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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2 / 2)

不太喜欢也的确没时间多看电视的我,今天中午不巧就看了凤凰卫视,不巧就看了胡一虎的谈话节目,而谈的话题是早几年热炒得不行了的“大款征婚”。


焦点就是:男,过亿万的资产;女,“无性经历”;方式,加了一个现在的流行词:pk!也就是请了二位不是亿万富翁的人做正反两方代表,说一说,pk一下“大款征婚”好还是不好!


我虽然喜欢反方上来就说:那不是正经人做的正经事;还有一句,那女人就两个字:下贱!


但是,我还是更理性地站在那位为“大款征婚”呼前跑后,赚了大钱又赚了大款没选中的女人做自己的老婆的律师一边。那位女人,真的很养眼而且相当文静,更重要的是她的谈吐真诚。


这就是现实!不管你接收还是不接收,摆在那里的硬指标,你就是没法越越!


嫁给大款的太多优点不说,单说他们被众人私下说得较多的问题,我认为,那也不算多大的事。你说有钱人玩妓,那么在“国道”旁边小饭店吃饭的,跑长途的货车司机肯定不是大款,他们中也有玩妓的,只是在那里玩才是他的消费水平;大款找情人是不少,有一篇报道,讲的是一位男性村民杀了另一位村民,因为他为她做了农活,她是他的情人,而他的情人又找了一个情人,所以他杀了她的情人。这三重情人关系中的当事人生活都困难,当然都不是大款!


关于女人,说美女只认钱暂不讨论,不美就不认钱吗?不一定!


从来没有那个女人希望自己不美,只要有可能,不美的也会尽力让自己美起来。不美的女人最少要比美女多一笔让自己美起来的投入。如果认真算起来,这费用在国内可能不会少于百万吧,国外就不好说了,肯定更多。真正的美女是做不出来的。一般大脑正常的人都明白,只是不想说而已。试问,做出来的美女谁能超过范冰冰那张脸和林志玲的身材?话说远了,也就是说,不美的女人更认钱,只是她们无论如何“认钱”也得自己想办法而已!也就是她们想不劳而获的机会少点罢了,本人这方面体会深刻,我也爱美,我也“认钱”!


所以,不能指责美女想不劳而获。


用美女有无“无性经历”作为“亿万”夫人的硬指标,这是对的!


谁都不能否认美女的诱惑。在还是少男少女的时候,一个不美的少女,很少会有人关注,而美少女经不住诱惑失身的就不少,虽然错不全在她,但是最低限度她是一个没有自控能力的少女。长大后,也许会成为经不住诱惑的女青年,然后是经不住诱惑的少妇。


而不美的女人一切与美女一样,只是她保持的处女之身,也许是因为没有男人打她的主意,她的纯洁也许没有通过考验。


大款肯定不傻,他的标价是正确的,“无性经历”的美女就是值“亿万身价”!


大款的要求过高吗?我认为,一点也不高!


一个女人要成为亿万资产的拥有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父母没有给你,你就得自己打拼。你有天才的智慧并尝尽人间冷暧,如写下《哈利·波特》的英国女作家jk·罗琳;或者,有天使的美丽加上做很多很多机会,章子怡就做了谋女郎。


嫁给那位大款,他能让你坐拥亿万。


说实话,让一个人做哪怕是一件事,也许都是很难的,有时候是天意,你根本无法做到!让一个人不做一件事,是不难,你不做就行了!如此简单的条件,为什么就做不到呢?就是让你不与不是你老公的人做a,这条件高吗?难吗?只要思维正常的人都能做到。关键是,你想做还是不想做!


那么,“亿万身价”是不是一定配娶“无性经历”的美女呢?


如果他没有变态,没有仇视女人,没有黑金,没有非法致富,没有外型特别不堪,没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他有娶她的资格。仅仅就一桩合适的婚姻而言,这是相配的。关于爱情,他们可以在婚后培养或者说谈爱中培养了。那些自已偶遇相爱,并爱得死去活来的男女,结婚后又吵死吵活地要离婚,这类情况发生比率也不低哟。


。。


美女无性经历就是亿万身价(2)


我看过香港电影《嫁个有钱人》之后就生出这般联想,没钱做不成好事,有钱也不一定做的全是好事。但是,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社会而言,有钱就是比没钱好。如果让人们选择是自己有钱还是找个有钱人结婚,我认为,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自己有钱!


