脆,动听之极,“谢谢公子好意……”
她虽然是江湖儿女,但是在一个男人面前,怎么能脱外衣呢?自己里面只穿着贴身的抹胸跟亵裤啊!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对一个女子如此语出孟浪,何况他娘子还在身旁,哎呀……不管他娘子在不在,都不行……
楚江南连忙摆手示意,然后背过身去,笑道:“冷姑娘不要误会,内人有带换洗的衣衫,若是姑娘不嫌弃,可以先换上,等烘干了你的衣服后再换回来。”
原来是这么想歪了,想到这里,冷凤俏脸“唰”的红透了,她将衣裙褪下,换上苏沁雪的干净衣裳,见楚江南始终被对着她,冷凤心里终于放下心来,她换完了衣服之后,对他说道:“楚……楚公子,好……好了……”
楚江南转身一看,见冷凤穿着苏沁雪的衣裙,素面朝天、身形苗条,长发披于背心,用一根粉红色的丝带轻轻挽住,一袭白衣,火光一映更是粲然生辉,只觉她身后似有烟霞轻拢,当真非尘世中人,待她转过身来,才见她方当韶龄,不过双十年纪,胜雪,娇美无匹,容色绝丽,不可视。
冷凤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但那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又让人不能不魂牵蒙绕。
佳人身形妙曼,容颜明艳无方,楚江南不由眼前一亮。
雨一直下,气氛不算……差点顺手把张宇的歌词给打出来了,气氛相当融洽。
下雨天,野外有地方避雨,而且还有干粮充饥,应该是别无所求了。
三人围坐在火堆边,有说有笑,当然其实是楚江南说,苏沁雪和冷凤笑,他刚讲完了一个冷笑话,现在正讲《倩女幽魂》呢!身在荒山古庙,不讲这个太对不起身处的环境了。
“按说,一个故事一般都会有一个好的开头,但本文却不是这样,至少对于宁采臣来说,完全不好。时间,深夜时分;地点,荒庙里;人物,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虽然长得是玉树临风,但却极为潦倒。”
“宁采臣,他本来是打算进京城赶考去的,说起来,他的家境倒不算好,父亲早亡,家中仅有一个老母在世,所幸祖上还有些产业,勉强支持着让宁采臣读完书,准备进京赶考。”
“他在书院中倒也勤奋好学,只是在进京的路上却结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考生,那些考生家境比起宁采臣当然要强的多,说是赶考,其实倒不如说是享受,花起钱来更是大手大脚,宁采臣虽然家境较差,但也不能显得太抠门,在让人家请了几顿之后,便也回请人家。”
“说到请几顿,当然不可能只是吃喝,有的考生就请大家喝起了花酒,宁采臣家境虽然不强,但一被人家请喝花酒,几次之后,竟也欲罢不能,更恋上了一位叫晓红的。原因无他,只因为他的第一次便是给了晓红。”
“宁采臣动了情,可是别的考生却都知道,再怎么玩也好,却不能耽误了进京赶考,半路上停留几天还可以,要长住下去,却是不可能了。”
“偏偏这个宁采臣却是个情痴,虽然知道要走,却更想赎出晓红来,但此时其它考生已经上路,当然,他也不好意思说借别人的钱,苦于无办法之际,便想到了赌。结果这一赌,把仅余的银子也输了个精光,不但店家把他赶了出来,就连晓红对他都变了脸色。”
“经此变故,宁采臣除了感慨世态炎凉外,还能做什么呢?他心中当然有着诸多的不满,但也不能不去进京赶考呀,而在天色黑下来之后,也不能不找休息地方,不过他的运气并不好,因为今晚他只能在一间荒庙借宿了。但这也是他的幸运,毕竟有地方借宿,好过没有地方,而如果他不是来到这里,那么后面的故事也就不会展开了……”
本来这种荒山野岭,暴雨古庙,孤男寡女,瓜田李下,乃是最佳天雷勾地火的场所,但是在这种鬼天气里,赶路的人,如果还不肯找个地方躲它一躲的话,这个人下是傻子,就二正是神经病这一来,骑田岭侧歪在路边的那一座荒芜多年,破旧下堪的小山神庙,平常的时候,虽然行人不层一顾,不肯在那里面歇息,现在,却变成了躲雨最好的地方,下一会儿,就挤满了各色各样的人。
偏巧今天的行人,似乎特别多,山神庙里,凡是能坐和不漏的地方,全都让人给占满了,躲雨的人,还陆续不断地从外面钻了进来,因此,他们就只好选那雨漏得小一点的地方,站在那儿等雨停了。
“就在宁采臣疲乏欲睡之时,却听一声大喝传来:“呔,快快醒来。”
这声大喝如同一个晴天霹雳一般,吓得宁采臣浑身一抖,疲倦和睡意,愣是收了回去。
“无知小辈,兰若寺是什么地方,岂能让你的在此过夜。”随着声音,一个身形高大的道人出现了。
月光下,只见这道人长了络腮胡子,背后还背有一把大剑,样子看来很凶。
宁采臣当然不会傻到和这个道人争执,因为他看到这道人不光样子难看,还有一把大剑,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主,当下只是缓缓站起身来,小声说:“你倒不说差点吓死我了。”
“你说什么?”那道人一声大叫,这才端详起宁采臣来,笑着说:“原来还是个小白脸,好了,你还是走吧!”
