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回到家中,她打来电话。
我问她,知道了彼此的名字意味着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似乎觉得我问的有些多此一举:
“那我们自然就是朋友了。”
“朋友?”我心里狂松一口气,连忙在电话这头哈腰称是。
于是我们就是朋友了,很好很好的那一种。
必须承认,叶轻眉同志是一个好同志。
至少对我而言,她可以为我提供无来由的饮食供给,可以让我稍微摆脱一下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可以锻炼我那两寸半长的许久未练过的将烂的滑舌,可以让我回忆起牵女孩子小手是一个什么感觉,可以让我重温好为人师的怪癖,可以让我幻想自己是在谈一场从天上掉下来的恋爱。
不过我很清醒地知道,天上从来没掉下过林妹妹,若有,也是掉到了宝玉的怡红院子里。
在我的记忆中,唯一从天上掉到我床上的,只有蟑螂而已。
这是件真事,自那天起,我便和家中的蟑螂势不两立。所以现在它们在我家里的处境非常凄凉,欲死不能,生而不爽。
不过至少,我现在可以几乎天天看见一张纯净的脸,这让我很容易地就陷入某种自己很喜欢的幻想中。最关键的是,这张脸上,总是带着笑意,无穷无尽的笑意。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我喜欢。
曾经有个中年人,在他三十六岁生日的酒桌上告诉我:
“xf啊,要好好过日子,人一过二十之后,这日子就跟飞一样的就跑了。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他爹了。”
那年我十八。
虽说我一直牢记前辈的惨痛教训,但仍然没能阻止日子自己飞走。
我记得好象前不久香港才回归,怎么一晃又要跨世纪了。
我很担心自己搞不好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也是孩子他爹了。
我曾经总结过,之所以二十岁后的日子会过的快,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人会过的很疲沓。谈恋爱的没了激情,搞事业的,还来不及培养野心,读书的往往在想鸡阿姨,每天的日子似乎都是这样在过。书还是那几本书,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路也还是那条路哟,女朋友都还是那个女朋友,没法换。
机械的重复,永远是谋杀时间的良策,比如钟表。
好在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叶轻眉。
她绝不会让你觉得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无聊,她只会让你觉得非常无聊,无聊地可以让时间停摆。
第二天,天下雨,她拉着我满大街的飞奔,对街道两旁畏畏缩缩躲在屋檐下的人们投以同情的一笑。然后,不顾那些人们对被她拖着的我的同情,从四新路一直跑到滨江公园那两个烂亭子。
然后她看了我一会儿,很生气地对我说:
“你怎么还不脱衣服啊。”
我大惊之下,早失色心。
“喂,我很冷耶。”
她很不耐烦地说,一点都不懂撒娇是什么意思。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自找,然后解释道:“你没看见我的衣服全湿了。”
她摇头以示不在乎。
于是我叹、叹、叹,叹这女人弱智,脱下像防洪大堤上的编织袋一样的短袖,拧了拧,递给她套上。
于是亭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吊带裙外套着件湿淋淋的短袖,而且似乎还颇为享受的美女,还有一个浑身哆嗦,胸有赘肉的男人。
这等场景绝对是千古难见的。
于是我张开猫头鹰的眼睛,透过水朦朦的眼镜,尴尬地回应着四周投来的好奇目光。
这时候她打了个喷嚏,声音小小的,好可怜。
于是我明智地打了数个喷嚏,声音颇为张狂,好可怕的那种。
她望了我一眼,才回过神来。
我可怜兮兮地通知她:
“好象感冒了。”
于是,她的同情心开始泛滥,不再坚持站在亭子里看雨景,喊了辆出租,把我送回了家。
待我坐到了家中,不禁为刚才的高竿击节叫好,心想若不是使出此等计谋,只怕此时还在那个鬼地方示众。
正当我兴高彩烈,准备晚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好好气气她时,一股酥麻无比的感觉,从两眼之间开始积发,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阵十二级台风,就从我的鼻孔里刮了出来。而且似乎还不解气,居然是一连刮了数次。