就这话题与前男友剑龙讨论了一下,他的现任女友是大美女,也有一位处女喜欢他。他认为,感情更重要,让他选择,他就是要他的大美女。他希望他爱的女人是处女,不是处女他也爱她。不过他不爱的女人是处女他也不会爱!


他问我是不是应该嫁个有钱人的时候,我认为,我得想法子做个有钱人,如果有机会,也来一个“女大款征婚” ——“无性经历”的帅弟就是“亿万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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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天使破茧成蝶


————《世界上最丑陋的女人》


2005年湖南经视《天使爱美丽》整形真人秀,经过三个月的努力,中韩美容界的名家们集体c刀,14位 “人工美女”将纷纷惊艳出炉。是破茧成蝶演绎美丽传奇,还是哗众取宠商业制造神话。这不是本人关心的主题。


我在意的是,这些可爱的女孩子们,美丽以后,将会如何爱这美丽,也就是,她们自己是不是准备好了,有接受这份美丽的心理素质。


据报道,一位22岁在读研究生的“天使”,整容前,因为暗恋的心上人对她的容貌出言不逊而暗自落泪。她美丽后,认为女人的面貌就好像书的封面,“封面不漂亮,内容再好,你可能都不愿意去翻。”


看这报道,我发现她与近日上映的一部影片的前半部,有着惊人的相似!


西班牙影片《世界上最丑陋的女人》,女主人公洛拉,是一位面貌丑陋的十八岁少女,她在一次化妆舞会上认识了路易斯,路易斯对她说,他爱美丽的心灵,让她感动。但,当她拿下面具,他被她的丑陋吓跑。洛拉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为了美丽,也为了得到路易斯的爱。她接受了沃纳医生的实验性治疗,变成了药物控制下的美女。


我不是说,我们的那位天使是为了她暗恋的心上人才去整容的。我想说的是,你美丽以后,你将如何看待他对你的出言不逊。


影片中的主角是:她要得到他!她成功了,他们恋爱了。


然而,有了美丽封面的书,也没能让她爱的男人一直看下去。他与选美大賽中脱颖而出的西班牙小姐结了婚。


所以这位堪称“全世界最漂亮、诱人、神秘的女人”就这样行动了:她让她爱的男人,在度蜜月时就与妻子双双客死他乡;然后,在她的出生日,她身着修女服,杀害一个又一个曾获西班牙小姐头衔的女人并毁其容!


这部影片是让人不愉快的。它将人类注重外在美的片面性深入浅出地表现出来。


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让自己美丽些再美丽些也已不是梦。那么圆了美丽外表的梦以后呢?


下一次,你暗恋的人如果因为你是人造美女而出言不逊呢?你还会暗自落泪吗?


丑陋的外形是可以通过手术让她美丽,那么,心灵呢?


我担心着,那14位“人造天使”真的准备好了吗?真的“爱”美丽吗?如何“爱”呢?


如果她们中间,很不幸地出现了一位“中国洛拉”,治疗她的这个手术,将由谁来c刀!


说明:我写的那位“天使”是《三湘都市报》11月23日文体副刊b版中一篇文章《“整形天使” 周五亮相》中报道的那位。认为用真名不太好,没有点名道姓。这位“整形天使”最后成了冠军。她后来为美容广告中说的台词是:我的眼睛是假的,我的鼻子是假的,我身上的一切都有是假的,但是,我的美丽是真的!