“什么?道长,你让我走?你看这里方圆数里都没有人家,远处还有野狼的叫声,你这不是让我去喂狼吗?道长,你看你天庭,地阁方圆,一看就是个好人的,你绝对不会让我去死的,对不对,你看,我这么可怜的一个人,你不会让我死的。”宁采臣苦苦哀求。
“好了,谁让你去死了,我告诉你,在这里向东三里,有个树林,旁边还有条小河,你去把这野兔洗净了拿回来。”那大胡子道人凑近了宁采臣,瓮声瓮气的说:“我负责生火,到时候我们烤着吃。”
“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回来。”宁采臣说着,连忙远离大胡子道人,接过他递来的野兔,向着树林而去。
“对了,千万不要停留太长时间,尤其是东北方,有狼的。”大胡子道人声音又响了起来,但宁采臣已经走远了,没有听到。
……
避雨的人多了,听楚江南讲故事的人自然也就越来越多,而且他们听不听故事倒是其次,关键是这些人的眼睛,时不时落在苏沁雪和冷凤两女身上,惹得楚邪少相当不快,可是大家都是来这里避雨的,他也没有霸道到喝退众人的地方,只要他们不动手动脚,楚江南决定将心比心,想想自己也的视线也在庙里几个小媳妇的股腚子上扫来扫去,指责别人似乎也不是那么理直气壮。
就在这时,大家眼睛忽然一亮,看到一位十二三岁的小男孩,从庙门外连跑带跳地蹦了进来。
这男孩的样子非常打眼,面孔圆圆地,像一颗玉雕的苹果,该红的地方红,该白的地方白,眼睛黑白分明,神光十足,露出来皆手脚皮r,就像是瑶池玉燕般的娇嫩,丰润圆滑,白里泛红,那一份俊美,就是玉皇大帚座前的金童下凡,也下见得比得过他,端的是人见人爱,使得人打心坎儿里面就欢喜上了,怪不得他们会感到眼前仿佛突然亮了一些一样。
可是,小孩虽长得这么可爱,那一身衣服,却实在不敢恭维,破破烂烂的,少说也有七八十来个补钉,分明是一个出身贫寒的苦孩子,但是穷人家的孩子,又怎么能长得这么俊美白嫩呢?这可就叫人透着不解了。
还有一点突出的地方,就是这个小孩手里,还抱着一只长得又肥又大的大公j,混身羽毛,油光滑亮,全部都是金黄颜色,只是尾巴长得出奇,与普通的公j,不大一样,而且,它蹲在小孩的怀里,安祥沉静,也与一般j动成性的公j不同,如果说不是j吧,大家却又说不出它究竟是个甚么来。
由于这些因素,山神庙里,虽然已经没有甚亮躲雨的好地方,那些先来的人,却下由自主地闪向一边,将自己占的地方,让出一角来给他休息。
小孩非常懂礼,一见大家给他让坐,连忙点道:“谢谢各位大叔!”
然后抱着公j,坐了下来,转头向庙里外望去,像还在等甚么人似的。
楚江南看着小孩,眼中闪过一道精芒,嘴角勾起一抹耐人寻味的笑意。
第675章 再遇菲菲
大家这时再仔细对他打量几眼,不禁又感到奇怪起来,因为小孩穿得虽破,颈子上面却挂了一付金光闪闪的项链,手工之精巧,就是京师名匠,也不见得能够做出来,尤其是项练下端悬的那块长命富贵牌,还镶得有九颗宝石,大家虽然不识货,就凭那条金链的重量,折换白银,也就够人吃过十年八年的了,身上既然有如此贵重的物品,为什么还穿得那么破烂呢?而且,诲藏诲盗,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挂在脖子上到处乱跑,他的胆子也未免太大了一点。
不过,大家似乎还疏忽了一点,如今时值秋季,古树密林,又逢暴雨,气温自然非常寒冷,但自从小孩进入庙里以后,庙里的气候好似突然变了,不但不再冷得令人发抖,而且暖洋洋的,大有小阳回春的味道。
同时,小孩入庙比较晚,在暴雨的下面,至少已经淋了一两刻钟,可是他的身上,却一点水渍也没有。
如果下是大家的注意力,为他那些显著的奇处,给吸引住了,否则,大家一定还要感到奇怪的。
当然,时间稍久,大家也会察觉出来,但在这时,另一件事情,又突然把众人的注意力,给吸引到一边去了。
因为在小孩方始坐下的当儿车,紧跟着大家只感到眼睛一亮,一阵香风过处,眼前突然又多了一个人出来。
由于这人出现得太过突然,大家心神也不自觉地跟着一楞,眼光很自然地都朝着这人的身上,定眼望了过去。
乖乖,这一看可把众人全都看傻了,每个人打心坎里不约而同地喊道:“啧啧,好美呀?”