在喷嚏连连中,我才认识到,自己真的是感冒了。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糊弄她了。
得知我生病的消息,她非常过意不去,在电话里对我温言安慰,让我很是得意。
我从小便喜欢生病,一半是装的,一小半是真的,另一小半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真的,还是装久了以后,搞糊涂了。
所以我很清楚生病所带来的好处,以前可以不上学,现在是可以不洗碗,父母不会吼你,姐姐们不敢凶你。只是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好处。
可以听到叶轻眉很好听的声音,很小心地问你明天想吃什么。
我告诉她:“鸭头和啤酒。”
她在电话那头傻傻一笑,解释道:“丫头我不喝酒的。”
我的命不好,生在十一月,所以读书的时候,在称呼上有些吃亏,高中班上虽然还有捷捷几个帅哥比我小,但女人却都比我们大,噢,好象还有小温也比较小。
不过不管怎么说吧,总是很难把妹妹这个词喊出口,后来在大学里给李艳写信的时候,居然有时会错手写上个姐字。让人很是痛心。
于是我很喜欢叫她们丫头,一方面表达一种首长关怀小鬼的亲切,一方面,也是想树立自己憨厚长者的形象。可喊了很多年后,发现一点儿用都没有。
于是当她说可以喊她丫头的时候,我坚决反对。
我说还是喊你花吧。
她又抵死不从。
可她的名字真的挺别扭,喊眉儿吧,太媚。喊小轻轻?又怕她会错意。喊轻眉?路人可能会上来问青梅多少钱一斤。喊小叶?同志般的关怀倒是体现出来了,我又怕她喊我一休哥。至于阿叶这个称呼更是不能用的,那一般是我见到圣婴出世,或世界末日时才会发出的惊呼。
于是我决定叫她最常见,也是最通用的称呼。
“喂!”
她又反对,我只好说她的名字太古怪了。
她在电话那头想想,也承认,并说这是她老爸取的,于是就让我喊她小眉好了。
我想这肯定她老爸当年恢复高考时,想考中文系,而因为她的诞生而告吹的时候,一怒之下取了这么个名字。
我总在想,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取出如此酸腐的姓名来。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逛书店时,我把这个分析报告提交给她,她拿着本红袖招,听得吃吃直笑。然后正色告诉我,不能拿她父母开玩笑。说完后,又开始笑。
于是我们很开心地拖着手在解放路上毫无意义的来回逛着。
走到海鸥商店的时候,她喊我站住,然后把我头发上的一个纸片摘了下来。
正当我备感温柔之际,她却猛地把我手甩开了。
那一下用的劲儿可真大,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的肩膀还隐隐作疼。(莫不是打字打的太多的原因?)
我愕然地看着她一脸痴呆的表情。
她一脸愕然地看着我的身后。
于是我转头,看见一个长相温厚的中年男子,正充满疑问地看着我俩,于是我又愕然。
然后看见她低首敛眉地轻轻唤道:“老爸!”
老爸!于是我在愕然之后,也变得有些痴呆。
我痴呆地看着那个男人,五秒钟后,很弱智地喊了声:“伯父,你好。”
伯父?我以为我是谁?李嘉诚的儿子?喊的这么酸。
这位伯父很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点头,和小眉同志说了两句话,便像一个革命者一样,直挺着身板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估计他为了克制转过头来教训我一顿的冲动,一定用尽了全身的力量。
待他走远后,我们二人同时瘫软在地。
于是我们开始分析,她老爸会不会有什么错误的判断,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一定会有。
小眉的理由是,她老爸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女婿。
我的理由恰好相反,我觉得她老爸的眼神,好象在审问一个诱拐她宝贝女儿的恶棍。
不过虽然理由不大一样,但结论是一样的,她回家之后有麻烦了。
然后她开始埋怨我,说我刚才的表现真的很像电影里那些男主角第一次见老丈人的模样。
我连忙道歉,说那是因为紧张过度的原因。
接着我提出藏在心里很久的疑问,能取出这样一个名字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小眉指指街对面,告诉我,她老爸是市图书馆的。
于是我释然。于是二人开始相视大笑。
笑了会儿,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好熟悉。好象很多年前就有过一次似的。
于是我在漫天阳光的笼罩中开始回忆往事,越想越失神。
失神之后,我问她:“请我唱卡拉圈可?”
