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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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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君和我依然是同班同学,却不再同桌。我们不再像初中时那样整天腻在一起,两人都长大了,懂得适度的距离会让人更舒服。但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收到男孩子的情书,依然会告诉对方。


那时,我就常常收到男孩子的情书。写情书的人有本校的,还有外校的。大多数情书的署名是陌生的,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在情书里赞美我的美丽,抒发对我的一片深情。


第一次收到情书时我面红心跳,把它当成一件大事。把晓君叫到我家里,反锁了房门,偷偷把信拿给她看,和她分析写信这个人,商量要不要写回信。每个女孩收到生平第一封情书心里都是慌乱和快乐的。嘴上在咒骂这个写信的人的大胆和荒唐,内心却是虚荣的满足,为自己终于长成一个被人爱慕的女子而感到安慰。


后来情书收得多了,就不再当回事,自己看完就扔了,或转给晓君看。晓君对我情书特别感兴趣,认真地把我的情书收集起来。晓君是个言情小说迷,是琼瑶和三毛的绝对崇拜者,收藏着这两人的全部作品。她的理想是当作家,将来也要写出这样感人肺腑的言情小说。她收集我的情书是想将来拿来做素材。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对她这个美好的理想当然应该鼎力相助,况且我觉得晓君这么感性,是块当作家的好材料。


我记得收到过一个外校男生的情书。他说他每天上学的路径正好和我相反,我和他经常擦肩而过。他已经注意了我一年,每次擦肩而过都让他心跳不已。在一封信里,他还提到他的一个同学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为了取得我小学的一张合影,他不惜被那个同学敲诈,送给他两张外国邮票。他最后说,我现在比小学时好看多了。


这封信让晓君足足笑了5分钟才止住。


“这个男生太可爱了!这个情节太妙了!是绝好的小说题材,我将来一定要写到我的小说中去。”晓君好不容易止住笑,对我说。


“是呀,现在怎么还有这样的傻小子。我还没想到是谁呢?每天上学都匆匆忙忙的赶时间,根本没注意过路的人。”我也笑了。


“海棠,你真的是越来越漂亮了,你知道吗,很多男同学在背后都叫你校花呢。”晓君说。


“去你吧,我才不想当什么校花。”我不好意思地嗔道。其实我早就听说了,海棠是龙城一中的校花,这不是指教学楼前种的那些海棠花,而是指高二(一)班的女生岳海棠。我表面上不好意思承认,但心里是高兴的。


“你就别谦虚了,我想当还当不上呢?唉,我这该死的青春痘,把我的光彩全遮住了。你说怎么这么灵呢?我昨天不过吃了三颗荔枝,今天就长了三颗痘痘!喝了三杯‘王老吉’都没有把这火气压下去。烦死了!”晓君说起了青春痘,连忙从书包拿出小镜子照起来。


“晓君,你别喝这么多‘王老吉’了,这么苦,亏你也喝得下去。你看你,现在脸色变得这么青,就是这‘王老吉’闹的。”我说。


晓君偏爱吃油炸食品和荔枝、芒果等容易上火的水果,吃完又拼命喝凉茶,说什么“以毒攻毒”。喝得小脸都变色了,白里透青的。


“有什么办法呢?唉,老天太不公平了!怎么你也吃那些东西,你就不长痘痘呢?”晓君撅着嘴,第一万次向我抗议。


“我也不知道呀,可能是我们皮肤的质地不一样吧。你的皮肤偏油性,我的偏干性。”我答道。的确,我和晓君一起吃那些东西,皮肤却一点事没有。


为了转移晓君的注意力,我把话题又转到那封情书上。


“晓君,我现在还没想到我这个小学同学是谁呢?怎么这么敢开口,一张小学时候的合影敢敲诈人家要两张外国邮票?”


