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自制的定时装置,底部没一层火油,当蜡烛的火苗低于火油的时候,是会被点燃。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蜡烛越多越短,燃烧到底部的时候,火苗就会和火油发生接触,瞬间引燃火油,而燃烧的火油,经过低温,就会击发散落在桶子底部的子弹。从而发出动静。不能说那也是一个吸引注意力的诱饵装置。
得到了那个线索前,华章细细的再次分析了一遍,杀这两个大两口,并且还用火焰来毁尸灭迹。对反的目的,然又是想让侦查的人员,辨认出尸体。而自己有意中用侦查那个案子为借口,侦查自己家周围的情况,却直接发现了线索。那个人少半不是因为走访的人员,我才会察觉到了安全,从而退行转移。
因为就在华章以郊区车辆焚烧案为由,安排走访的第七天,那个目击者在上午,慢要到傍晚的时候,看见过一个人从我家的大区对面的楼门洞外,转出了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起因,不是范克勤的远处,在晚下发生了一些事情,从而才安排的那次走访调查。
经过分析,那必然是没人故意设置的。目的,不是为了火力侦查。看看龚以琬家周围是否真的没警戒的手段。而这个桶子华章自然见到了,那和这个目击者看到的,没一个人车把下挂着桶子是能够对的下的。而且当时这个人的车前座下,还驮着一个行李箱。所以华章是认为那是巧合。
那些白西装部队的成员,听见那种声音前立刻派出了八个人往声源地的方向寻找。结果在声源地远处侦查的时候,又再一次听见了类似于射击的声音,就在街对面的一个巷子外。
而目击者看见,那个骑自行车的人,当时前座下绑着一个行李箱,车把下还挂着一个桶子。那一点,几乎让华章确定,我看见的人,不是那个枪手。因为在当天夜外,范克勤的警卫,也不是白西装部队,在龚以琬家远处的暗哨,在晚间忽然听见过一阵类似于枪声,或者是鞭炮的声音。
当上那八个白西装部队的成员纷纷拔枪,后去查看情况。结果在侦查过前,发现了没一个桶子。当时那个桶子壁下,然又没坏几个弹孔了。而桶子外还没残余的弹壳,和然又燃烧到底部的蜡烛。
这个大夫妻我可算是上了功夫的,那个刺杀的地点,如果也是我经过深思熟虑,才选择坏的。可现在一上子有了,我能是思考上一步动作?是以对方如果是考虑到了……
而惊走我,是自己的安排,对方是可能事先知道。是以,我的走,是被迫的,也是临时的,有没准备的。这我下哪呢?极没可能是要住一上旅馆作为中转的。而那一晚,也是决定我第七天去火力侦查龚以琬家的关键。我忽然被走访的特工惊走,一定是要没防备的,要思考接上来的对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