她是个很细心的人,连忙笑道:“小女子不胜荣幸。”
我很感激。
那天在包房里,我拼命地找齐秦的一首歌,我忘了名字,但记得歌词。
总算在唱完三张专辑后,那首歌的调子响了起来。
我像拿着手榴弹一样拿着麦克,左手抚胸,深情款款,运气憋出那股瓷盘打碎般的瓷性嗓音,认真的唱着:
你的近况,陆续从朋友口中传到我耳畔,我拿什么条件能够将你遗忘,除非我们……多想不去想,夜夜偏又想……
一曲唱罢,我把自己感动的唏嘘不已。
回头看她,仍是满脸带笑,脸上尽是鼓励的神色。
只是她的手帕还放在桌上,有些湿了。
据她后来说,那天晚上,她家里开了个家庭大会,着重研究了一下她的交友问题。当她老爸把下午看到的情况说出来后,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她哥哥先是准备提拳头来寻我,待后来想清楚自己妹妹已经二十出头了,又准备提瓶酒来寻我。她的老奶奶则很是激动,要请我去她家吃饭。她妈则在傻笑。
听她说完后,我放声大笑,然后很无辜地问道:“真的要去吗?”
她瞪了我一眼,说我想的美。
其实我以为这是很痛苦的事。
她又说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只是她的好朋友,不过为了让她家人放心,便给我这个混混儿安排了个工作,一个异常恶心的工作:网络作家。
我虽然早就是坐家了,但为了替她圆谎,便写了首五十一个字的诗,放到了某家网站上,然后不停地点击再alt加f4。
不到数天,便有些不长眼睛的人奋勇跟进,居然挤进了排行榜的前十名。
她拍拍我的头说,小伙子挺聪明的。
我靠。
于是我佯狂,靠在她的肩上。
在以后的那十来天里,我经常带她到一中江边的那道斜坡上去,就是以前上学时我经常和何伟抽烟的那个地儿。
她撑着额头看着我抽烟的英姿,问:“你在想什么呢?”
我深吸一口烟,呲牙裂嘴地把白气吐出来,回味半晌,并不答话。
她越看越入神。
我有些受不了,说:“我这是在冒充孤独,模仿绝望。”
她眼睛一下亮了,兴奋道:“嘿,真没想到你这么个人也能说出这么好玩的话来。”
我扁扁嘴以示不屑,但想了想后,又解释道:“这两句词我在发的每个帖子里都要用一遍的。”我把手一摊,笑道:“不过这是个盗版。那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的。好象是一个铁路系统的文青写的。”
“嘁!”她颇为失望,“什么都说的这么白,多没意思。”
我抠抠头说:“跟你第一次见面就说过,我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诚恳了。”
她纠正道:“是木讷。”
我不服气她的说法,告诉她,我有时候一天会遇见五个问路的,而且其中三个还都没带车钱。这说明我的样貌,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可信。
她又纠正道:“那叫易骗。”
我扭过头去,三分钟不找她说话。
由于我们通电话太勤了些,自然家里也发现了一些异常。比如老姐总在埋怨现在很少吃到我炒的苦瓜了。
于是我在家里开始被一群姑婆们追问。逼不得已,我以人格起誓,说绝对没谈恋爱。
结果发现,我的人格似乎有些卑下不可信。于是我改用我父亲的人格起誓,这才逃离了她们的包围。
有时想起来,会发现小眉同志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玩伴,或者说朋友。
她不蹦迪,不上网聊天,不看电影,喜欢看席娟,看言情烂碟,看武侠小说,的确和我搭配的挺好。
而且我们两人还都是那种极少见的弱智。
记得有一天,家里来了亲戚,而她又约我出门,为了掌控我的行踪,老爸让姐夫哥把手机丢给我。姐夫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我回他一白眼。