“就是呀,谁这么有经济头脑?”晓君果然把镜子收起来,和我一起讨论起来。


“不仅有经济头脑,而且心狠手辣。”我说。


“是个做生意的奇才,将来一定能在商场上所向披靡。”晓君断言。


我把小学的男同学全部筛选了一遍,也没想出是谁。小学的男同学那时都还是小孩,忙着玩弹弓和赌“三角”(小学男生爱玩的一种游戏,把烟盒叠成三角,放到地上拍,谁把“三角”拍得翻过来,这张烟盒就归谁)看不出谁有经商才能,将来能在商场大展宏图。


后来,我动了恻隐之心,为了不让这个人再胡思乱想,我改了上学路线。


第十二章 韩勇的情书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都收到同一个人的情书,这引起了我注意。他在信中详细的描述我当天穿的衣服和装束,但他说,我不会知道他是谁。


我开始观察我周围的男生,和晓君分析了几个怀疑对象,但都不太肯定。从来信分析,这个人是我们学校的,但不是我们班的。他在好几封信中提到在篮球场上看到我从旁边走过,我猜想他也许是校篮球队的人。


一天下午,我这个英语课代表捧着刚收上来的全班的英语作业,向教师办公室走去。经过篮球场的时候,看到球场边写着年级篮球赛将在5点开始。我特地向球场望去,此刻,一群刚换上球衣的男生正在球场上做赛前准备,一个高个子的男生正在练习投篮,只见他稍一瞄准,随手一投,一个三分球便进了。


球滚到我的脚边,他过来捡球,我们的眼睛对视了一下。


很快他把球捡起,回到了场内。


但在对视的一瞬间,我确定,他就是写信的那个人。


他的情况晓君很快就帮我打听清楚了。他叫韩勇,和我同级,是理科(三)班的学生,身高189厘米,是全校最高的男生,所以有个比本名更响亮的外号叫“高韩”。曾经上过少年体校,因为有打篮球的特长,作为特长生招进龙城一中的。现在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校队的绝对主力,我们学校在前两届的全市中学生篮球联赛中均获得冠军,他功不可没。


我开始注意观察他。他除了个子高外,身材也是很不错的。宽宽的肩膀,肌r的块面很有力度,有些像西洋的雕塑。只是有点驼背,不够挺拔,个高的男生好像都有这种毛病。他长得一般,卧蚕眉,小眼睛,单眼皮,高鼻梁,厚嘴唇,皮肤黝黑,头发永远剪成“板寸”。这种形象,要是叫外婆来评,一定是被说成“粗胚”的,但照晓君的标准,也可称为“男子汉”。


知道了写信的人是谁,我松了一口气。因为知道自己不会喜欢上他。我还是喜欢陈亦凡那种玉树临风,斯文秀气型的男生。而且经历了初中三年的苦恋,我很怕自己再次坠入情网。知道韩勇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我放下心来。


“这个韩勇看上去五大三粗的,没想到也会给你写情书。”晓君说。


“难道身体健壮的人就没有感情吗?写情书难道是小白脸的专利吗?你这是什么逻辑?”我有些不满地质问道。


“我是说,他看上去冷冷的,一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的模样。他是男生的头目,身后总是跟着一群小兄弟,他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在学校却能呼风唤雨,是个无人敢惹的角色。看上去不像是会给女生写情书的人。”晓君解释道。


“是吗?我原来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呢?自从那天认定他就是写情书的人之后,才发觉原来在学校经常能碰到。”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对一个人不感兴趣,他就是和你擦肩而过一万次,也不过是像空气飘过。但你认识他之后,就会发现,原来你们几乎天天可以碰面。


“哼!”晓君用鼻子发出哼声。“你海棠的眼角长到额头上了,怎么会注意人家。”停了一会,又问:“你对这个韩勇怎么看?”


“我喜欢看他打篮球的样子,真的很帅。”我说,这是实话,我喜欢热爱运动的男生,特别是韩勇投三分球那份自信的样子,真的潇洒极了。


“他可是有很多球迷的,很多女生都喜欢他,他比赛的时候,啦啦队里大多是女生。”晓君知道得可真不少。


“是吗?原来他还是个大众情人呀。可惜,我不是那些女生。”我说。


“为什么?”晓君好奇地问。


“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答道。


“嗯,我猜到了。你不会看上他的,我也觉得他和你不般配。”晓君说。


虽然我不喜欢韩勇,但也不讨厌他。没有哪个女人真的讨厌自己的爱慕者,只要他的追求对自己的生活不构成威胁,他们的存在其实是给女人带来愉悦感和成就感的。


女人就是这样一种虚荣的动物。


所以我虽然知道了韩勇就是每天给我写信的人,却并不点破,也不回信拒绝。在校园里相遇,目不斜视地走过去,绝不给对方目光交接的机会。但走过去好远,我都还能感觉到背后那双眼睛的注视,那炙热的眼神让我的皮肤也有了热度。


