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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九章 任务(6)(1 / 2)

新的一章始终感觉不满意,所以今天请假一天,不过为了补偿一下大家,就来写点有趣的东西吧。biquge.info


写什么呢,人生在世,不过衣食住行罢了,不过我总觉得呢,食应该是放在最前面的,毕竟它不但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乐趣,还是人们得以维持本身基本需求的必要行为。


第一个跃入我思想中的,大概除了肉之外别无他物了,而这个肉呢,又要以烧肉排在最前列,虽然这只是就我个人而言。


烧肉所拥有的范畴实际上是相当旷阔的,有些烧肉要加大酱,有些要加醋,有些要加蜂蜜,有些加老抽,有些纯以炒糖上色……又或是与其他菜蔬鱼肉同煮,加白菜者有之,加鸡蛋者有之,加萝卜者有之,加豆腐干者有之,加鲤鱼/鲫鱼者也有之,加栗子的也有,加百叶结的也有,加凤梨的也有……林林总总,不一而论,相信我的读者们之中不乏有比我精道与渊博的。


所以呢,我在这里只说说我擅长的那种,单纯的五花肉加老抽,冰糖。


要做烧肉,当然只能是猪肉,五花肉,像是一些美食频道中所说,要红白分明,肥瘦相间,层数从三道到五道不等。最好的位置莫过于靠近前腿的腹间部分,比例最是完美,瘦肉嫩且多汁,肥肉滑而不腻。另外呢,就是要看看猪皮,现在的养殖猪几乎都没有小时候的猪所有的那种厚如小指的猪皮了,但若是可能呢,猪皮至少要在半公分左右,只有这样肥厚的猪皮,炖煮之后才能产生浓郁绵软的汤汁,有这样的汤汁包裹着烧肉入口,方能完全地感受到烧肉的丰腴柔滑之美。


要注意的是,像是这个位置的猪肉,往往累累坠坠地挂着一些纯精的瘦肉,这是必然请人切去的,若是不愿意,那么也要别置他用,若是与五花一起烹煮,这个位置的肉不是韧如皮革,就是涩如木片,简直就是败笔之中的败笔。


将拿到的称心如意肉,放在沸开的锅子里一煮,等到锅中的水因为冷肉一顿,不多时又沸腾起来之后,就会有白沫翻起,待到白沫集聚成堆,顶端浮现深灰色或是茶色的油脂,就可以连着锅子一起转移到水槽中,用同样沸开的水清洗猪肉。猪肉清洗完毕,检查猪皮上有无凸出的毛发,一一用指尖拔出——到了这时,这些毛发不但明显,而且柔嫩,根本不需要钳子就能处理。而后二次清洗,也需得沸水,清洗完毕,将肉切做食指长短见方,放回到锅子里中,加沸水至没(猪肉)顶,加老抽,加冰糖,无需葱姜,也无需五香大料。


此时可尝尝汤水,一般而言,烹煮完毕需收汁,汤汁会加重一点味道,其他就完全凭借个人喜好,爱酸也可以加一点醋,但千万不能太多,有喧宾夺主之忧。


将汤水煮开,而后大火转中火,等到汤汁只余一半,中火转小火,一待汤汁沉入猪肉表皮之下,小火转大火收汁,这时候千万不可走开,眼睛要紧盯锅子,一边翻动肉块,等到每块猪肉都裹上了颜色浓重,油亮浓稠的汤汁,就可以关火起锅了,这时候,锅子里应该还有一些汤汁,可以浇淋在猪肉上,也可以放入小碗备用,之后会说到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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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过于味重腻口,我们再来加上一道清炒三素。


这道菜很简单,西芹中段,切做半根中指长短,半根中指粗细,马蹄(荸荠)或山药去皮,切片,黑木耳泡发,撕碎,大约一口可以容纳的大小就好。这三样全部清洗,沥水,而后放入沸水中去生涩,灰尘,与碎屑,汆成七八成熟。