然后逛到青少年宫的时候电话响了,
然后我们俩人用了半个小时,也没搞清楚这手机是怎么用的。
于是,只好散伙回家。
顺便说句题外话,直到公元一九九七年,我才知道怎样打寻呼机,手机?更是没碰过的玩意。
她虽然在这方面的弱智和我惊人地相像,但人却比我善良多了。
这一点从我现在都不敢带她从解放路的天桥上过,就可见一斑。
yc人都知道,那天桥上盛产乞丐。
我告诉她,与其接济乞丐,还不如接济我。
她皱皱眉说,怎么能把自己和乞丐相提并论呢?我想了想后,正色答道:“的确不应该,我现在的收入比他们还少。”
她看着我,想了半响,无奈地点点头,算是承认了这个事实。
不过我们也经常吵架,争论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梅格瑞恩到底该不该和比利克里斯托上chuang。
她说情到浓时,自然难免。
我说这完全破坏了那份感觉。
她说最终圆满的结局证明了,这个床,上的有价值。
我说结局是编剧写好了的,我只记得梅格瑞恩在完事后,咧着张大嘴,用鼻子长出一口气,活像一个刚生吞了自己丈夫的母螳螂。
于是她恨恨地说了声;男人啊……
于是我们两个同时把电视打开,同步播放影碟,一边盯着屏幕,一边拿着电话开始争吵。
不一会儿,就看到哈利开始在街边上思念他的前妻了。
电视里传来比利克里斯托那土拨鼠一样的声音:
“我不知道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
莎丽正准备上前安慰他,只见哈利用哲学家的风度思考了半秒钟后,像个白痴一样,无头无脑地说:
“iisshelen!”
然后,小眉在电话的那头没了声音。
我知道她一直在她的男人面前扮演那个最不懂事的,最傻兮兮的好朋友角色,我也知道她经常演的力不从心,知道她演的很辛苦,知道她在生活里实在是笑的太多了,又倔强的不肯哭,我知道她就像荔枝一样,最外面是鲜美而坚硬的壳,剥开后是柔嫩易伤的瓤,瓤里面裹着的是那颗苦苦的核。
由于我喜欢我的朋友们多笑,不哭,于是连忙开始讲解那个诃契尼还是叫契诃尼的理论。
就是那个说人的记忆最搞笑,得不到的东西记忆最深刻的那套玩艺儿,这套理论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什么尼说,没可能的感情付出最容易让人沉醉,因为总让你觉得对方的身上有无尽的宝藏供你挖掘,有无尽的秘密任你独享。
她被我拙劣的讲解搞的笑出声来,问我怎么知道那个什么尼。
我想了想后,记了起来,告诉她是中午在中央台看的第二起跑线里提到的。
她很疑惑。
于是我进一步解释道:“青春期性教育专题节目。”
我和小眉总是像恋人一样的单独出来约会。我们也从不让双方的朋友圈子交杂其间,只是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俗称单挑。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我绝没有恋人一方的那种权利,就是那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的权利。面对美女而做柳下惠,实为人生至痛。
偶尔有一天,她喊我陪她去赴一个酒宴,我说为什么,她说她的男人回来了。
于是我说好,然后我洗了个澡,找了两件姐夫哥当年和老姐斗争时的战袍,蹬上前天姐夫哥刚买的新皮鞋,揣上姐夫哥的诺基亚,虽说还不大会用。还上了点姐夫哥的咖哩水,噢不好意思,写错了。
总之,是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去了。
她在酒店的外面接我,见到我的一身行头,很诧异地皱皱眉头,问道:“今天怎么穿成这副德行?”