知道校园里有一双爱慕自己的眼睛在随时盯着自己,我越发注意自己的形象,人也愈发美丽起来。


那时,我没有住校,每天上完晚自习自己骑自行车回家。从学校到我家骑车大概十分钟,要经过一个立交桥。有一段时间,桥的路灯坏了,听说最近在桥底发生了好几起抢劫案,所以过桥的时候我总是特别紧张,没有同伴自己是不敢独自过的。有一天,无意间我发现韩勇跟在我后面,和我保持着5米左右的距离。看见了他,我感到安全了很多,过桥的时候不再害怕了。刚开始,我以为他家也住这个方向。但后来我发现他是住校的,才明白他是特地送我回家然后又返回学校。


这一行为他坚持到高中毕业。


这个发现,让我大为感动。他让我想到几年前的自己,对陈亦凡那种不求回报的痴迷。我深深地懂得这种痴迷给内心带来的痛苦和甜蜜。因为了解这种感受,所以对韩勇产生了一丝怜悯。因为怜悯继而对韩勇产生了亲切感,不再把他的信给晓君看,而是自己收藏起来。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三章  李丝丝的悲剧


(四)


1988年初,也就是我读高二的时候,龙城一中出了一宗前所未有的丑闻。高三文科班的女生李丝丝在体育课跳远的时候,跳出了一个孩子。


据说当时正在进行体育课的期末考试,老师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跳,于是李丝丝就跳了。跳完,就躺在沙堆里,鲜血很快就染红了沙池。没等送到医院,一个男婴就已经出生了。


这个李丝丝是学校学生会的副主席,班上的学习尖子。出了这样骇人听闻的丑事,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当时正值冬季,每个人身上都穿着厚厚的棉袄,无论是她的父母、老师还是同学都没有发现她身材上的异样。


多年后我想起这件事仍感到不可思议。当时我正在怀孕,从怀孕3个月起,我的身材就开始变形,原来的裤子就穿不下了。到了5个月以后,就已经是大腹便便,7个月时走路都有些困难了,别人从背后看,就知道我快要临盆了。我不知道当时李丝丝是怎么做到连朝夕相处的父母都没看出端倪。也许少女的身材本来就娇小,加上李丝丝拼命用布带勒住肚子,才蒙混过去了吧。但这并不是好事,若她身材的异样早一点被父母发现,被母亲带去医院引产,也许她后来的命运就不是那个样子了。


李丝丝的这个孩子把她父母和老师吓坏了。大家审问了她一晚,也没从她口里得出孩子父亲的名字。便断定这孩子是一起qg案的孽果,于是报了警。


警察审问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李丝丝并没有遭遇qg。肚子里的孩子是她和男朋友偷吃禁果的产物。而她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校长的大公子王刚。


丑闻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全市。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很多家长义愤填膺。因为他们想尽办法才把孩子送进龙城一中,以为这是一所学风正派的学校。他们的孩子在这里就像进了保险箱,几年之后就会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现在竟然出了这种丑事,有家长上书教育局,要求严厉处理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杀一儆百,整顿校风。校长在教育局被点名批评,不久被调离校长岗位。


校长离任前,把惹祸的大公子转学到省城另一所中学。而对李丝丝的处分是:开除学籍。


放寒假的时候,我去李丝丝家看望她。我也是学生会干部,和李丝丝在组织学校文艺晚会时常打交道,彼此的印象不错。李丝丝是个身材娇小,长相甜美的女孩,小时候练过体c,身体特别柔软。因为在一年多前的“国庆”晚会上跳“孔雀舞”而闻名全校,成为许多同学心目中的“孔雀公主”。她出生jūn_rén 世家,从小跟着父亲在部队大院长大,前几年才随父亲转业回龙城。因为从小在北方长大,她的普通话说得和播音员一样标准。她的理想是考北京广播学院,毕业后成为一名播音员。那时还没有主持人这个概念,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在国人心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在老百姓的眼里,那是最体面的职业。


按李丝丝的学习成绩和外在条件,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认为她考上的机率是很大的。但没想到她却在离高考只有半年的时候,因为生了一个不该出生的孩子,而被开除学籍。


我常常想,如果真的有上帝,那么很多时候他对一些人命运的安排是有失厚道的。开始的时候他让这些人一帆风顺,以为自己前面的道路开满鲜花,却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通过一件小事突然让命运改变方向,把他们抛向丑陋的泥潭,让他们深陷痛苦而不能自拔。这些人本性善良,并没有犯下大恶,因为这意外一击而跌入深渊,很多人没能再爬起来。