油热,加盐,少许糖,倒入三素,迅速翻炒,等到马蹄或山药透明既可捞起,进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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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鸡蛋,一碗清水(冷),一点盐,搅拌均匀,放入存着沸水的锅中,碗上覆盖一只盘子,或是小锅盖,免得水汽进入蛋羹,十分钟后关火,不要打开锅盖,五分钟后取出,将之前留下来的烧肉汁水淋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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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千万不要忘记米饭,一碗好米,新米煮出的米饭,犹带芳香又高热的蒸汽,颗颗半透明,肥短可爱,烧肉的汁水倾入其中,翻搅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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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记得为自己预备一杯拌着蓝莓的酸奶,或是用杨梅,石榴等榨汁,加入苏打水……又或是香草的冰淇淋,外覆奶油和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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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之后补充上两段本文中的美食片段……


“这是您的酒。”“河豚”说,用她的食指尖儿勾着的酒杯送到了那个新来者的面前——那个新来者没有愚蠢到说出“我没有点过这杯酒“之类的话,而是抬起手掌在酒杯上晃动了一下,虽然说接受招揽的人为表示对招揽者的敬意,是会喝口酒甚至一饮而尽的,但这家伙显然有着与众不同的身份,这就完全可以认为他已经接受了葛兰的邀请了。


“如果您觉得这儿有些热,”“河豚”看了葛兰一眼,眼神交会间就明白了葛兰不会因此而恼怒或是收回招揽的意图,她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个赚取中介费用的好机会,“我们后面还有几个空房间,也许您愿意在那儿安安静静地尝尝您的酒?”


新来者点点头。“河豚”把他带进了后面的房间,紧接着葛兰也走了进去,“河豚”从狭窄的走廊挤了出来,她不但拿起葛兰与新来者的酒杯放在巨大的托盘上,还加上了海盐焗青腹寄居蟹与酱汁孔雀尾螺,牛油炸的飞鱼,还有数十只有着成人手掌那么大的鲜活牡蛎,这种牡蛎的壳是青黑色带着银点的,比一般的牡蛎要长一些,闻起来除了海水味还有小黄瓜味,据说是龙火列岛二十种牡蛎中最好吃的一种,“河豚”想了想,又往这些上面加了一大碗甜菜根奶油汤,既然有了汤,又怎么能够没有面包呢,所以她又在这座小山摇摇欲坠的顶端小心地加叠上几块金黄发亮的蜂蜜面包。


“嘿!河豚!”一个瘦小的盗贼喊道:“不再加上一点炸猪肉吗?这点可不够你吃的。”


“河豚”向他吐了一口暗黄色的唾沫,酒馆里的人訇然大笑——在各个酒馆里都有不成文的规矩,其中就是作为中介的酒馆主人并不会直接要求雇佣与被雇佣者拿出叮当作响的金币来,而是借着酒、房间的租金以及提供饭食的机会索取报酬,只不过“河豚”是他们中比较贪心的一个,在尖颚港,黑发的施法者需要一个船位的时候,作为中介人的钝头酒馆主人只收取了两杯茴香酒的钱,而“河豚”不但提供了房间,还提供了两个人根本无法吃得完的菜肴——如果被雇佣者,或是雇佣者为此感到恼怒的话,他们是有权利将菜肴塞进酒馆主人的肚子里去的,有不少没有眼色的家伙就是这么被活活撑死的。


“河豚”倒真是不在乎这个,她相信自己的肚子也相信自己的眼力,这两个人都不是那种会吝啬几个金币的人,她轻轻松松地单手托着这么一大盘数量惊人价格也同样惊人的食物走出吧台,她的奴隶想要帮忙都被她一脚踢开了,经过那个率先起哄的瘦小盗贼时,她还有意在他的脚上重重地踩了一下——那个可怜的家伙本来是可以躲开的,但他的身后显然有一柄刀子对着他,在失去性命与脚骨断裂之间他明智地选择了后者。


“河豚”送了食物后就马上退出了房间,那个新来者毫不隐晦地占据了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而葛兰怀抱着双臂站在房间的角落里,脸上看不出喜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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