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明珠又问:“现在有男朋友吗?”
“还没有。”孙丽如实回答。她并没有将鹿明珠当成是朋友,因为职场中的经验告诉她,董事长只是自己的上司,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人家高高在上,拥有一个集团。
而自己不过只是人家手里的一个打工仔。
“是一直没有谈,还是分手了?”鹿明珠喜欢孙丽这种拥有温婉气质的南方女生,仿佛小家碧玉,看她那双眼睛,仿佛轻轻一碰她,她就要哭了一般。
这样的女生,总是男人喜欢的类型。
男人天生都有种保护女人的欲望,孙丽强好就是那种想要人忍不住要去保护的人。
这样的女生,鹿明珠有大学时,就见过几个。
说话时细声细语,见到生人,脸就红了。而在自己熟悉的朋友堆里,又会叽叽喳喳,说个没完没了。
总而言之,孙丽算是那种让人喜欢,又惹人爱怜的女生。
“我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我的老家在农村,上高中的时候,家里倒是为了订了一门亲事,男方是邻村的。他家里杀猪......”
“噗!”鹿明珠一下笑了,问:“还有这种事啊?”
“有的,就发生我们的身上。不过,我上了大学之后,我爸就退亲了,我也不可能嫁给他,我们先后见面的次数,不过六次,他到是送给我一样东西。”
这让鹿明珠来了兴趣,她想知道,一个出身杀猪世家的男人,会送什么样的订情信物?
“他送你什么了?”鹿明珠就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一个皮球。”
“皮球!?不会吧。”
“就是一个皮球,还是透明的,一端系着麻绳,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猪膀胱吹起来之后......”
“哈哈哈......”不待孙丽说完,鹿明珠有大笑起来,笑原也眼泪都出来了:“天啊,还有男人送这种东西,我是真的没有见过,天下还有这样的男人。”
孙丽也笑了,她也有些开始喜欢鹿明珠了。毕竟都是女生,毕竟年纪相仿,三观没有多大的出入,所以聊起天来,就特别的轻松。
“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对那个男人的样子,已经记不住了。可是,他送给我的那个气球,我却是一直记得十分清楚。我还记得,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没有掉下来,把那个气球,扔进了我们村口的小河里。”
鹿明珠缓了好一阵子,才忍住不再笑了。她说:“从那以后,你就没有谈过恋爱吗?”
“没有。”孙丽笑着说:“不过也有一个机会,就在我上班之后,那时我还不是秘书,就在人事部上班,一个同事送了我一朵玫瑰,约我晚上一起吃饭。我正要同意,手机响了,我一看是我妈打来的,于是接了电话,我爸得了阑尾炎,于是我们也没有吃饭,我请了假,马上回家。”
孙丽是个健谈的女生,而且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事情,都特别的搞笑,这种事情,说真的让鹿明珠有种特别的轻松感。
“董事长,你还不知道呢。我爸病了,我就紧着回家,回到家,我爸的病已经好了,都出院啦。”
“于是,我就紧着回来。想着和那个同事一起都吃顿饭,然后再去看个电影,彼此了解一下,说不定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
“等我回来之后,才知道,他又送给别的女同事一朵玫瑰,请人家吃饭,还把人家灌醉,就那么睡了人家。人家醒了,把把他告了,听说判了四五年。”
鹿明珠笑的受不了,于是就说:“那你想再谈一次恋爱吗?”
“我......”孙丽一愣,然后就到了长河大酒店的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