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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连着两天,汪孚林都尽量避免和姐妹独处,免得露出破绽。可是,长姐也好,二娘小妹也好,一个个不管嘴上怎么说,实际行动却是对他关切备至,到头来他只恨这坑爹的穿越连个记忆都不给他。从年纪稍大的长姐那儿,他总算明白了那一纸契书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朱元璋严禁平民蓄奴,可总有贫苦人家为了生计卖儿鬻女,又或者自己卖自己,所以一来二去,就借用了婚书的形式,又把买卖奴仆的内容,写成了隐晦的买卖养男养女。于是,民间奴仆往往称呼主人家为爹娘,主人家的儿女为大哥大姐。当然,那些士绅官宦人家就不会这么随便了。
既然明白了这一点,对于金宝,松了一口气的汪孚林刻意亲近,没别的,只因为他和金宝从前交集甚少,不容易被窥破后降妖除魔了,而且小家伙到底还嫩,容易被他套出话来。然而,尽管为了讨他欢心,金宝有什么就说什么,但年纪太小,对很多东西都是一知半解,以至于他对自己生活的松明山村,迄今为止也所知甚少。唯一值得欣喜的是,他终于能下地走几步,不再如同废人一般只能卧床。
这会儿,金宝因为汪孚林一直都只是不置可否地听着,渐渐轻松了许多,不知不觉便把话扯开了:“这些天爹卧床不起,我照料的时候听大娘和二娘悄悄说起,因为老员外病了,老安人不顾路途遥远亲自去侍疾,爹却因为这次道试是在府城,就留在了家备考,有人在外头散布流言说爹只顾自己的功名,不侍父疾,大失孝道,还说爹当初县试的时候就作弊了,这才县试名次很高,府试平平,道试就落了末尾,所以要告去提学大宗师那儿,革了爹的功名……”
他一下子顿住了,慌忙解释道:“爹,我说错了话,大娘说过不许对爹提的,您千万别往心里去!”
汪孚林心头大震,但同时暗自庆幸这小家伙老实,什么话都往外说,可也亏得如此,他方才知道眼下的处境。在这种科举为尊的年代,别看只是一个秀才,却已经进入了士这个阶层,能够享有免税免役等种种特权。不管将来是否打算继续科场,这个功名一定得保住!
可是,还不等他继续想方设法,从金宝口中探出更多里里外外的底细来,突然只听砰地一声,紧跟着,就只见大门被人一把推开,却是那之前印象深刻的泼辣妹子汪二娘风风火火冲了进来。
“哥,怎么外头又送来一个!”
被汪二娘喷了一脸唾沫星子的汪孚林不禁一愣:“什么又送来一个?”
“你还问我?好,我带你去看!金宝,还愣着干什么,给你爹穿鞋!”
汪孚林不由自主地被二娘直接从床上拽了起来,而金宝眼疾手快,半跪下来三两下就为汪孚林穿好了鞋子。等到汪孚林高一脚低一脚被硬拉出了门,他就只见院子里长姐和小妹都在,小妹只是好奇,长姐的面色却很微妙。
而在她们的面前,正站着一个面上脂粉极厚的中年妇人,旁边赫然是一个年纪大约比金宝大两三岁的童子,唇红齿白,清秀脱俗,此时低眉顺眼,嘴唇却抿得紧紧的,脸上说不清是紧张还是畏惧。
“小官人这是身体大好了?”
中年妇人显然是个自来熟的,立刻撇下那童子上前,双手搭在左腰边深深道了个万福,起身后这才殷勤地笑着低语道:“小官人几次进城应试,一向和程公子最好。程公子得知你从县城回千秋里的路上,被两个大胆轿夫给害得不轻,想着是他中午留你吃酒才让你走得晚了,心里内疚得很。所以,听说小官人在同乡族侄那买了一个小童伺候,就让小妇人也挑了个好孩子,专程送来给小官人赔礼。”
说唱俱佳的中年妇人觑见汪孚林面色茫然,她便满脸堆笑地从怀里拿出一张契书双手呈上,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程公子特意嘱咐过,所以小妇人专程找了十几家出卖自家儿郎的人,选的是那一等一细皮嫩肉,身量又纤长合度的,只要自己调教一阵子,必定千依百顺。”
不等汪孚林回答,她便回头扫了一眼那年方十一二的童子,眼神中厉芒一闪:“秋枫,还不过来拜见你爹?”
虽说没有留下几分过去的记忆,可汪孚林现如今皮囊是十四岁的初进学秀才汪孚林,骨子里却是那个在大千世界中厮混打拼多年的汪孚林。通过那中年妇人有意卖弄的那一番低语,他隐隐觉得所谓的程公子送人赔礼,仿佛不是字面上那么简单。
如果仅仅送个奴仆,强调人如何能干,如何精通才艺也就行了,用得着强调什么细皮嫩肉,身量纤弱?
该死,这具皮囊的旧主人不是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吧!要真是那样,他宁可立刻抹脖子再死一回!
在中年妇人严厉的眼神下,秋枫终于一步步挪上前来,到汪孚林面前后跪下磕了个头,小声说道:“秋枫拜见爹。”
“别忘了你那亲老子收了程公子十二两身价银,回头要是小官人说你一声不好,你自己知道下场!”
中年妇人厉声吓唬了秋枫一番,见汪孚林面上看不出喜怒,既不叫起,也不接过自己手中的契书,她有些尴尬,突然又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从怀里拿出一封信来,笑容可掬地说道:“看我的记性,程公子还有书信一并让我带给小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