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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2-3533谓我何求(求月票)(1 / 2)

3532章谓我何求(上)


朱奋起接到《新华北报》的采访要求时,一听说对方是想了解一下,北崇警方把那么多人从通达抓到阳州来,有什么说法没有,他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朱局长也是久仰该报的大名了,虽然对于这个报纸的背景,他不是很清楚,可是在他的眼里,你再有名,也不过是一份报纸而已,还是省外的,土棍就是这样无知无谓。


这些人从通达抓过来,说法还真是站不住脚,不过警察局执行的是区长的指示,又是政法委书记带队,朱奋起很明确地表示,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不接受采访——你们想采访,可以去通达市局采访嘛,那里那么多被拐卖的儿童,肯定可以收获不少素材。


通达那边已经有人去了,新华北报的记者如此表示,我们是兵分两路。


他这其实是胡说八道,除非遇到很大的事件,新华北报很少有兵分两路的时候,他只是想抓取一些别人抓不到的新闻,所以才会如此另辟蹊径。


那也不行,朱局长哪里管这些理由?再次明确地拒绝。


他做警察这一行,拒绝采访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他根本就没当回事,本来他可以向陈区长汇报一声,不过再想一想,这么做不无邀功的嫌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对区长的支持是发自内心的,不需要挂在嘴上。


第二天。朱奋起已经将此事丢在了脑后。八点半的时候,他接到了来自省厅的电话。


朱局长只当张一元的案子又有了新的进展,接起电话才笑嘻嘻地说一句你好,不成想对方也干笑一声,“朱局长,你这可是厉害啊,直接跟《新华北报》掐起来了……不过看那个报道,对你们可不太有利。”


“新华北报?”朱奋起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然后不屑地哼一声,“不利又怎么样?又不是他们给我发工资……写了点什么?”


“你自己买一份看。不就知道了?”省厅的这位也不是什么好货,居然借机调戏人。


“我们北崇想看今天的新华北报,最少也是下午三点以后的事儿了,那还得是专程去阳州买。”朱局长嘴上说不在乎,但是想到自己可能被这么个大报点名,也是有点心虚,“张主任,先给传一份过来嘛,谢谢你了……”


因为经费常年紧张,整个北崇分局只有一台传真机,在分局的文印室放着,朱局长走过去拿传真的时候,却看到文印室的小王正看着传真纸发呆。


“你搞什么?”朱奋起冷哼一声。心中却是生出点不妙的感觉,“收了传真不知道拿给我,这是什么工作态度……嘿,还真敢写。”


《戴手铐的女孩——试问稚童何辜?渣滓洞小萝卜头再现》,这文章一看标题,就吓人得很,朱局长心里微微一抽,渣滓洞,这是说白色恐怖啊。


新华北报一向秉承的,就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理念。朱奋起见题目写成这样,心里这不安的感觉就更强了。


事实上,他对这个报纸的口碑也略略有所了解,知道其文风犀利,经常揭露一些阴暗面。往日里市局的同事们,还经常拿一些上面的段子开玩笑。


可是这阴暗面落到自己头上。那给人的感觉就太不好了,朱局长本人并没有被该报点名,记者提到他,写得也很客观,当然,看在某些人眼里,如此的措辞,是晦涩、无奈和不得已的小心谨慎——北崇警察局的相关负责人,再三明确地拒绝笔者的采访。


对朱局长来说,这样的措辞问题不大,他的愤怒来自于报道的歪曲,没错,只有身历其境地处在阴暗面当中,才能深刻地认识到,新华北报的报道,是如此地心怀叵测和颠倒黑白——他甚至对自己以往曾经引用过上面的素材,而感到深深的耻辱。


这个案子,别说是那些被拐卖儿童的亲属,就算搁给任何一个思维健全的人来看,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对人贩子的声讨和谴责,但是新华北报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这个报道,将那些穷凶极恶惨无人道的犯罪事实,用短短的两句话略过,反倒是强调,这个……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了,但是他们的父母、妻子和儿女,又做错了什么?