难怪大伙儿会傻了,原来这个突然出现的人物,是一位艳绝人寰,赛似天仙的成熟美妇,岁数大约有三十出头,柳眉凤目,眸子像寒星似的,发出一闪一闪的亮光,鹅蛋似的脸庞,吹弹得破润滑的皮肤,白得似玉,嫩得仿佛只要轻轻一捏,就可以挤出水来,身材更是增一分太肥,减一分太瘦,确实算得上是上苍的杰作。
假如硬要挑毛病的话,就只有两眼的神光,太过凌厉,再加上背上背着一把宝剑,无形中形成一股凛然的煞气,使得一般凡夫俗子,虽然想多看她几眼,却又不敢真的多看。
因此,大家发呆的眼睛,猛一与她的目光相碰,全都下自主地心神一凛,登时震慑得赶紧将头低了下来。
由于庙小人多,能躲雨的空地,早已让人给占满了,那位美妇进入庙中以后,犹自站在雨中,双眉微颦向着四周察看,希望有人能给她腾出一点地方来。
可是大家在那一呆一震的情形下,谁也没有想到这件事,倒是那位小男孩并没有像大家一样给楞住了,见状连忙起身,很有礼貌地招呼道:“穿白衣的阿姨,请这儿坐,好吗?”
大家听到小孩这一句话,神态方始恢得正常,不禁暗自愧疚,想起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道理来,也纷纷不约而同地让坐说道:“那位嫂子,这边坐好了!”
美妇善意微笑地向大家点了点头,人却向那小孩的面前走去,当她看清小孩的长相时,眼中忽放异彩,竟然不由自主地又停了下来,征征望着小孩,从头到脚,看了又看地自言自语说:“好资质,好禀赋,想不到在这个穷山恶水的蛮荒地带,竟然会有这么一位奇材。只可惜年龄稍大,终究嫌迟了一点。否则,遇上高人细加调教,怕不要成为未来武林一朵奇葩。”
言下之意,感到非常惋惜。
小孩听不懂她的话是什么意义,却被她上下看得怪不好意思的,小脸不禁红了起来,羞涩地说道:“这位阿姨,你怎么啦!”
美妇这才发现自己有点失态,脸色也下禁红了一红,很和蔼地说道:“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呀?谢谢你了。”
说完,人已走到小孩的身边,拉着他一起坐了下来。
小孩被她亲切的态度,驱退了心中的羞涩,天真地答道:“我姓杨,叫做杨天邪,阿姨,你呢?”
美妇好像感到非常惊喜地说道:“我叫燕菲菲,知道吗?”
楚江南最初见到燕菲菲也是微微一怔,不为其他,只因她以前乃是江湖有名的艳女,可是如今燕菲菲的身上艳则艳已,可是却没有那股子风s妩媚之气,反而浑身上下透出一种洗尽铅华的出尘味道。
苏沁雪和冷凤见楚江南连故事也不讲了,就看着那成熟美妇,但是男人看女人,天经地义,何况还是这么一个连孩子和女人看了都忍不住想要亲近的美妇人呢!她们哪里知道,两人是老相识了。只不过楚江南戴着人皮面具,易容换貌,燕菲菲认不出他而已。
小孩将头点说道:“知道,知道,《广雅》有云,菲菲,香也。这名字美极了,这一来,我得叫你姑姑啰!对吗?”
燕菲菲想不到小孩的学识那么丰富,连一般人极少知道的《广雅》都知道,更感到惊讶望着他说道:“哟!小弟弟,倒看不出你还懂得蛮多,你在家念过书没有!”
小孩稚气地点头说道:“当然念过,哼!古墓……古屋那几屋子书,差不多都给我念光了。”
古墓?寻常人会在住在古墓里?旁人或许没听清被他糊弄过去,可是楚江南却听的一清二楚,杨天邪最初说地的的确确是“古墓”二字,他看向小孩的目光愈发玩味而不可测。
燕菲菲几乎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愕然地自言自语说:“几屋子书,都让你念光了?”
小孩见燕菲菲好像有点不相信他的话,不禁有了急急地说:“姑姑,你不信是吗?你就考我一考好了!”
燕菲菲正待展语的时候,忽然听到庙外传来无数叱暍之声说道:“好畜牲,想不到你竟然跑得这么快,老子们就不信这个邪,会抓不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