上帝的居心常常十分可疑。


我见到李丝丝的时候,差点认不出她了。本来就娇小的她此刻瘦得像一个孩子,脸色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她静静地躺在床上,原来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已经呆滞,深凹进去,像两个深d,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像她这种情况,是没有“月子”可坐的。父母嫌她辱没家门,让他们在外面抬不起头来。回家就叹气,连话都不愿和她说,仿佛她得的是瘟疫。


看她这副模样,我不禁流下泪来。问她,那个孩子呢?她说被她父母送人了,送到哪里没告诉她,她也不想知道。那个孩子好像是她身体长出来的肿瘤,她只有厌恶,没有一丝留恋。


我问她,打算怎么办,是不是找父母想办法,转到另外一所中学上学,明年再参加高考。听了我的话,她的嘴角牵动了一下,大概是想笑一下吧,表情却是无比凄惨:“上学?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我想到学校就恨不能找一地d钻进去。我让父母和学校丢尽了脸面,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我已经没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怎么死才能死得干脆些。”


“不,丝丝,你千万不能这么想,你才18岁,前面的路还很长,还有大好前途等着你呢”我连忙安慰她,但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得底气不足。


“大好前途,我不会有什么大好前途了,我知道,我的前途全毁了!我只是不甘心就这么死去,那个和我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的人在出了事之后,连面都没有露一下就逃走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独自面对这一切。我恨,我好恨呀!”丝丝用手用力拍打着床沿,终于大哭起来。


我上前紧紧抱住了她。她在我怀里哭得撕心裂肺。这么多天来,我是第一个来看她的同学,让她掉进冰窟的心得到一丝温暖,也让她的痛苦得到宣泄。


李丝丝告诉我,王刚说要和她做一个游戏,她懵懵懂懂的答应了。第一次两人都害怕极了,后来刺激和冒险的念头战胜了恐惧,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尝试了那个游戏。第二个月李丝丝就发现“例假”不来了,她害怕极了,每天把肚子勒得紧紧的,天天去跑步,跳跃,想把这个孩子跳出来,但这个孩子就是牢牢的长在她的肚子里,直到那天上体育课跳远终于跳出来了。


我走的时候,李丝丝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海棠,你记住,男女关系的错误我们女孩子是不能犯的,这种错,犯了就再也改不过来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这是我第一次目睹一个因为男女关系而身败名裂的女性的惨状。我亲眼看到一个原来在人们心目中美好正派的女孩因为禁不起情色的诱惑而偷吃禁果,事情败露之后如何被世人用最丑恶下流的语言啐骂,弃之如草履。


原来从“公主”到“贱人”只有一步之遥。只因她和男朋友发生了性行为,而且生下一个孩子,对她的评价就从天上降到地上。没有一个人同情她,包括她的亲生父母,都觉得她是自轻自贱,咎由自取。


李丝丝给我上了重要的一课,让我把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和罪恶联系起来。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我对男女之间的身体接触都很谨慎,并对怀孕有了本能的恐惧。就算在和韩勇婚姻存续的5年之间,我都小心的没让自己意外怀孕。


李丝丝不久就离开了龙城,据说是去深圳打工了。但不久就听说,她在深圳成了坐台小姐。过了几年,又有消息说她染上了性病。还有人说,因为有人为她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伤了人,她也被送去劳教。


我再也没见过李丝丝,无法验证这些消息的真假。但我知道,她已经被毁掉了,被少女时代懵懵懂懂的情欲毁掉了。


没想到,十一年后,我遭到了李丝丝一样的命运。因为犯了“男女关系”的错误而前途俱毁。从一个高不可攀的“x行一枝花”沦为“dàng fù ”,成为人们饭后茶余津津乐道的对象。


在那样一个个需要独自面对的夜晚,我一次次想起了李丝丝,体味着她当时的心情。我庆幸时间已经过了十年,我已经28岁,而不是18岁。我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素质,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出判断,没有自暴自弃,自轻自贱。我既没有自杀,也没有堕落成一个人尽可夫的“y妇”,反而更加珍惜自己的羽毛,爱惜自己的身体。


上帝的居心虽然可疑,但我并不打算就范。


第十四章 血染白裙


时光流到了1989年,又到了我们家的考试年。我面临着高考,而弟弟也要中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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