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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轲把各地的藩主,也就是各个藩国的大名,都分配下去,交给三路大军,一定要捉拿归案,一个不准落网
其中从本州的右边沿海一线进攻的维尔斯科伊,他领导原来的俄军舰队,负责九六岛、南鹿半岛、秋田、飞岛、栗岛、新泻、左渡岛、蚰仓岛、七岛、能登半岛、富山、金泽、福井、鸟取、隐岐诸岛、岛后岛、岛前群岛、松江等地。.
所到之处,不但必须捉拿住在那里的大名,而且他们所统领的武士也都必须登记入册,除非转化为天军,否则全部就地解散。
解散的武士,需要妥善安置,可以转为任何民用行业,工农商都可以。
如果有需要,天军要给于及时帮助。
彼得,领导原来的美军舰队,他本来就是从左路进攻。
现在接到的分工是牡鹿半岛、金华山、仙台、水户、房总半岛、千叶、横滨、伊豆七岛、大岛、新岛、神津岛、三宅岛、御藏岛、兰滩波岛、小笠原诸岛、伊豆半岛、静冈、津、志摩半岛、大岛、德岛、四国岛、高知等地,所到之处,所干的事情,和维尔斯科伊一样。
中路大军,还是麦轲具体负责,除了左右两路海军负责捉拿的大名以外,都归麦轲解决。
麦轲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处于江户和京都之间的各路大名。
这两大繁华区域,以及衔接两大地区的中间地带,就是东瀛岛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
这些大名,都上了麦轲的黑名单,必须一一抓捕归案。
这些顺从江户幕府的大名,在他们的领地内拥有一定的程度经济、政治和社会的自决权。让他们发展城内或城下町。
因此,他们拥有一个细小的国家的功能大名常被称为“藩主”,而其家臣则称为“藩士”。
而一些有势力的大名们,也会在主藩内也设立“支藩”,支藩的藩主通常是由主藩藩主的重臣,例如“家老”。或血亲担任。
相对于诸“藩”,德川幕府的直辖领称为“天领”。
这些藩虽然拥有自主权,但是藩主都必需将儿子送往江户城作为人质,此为“参觐交替”的制度。
而藩主也不可以随意筑城,因为江户时代已经确立了一国一城令,但事实上一国里已经有多座城堡,大名也可以透过幕府批准设主城堡。
有些藩本来没有“石高”,例如虾夷地的松前藩,但因为获得了德川幕府的准许。拥有一万石资格,因而成为了藩。
这石高,就是衡量当地总粮食产量的单位,必须达到某种水平,才能作某些事情。
藩通常会以藩主的居城,也就是藩厅命名,例如上杉氏以米泽城作居城,一般被称作为米泽藩。而附近的伊达氏,在仙台城作居城。称作仙台藩。
但是如果藩的领城占有一国大多数领地甚至是多于一国的领地,通常会以国名作称呼,例如前田氏的加贺藩、岛津氏的萨摩藩、以国名作称呼。
在当时,最大的藩领是前田氏的加贺藩,拥有超过一百万石的石高,拥有了加贺和能登两国。
以“藩”称呼当时拥有一万石以上大名的领国。是由当时的儒学者开始的中国古时周天子分封领地给国让诸侯们自治,概念是要服从天子。
同样地,东瀛岛国的大名们也要服从于幕府将军,因此便称这些领国为“藩”。但江户幕府的正式体制中没有“藩”这一设计,大名“藩主”间交流也不用“藩”的名义。而是以“某某家中”称呼。
虽然在江户时代初期,并非是正式的制度名称,所以只限某一部分人在使用,在元禄年间之后也只是到处可以看见的这样的称呼的程度。
直到明治时代正式成为公有的制度,这个名称才开始被广为使用。在明治维新之前东瀛岛国废藩之前的总数共有二百七十六藩。
到德川幕府灭亡,原本幕府直辖的领地改为由天皇管辖。
这些领地也组成了府县。
而藩主的居所称为藩,在短时间内,依照所在地名实行了府县藩三种制度,加贺藩也在那段时间当中改名为金泽藩。
从此开始逐渐将藩城版籍奉还。
直到一八七一年开始进行废藩置县,藩制也到止为止。
在统合藩制和县市制度的期间,不少藩的名字及领地,直到今时的东瀛岛国的行政区划,市的名字和县的范围的区域是一致的。
在江户时代,初期的武家诸法度规范“五万石以上石高的城主为大名”。
“五万石未满阵屋领主为小名”。
知行一万石以上者便称为大名;当时全日本有超过二百七十家大名,在江户幕府的统治体制下分为亲藩、谱代、外样三类。
吉井藩的鹰司松平左兵卫督领有表高一万石,辖六个村,实高仅一千八百七十八石,是已知大名中实高最低的大名。
实高最高的为金沢藩的松平加贺宰相的一百三十万石,辖二千三百多个村。表高最低的大名是成羽藩山崎志摩守和田原本藩平野远江守,表高都只有五千石。
亲藩大名是与德川家有血缘关系的藩领,在这之中有着御三家之称的尾张、纪伊、水户藩最为重要。
御三家制度由德川家康所创,其义在于当将军家没有后继者之时,以水户家作为大名继承人产生的监督,而继承人则在纪伊、尾张两家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