广告片拍摄得相当自信,播出一段时间后,“我身上的一切都是假的”这句从广告中删除。我想,包括美容医院在内,都会认识这一现实,自信虽然是一件好事,但这种自信或许沉重了些。


我之所以对美容态度如此不敬,是因为自己早两年经不住透惑纹了眉,纹眉出来见的第一个熟人就是前男友剑龙,当时把他别扭得不敢看我的脸。一谈美容,我总会本能地害怕。


活着的女人才有爱(1)


——哄一个男人看《无极》


2005年12月14日,全球大事——《无极》盛大公映!调子高了点,这事不展开讨论。主要还是讲自己。本人硬是自己拿钱买的票,作为从事电影院线工作的同志,自己花钱买自己单位的电影票,这事还是有点那个——我哭!


我之所以动心,除了工作需要,学习了大量的有关这部影片的资料外,主要还是去北京看片回来的同事说好。


正因为我知道太多的故事内容,我知道那个叫“倾城”的女人让她的男人们都死了,就是一个奴隶也是死而复生的。所以,我不能再像从前一样,一个人哼着小调去看电影,然后吹着口哨一个人回家。说什么也得哄一个男人立在自己身边,不然就太不像看《无极》的样子了。


我以请吃晚饭外加请看电影为诱饵,哄了一个。


之所以是他,主要是他没有“主人”。我前男友前几天也没有了“主人”,我依然不用他。咱们影院的弟兄们都认识他,看我们露面,就知道是我强求他来这儿的,我多不爽,所以不哄他。


而这位,一年前因工作原因从北京来此地,又因一次偶遇一见钟情。不幸的是,咱俩同时知道女大男小这实事,只有一直打着哈哈了。


晚饭还是他请的,他说北京人都爱吃“东来顺”,我们去了一个他认为地道的店,他说他陪我逛商场。我更正,我说是我陪他!因为我不逛商场的。他说我要学会女人精致的生活,我们去了女装部。我告诉他,我喜欢那些极夸张的服饰,但没心情折腾。


我告诉他,我曾看过一部名著,我只记得一点点:一位庄园主,他喜爱打猎,从不打扮自己。有一天,他认为他应该娶一位太太了,他自己收拾了一下,那位贵族小姐被英俊的他迷住了,做了他的太太。但婚后,她只见到一位留着浓须的猎人;在一个喝下午茶的时候,她的一位女朋友陪她聊天,她的猎人回来了,看见了这位女客人,他冲进自己的房间。当他再次出现在她们面前时,他成了一位英俊无比的绅士,令这位女客惊呆了。结下来的故事与主题无关,女客的老公将这对经常野合的男女扔到悬崖下面去了。


我为我没有心情打扮,自己都扫兴,他哈哈大笑,他可是洒男士香水的哟——


咱们走进影院,是在一阵阵夸张的咳嗽声和口哨声进去的,时不时,还有来检检票的,同事们很高兴看到一公一母两个长颈鹿晃进来,南方男人有190cm还是不多见的,我也特意穿了很高的高跟鞋才觉得与之相配。


电影开始了,那是一个小女孩子的失诺,不是她的错,她只是想活着而已,让她的母亲还有她自己。


但错的好像是她。她让一个男孩儿从此变成了北公爵!


她用她可能得到真爱的机会,换了她荣华富贵的生活。那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但是太多的女人就是用生命也没有换来真爱,她说她放弃真爱换来登峰造极的华贵生活,让一个会饿死的人选择,她只能说愿意错,她自己让一个小女孩从此变成了倾城王妃。


那个王必定会为她而受困于北公爵,死于一个奴隶的手中。也正是杀王这样一个错,一个奴隶背叛他的主人,成全了一个真爱的来临。应该说是“倾城王妃”,错爱了!一次背叛成就了一次错爱!她却产生了真的爱情,她有了她自己的光明将军。


而那个奴隶昆仑,他因她的错爱,发现了他自己心里的渴望,他说了真话,要救他的主人,却让他比死还难受。他最终还是穿了北公爵的那黑袍,他新生了,那袍子是原本让另一个人活着的,他的真成全了昆仑的渴望,他却死了,他成了烟雾——鬼狼没了。


她幸福地生活了,一个女人,首先要了生存,然后要了荣华富贵,最后,你成了高高在上的女人,你就可以要爱情了。而且你就可以幸福了,那怕是所有的男人都死了,他们还是可以由死人变活的!