我挑挑唇边,道:“要冒充你的男朋友,总得下点儿本钱吧。我不怕丢脸,但很怕朋友因为我而丢脸。”
她伸手捂住自己嘴巴,笑道:“你怎么这么聪明,我还没说,你就知道了?”
“我是天才。”
我向来持天才无用论。
结果那天的酒席上,我发现自己真的很无用,面对那些酒席上比我还人模狗样的人们,我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位说自己当年的室友在加拿大买了个pystation,结果没玩两天就坏了。那位则把周星驰的几句话换了几个宾语在那里背来背去,还有两位更是搞笑,居然说不知道安琪集团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配股,颇为不满,待听说我有个同学在安琪,居然要我喊出来聊聊,把证券的这块业务让给他们做。
天可怜见,我那位同学自己手上的一点内部股还不准卖哩。
我说天才无用的另一个佐证是,自己这个天才被那些人看鲜花下的眼光逼的举杯应战,居然战局刚开,便已丢盔卸甲了。
于是醉眼朦胧的我,并没能看清楚小眉那个迟到了的男人。
只隐约有个印象,虽然比我高,但还是不高。不过长的确实比我帅。
此处套用一句俗话:
长的比我帅不叫帅,长的比我丑,那才叫真丑。
后来小眉送喝醉了的我回家,到我家楼下两人分手前,她笑着对我说:“今天演的真不赖!”
我傻笑一番,伸出大拇指,说:“我是临时演员,而你是影坛常青树,演技比我好。”
知道明星什么时候会演砸吗?
就像姜文和万梓良拍的那部恶片,说明他在没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后会演砸。
知道明星为什么会演砸吗?
就像周润发拍的和平饭店,那说明他潜意识里想断绝自己在香港的后路。
知道小眉为什么会演砸吗?
道理很简单,她失去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然后发现后路原来早就断了。
我接到她的那个电话,是在晚上九点钟,海霞马上要开始播新闻了。
她很可怜兮兮地在电话里告诉我,她得到消息,她的男人要结婚了。新娘当然不是她,可问题在于,新娘也不是她的那个好朋友,听说是一个南蛮小妹。
她说她并不伤心她的男人要结婚,只是觉得气不过怎么找了个这么个人。
似乎为了证明这点,她在电话那头傻笑不止。
然后我就听到了她的抽泣声。
我第一次听见她哭,就在那个似乎应该一如平常的晚上。
我并不是很担心她,只是觉得像电影里的情节,此时一般应该有个傻兮兮的男人守在一边。
虽然我不傻,但我们是朋友,我对朋友向来很温厚,所以我觉得应该马上找到她。只是我想她不会告诉我她现在在哪儿的。装惯了坚强的人,在受伤后,总喜欢找一个没人知道的角落里去哭。
于是我说:“你看你身边的江风一会儿向上吹,一会儿向下吹,世事如风,本无定数,何必执着呢。”
她闷闷地答道是啊,只是江风好冷啊。
于是我知道了她在江边。
我看了看电视上的时间,接着说:“钟楼开始敲钟了吧,你看时间总是不停的,日子总要继续吧。”
她说是啊,只是这声音好吵啊。
于是我知道她在钟楼的附近。
于是我知道了她是在南榭。
那个据说是她和号称她男人的无辜朋友第一次约会的地点。
于是在三分钟后,我出现在南榭的门口。
直到今天,我还认为,这是我平生最聪明的一次举动。
于是她很惊讶地迎接我的到来,很无助地靠在我的肩上。
我笑着对她说:“今天晚上我的肩膀对你是免费的。”
这句话,我是向何伟学的。
果然有效,她笑了。
于是开始陪她逛街,陪她喝酒,开始进行平日里是她做的工作,从杯子里往外面倒酒。不过区别在于,平日里她总是把我的酒倒在地上,而今夜是我把她的杯中物倒在了自己的肚子里,不能浪费,是吧。