现在的社会,是民主和法制的社会,将毫无关系的家人牵连到案件中,实施**上的羁押和精神上的折磨,是对人权的残酷践踏,是违背普世价值的。


尤其可恶的是,那记者居然从戴手铐的小宸宸身上,看到了小萝卜头的影子——“小宸宸正在做寒假作业,被人民警察破门而入强行带走,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做了什么。”


“她更不知道,这些可敬的警察叔叔们,为什么要给她戴上手铐,让她在诸多小朋友的面前,戴上了只有坏蛋才会戴的手铐,她只知道,今天之后,她会成为所有小朋友的笑柄。”


“这个发现让她感到,自己世界变得灰暗了,在被关进福利院之后,面对黑乎乎的房间和空荡荡的墙壁,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因为好心人的帮助,笔者有机会跟她做了短暂的接触,小宸宸并没有抱怨什么……或者她根本不懂得抱怨,她只是轻声地问了一句……”


“这一句话,让笔者觉得心中啪地一声轻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此刻碎了,‘叔叔,我想上学’,很简单的要求——而这样简单的要求,此刻离小宸宸是那么的遥远。”


面对如此煽情的文字,朱局长的情也被煽了起来,他怒火中烧。“尼玛。太无耻了,你光看到犯罪者的家属了,受害者的家属你看过吗?”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报道虽然屁股歪到一塌糊涂,可它的立论也有依据,那就是现在是法治社会了,没有充足的证据,祸及家人就显得太野蛮了——尤其是连小女孩都被铐走。


朱奋起也知道这是不合法的,没被人曝光出来无所谓,被曝光了就是麻烦。对方又是如此的大报,拿立场说事也不合适。


所以他必须要通知陈区长,这件事里责任最大的不是警察局,而是北崇区政府。报道里都暗示了——分局只是执行机构,政府才是决策者。


不成想,他赶到区长办公室的时候,陈太忠已经在拿着一张复印件看了,见他手拿两张纸进来,只是淡淡地一笑,“你拿的也是《新华北报》?”


“我觉得他们断章取义混淆视听,”朱局长义愤填膺地表示,“这样的报道是不客观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我觉得咱们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制止他们造谣传谣。”


“呵呵,”陈区长听得就笑了起来,他饶有兴致地看着警察局长,“那按你的想法……咱们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


“咱们把这些人邀请到北崇,主要也是想获得线索,”朱局长看着年轻的区长,小心翼翼地建议着,“并没有强制羁押一说……像那小女孩儿,咱们也只是怀疑她是被拐卖的,而且她可能被洗脑的程度较深。是诱饵的角色。”


所谓的诱饵,真的太恶心人了,但是在这个犯罪团伙中,是客观存在的,被洗脑了的孩子。盲目相信犯罪分子的强大,其中有些“机灵”的。却是愿意倚仗这种强大。


这些机灵的孩子,就有用处了,这年头都是独生子女,421的结构,孩子出来玩耍,很多时候都有大人看着,成年人贸然接近孩子,会有一些风险,容易打草惊蛇。


所以对人贩子来说,很多时候想把孩子勾过来,最好是自己手边也有信得过的孩子,孩子们之间,总是没有多少警惕心的,大人也会因此疏忽。


这个犯罪团伙不但庞大,而且组织森严思维缜密,他们能在短短的三年里,拐卖四百余名儿童,那可不是见孩子就抢,而是有自己的章法。


就是那句话,方向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有这被诱拐的儿童做为诱饵,很多家长因为孩子是被其他的孩子诱走的,他们向警察报的是走失,而不是被抢夺。


可一个诱饵完成一件“诱拐任务”之后,最多也不过是得到一只鸡腿,任务失败的话,还会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惩罚。


实行这样规则的人贩子团体,一般人真的很少听说,社会公众对人贩子的认识,还停留在那种态度粗暴、手段野蛮的印象中,这真的是大错特错了——时代在发展,犯罪分子的手段也在与时俱进,越做越专业。


说到这里,拿出一个指标做佐证:一个被拐卖的孩子,若是能成功地做三次诱饵,他不会有做第四次的机会——在那之前他就会被卖掉,因为他太聪明了。


这并不是高智商犯罪,远远谈不上,这只是犯罪职业化,没错——犯罪分子把自己做的事情,当作一项产业来经营了,所以他们绞尽脑汁规避风险,所以他们要完善程序弥补漏洞。


3533章谓我何求(下)


朱奋起想把廖征红的女儿也算作诱饵,这个理由找得算是不错——抓她是正常的。


但是陈太忠看得明白,他微笑着发问,“老朱你对这个新华北报,有多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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