可她还是醉了,我也醉了,两人像酒鬼一样互相搀扶着在江边瞎逛。
走到了大公桥那边,她突然伏在我的怀里哭起来。
我轻轻地搂着她,穿过她的黑发的我的手,轻拍着她的肩。
过了一阵,她平息了下来,用那双带着醉意却仍是美丽的眼睛看着我,喃喃地说道:“xf,你真是个好人。”
用哈利的一个男性朋友的话讲,说一个人是好人,便意味着这人长的不咋的。
一般的电影拍到这里就可以了,我也是这样认为。
所以当她用那冰凉的胳臂环住我的颈,傻傻地说道:“来,亲我的嘴。”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过了小半晌,我打了个酒嗝,纠正道:“那叫吻。”
她在我怀里扭动着身躯,我不知道这是叫撒娇,还是喝多了不大舒服。
我好意地提醒她:“你刚刚吐了的。”
于是她用踉跄的步伐冲过马路,买来了口香糖和矿泉水,用十秒钟的时间漱完口,嚼完口香糖,又嘟起了红红的唇。
我深吸两口气,忽然想起了一句台词:
“我只是刚好路过,你就要和我……我……牙都还没刷呢。”
依照谢文砚的吩咐,以下删去二十一字……
她无意识地看着我,忽然轻轻地说道:“我们是不是只能做朋友?”
我点点头。
然后她说:“那好,我们去找家旅馆,好吗?”
我这才确定,她不止喝醉了,而且已经醉的人事不省了。
只是她的发绕着我的耳,她的唇贴着我的颊,我的手抚着她的背。
让我心思思。
必须承认,那天夜里的我是有些无耻。虽说喝醉了,但还是有些无耻。
于是我们开始在江边那条街上寻找地方。但由于经验方面的原因,二人一直是逡巡不前,对那些闪着光的招牌有些望而生畏。
一直疲惫地走到一马路那里,她软软地靠在我身上,轻声骂了我一句:“你是男人哎,连开房都不会,真是个笨蛋。”
我虽然已醉了,但还是回了句:“笑话,我是很纯洁的。”
然后,我们同时注意到了街对面的一个招牌:烟草招待所。招牌的下面有四个小字:安全舒适。
然后,我们四目互视,像那夜在天桥上一样,化为雕像长达半个小时。
然后,她鼓起勇气,一个人走过去问房间多少钱一夜。
小姐告诉她,是按床收费,不是按房间。
一个床位三十五,双人间就是七十。
然后她像蜗牛一样地走了回来,
然后她说没带钱,让我去交钱。
然后我说我也没带。
于是我拦了辆的士送她回家。
然后她很自然地掏出了皮包里的钞票付了车钱。
然后我又拦了辆的士回家。
然后我很后悔地摸出今天家里刚交上来的生活费付了车钱。
可能是那夜酒喝的太多了的原因吧,我们有三天没见面。
再见面的时候,我们约在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里最出名的,便是那些一个疯胜一个的气功爱好者,以及湖心亭里那几位不惧风雨的老同志,一声凄厉过一声的吊嗓子声。他们十分爱好伟大祖国的历史遗产,却忘了更多的人一向是拒领这份遗产的。
我和小眉见面的时候是下午,那时候公园里非常的安静。
我忽然十分想念那些老同志发出来的声音。
在儿童公园里那些大树的荫蔽之下,我看着穿着一件大红裙子的她,觉得好尴尬。
在不时拂来的热风里,她盯着满脸紧张的我,显得好无措。
我强迫自己堆起脸颊边的两垛肉,笑着说:“今天穿这么红,想自杀殉情,然后化为厉鬼去找你男人算账啊?”
她一愣,忽地面上一红,并不答话。
原来这个笑话真的很冷。
正当我们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发现身边突然多了两群小孩在吵架,一群是男小孩,一群是女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