如果她反过来呢?你诚信,你就是奴隶了,你只能跪和爬,别说北公爵不会为你变态,就是奴隶昆仑也不会把你当风筝放,因为你飞不起来!


活着的女人才有爱(2)


你不要荣华富贵的生活,要真爱!光明将军不是与她过了一阵平常人的生活?他还是走了,那怕她曾是“倾城王妃”!如果她不曾是呢?爱会不会来?


还有最后的爱情,也要看你是不是等得到最后,也许在女孩子的那个时候,她就失去了生命,而女人死了,很少有可能会变活的。她爱上那个对她说“不要死,要好好活着”的人。这是对的,爱之前必须要好好地活着,不然,爱来后,你用什么承担。


“倾城王妃”是一个艳俗的女人,也就是说是一个会在适当的时候犯下适当错误的女人,她最幸福!


这就是游戏规则,北公爵说:“想得到,就能得到。只要你够坏!”


我们两个人是非常幸福地走出影院的,我们终于达成了共识,超级喜欢看。


关于爱情,我们一边跑步讨论,一边就赶到他租的公寓,我们还要看看那个电影频道转播的“你我的无极”。


我说那谢帅哥是越来越“搞”了,越来越“来劲”了;他说张美人那礼服透半个茹房的,诱人,她总是在提那里一样,是不是会掉下来呀。


《无极》我们谈到两点半,终于考虑我们俩是不是也学学他们的时候了。


可能时间晚了,热水不太热,不能洗澡;南方只有少数公寓有中央空调,他这儿凑巧就是没有的,没有温暖的感觉,我不能脱衣睡觉;当基本生活条件不能得以保证的时候,那个爱还是很难做出来的,真爱就更难了。


这一点,我们俩也达成了共识。


烂尾楼女人的《情癫大圣》(1)


什么叫“烂尾楼”女人,我这里解释有些多余,还是要说一下,就是折腾到危险年龄没嫁去出的。点到为止,不再展开,看看我这“烂尾楼”〃女人的女知音萧耳如何说。


湖南妖精和妖男


作者:萧耳 写于2006…10…30 21:17:35


周五的晚上,在杭州终于见到了红雾。极艳羡她的好精神,她的闪亮亮的眼,还有巨长巨长的长发,像水蛇一样的妖,要我看就是这头长发,性感也要加n多的分,有男人可以逃过红雾的长发陷阱吗?红雾和我都没有拉拉的倾向,所以她见我时,头发自然是高高的,束得紧紧的。我在看她的侧面的时候,倒有点替经常应该出现在她对面的男人想入非非起来了,她乌黑的长发胡乱地披散在床上,会是怎样的情形?


我总是喜欢看上去又聪明又美好的女人,愿意和她们做朋友。周六晚上从休博园回去,一路坐同事帅哥的车,他还总是开错路。路上他说道,我们都把你当朋友,但估计女人们就不会了。我检讨,的确,除了死党,没有几个女人会喜欢我。她们总觉得我会抢走她们的什么。事实上呢,比起对男人来,我对女人厚道得不行。我从小天生的对女孩子们友爱,而且不设防。


我大大地赞叹红雾jj敢把自己喊成“烂尾楼”的恢宏大气。以后像我这等自恋的女人,就等学习红雾把自己当烂尾楼的精神。所谓的烂尾楼,就是还没有嫁掉。其实大家都差不多,想当年,要不是脸皮厚点,哭着喊着要他去领证,没准我的楼到现在也烂尾在那里,高不成低不就了。也难怪他总是要向我叫板什么当年年少无知,现在常要呐喊还我青春之类,仿佛我有坑蒙拐骗之嫌。小谢﹙霆锋﹚精心安排的求婚让小张﹙柏芝﹚惊呆了8秒钟,小谢认为那8秒钟像8分钟那么长。这样的求婚真是爽,不过差点成烂尾楼的女子是轮不上的。这类女子是向人家求婚的主。


在宾馆的房间,热情的我好想把红雾装扮成更妖娆的样子。建议她把长发再剪短些,披散了,烫卷了,杀伤力肯定更强。红雾还叫服务员姐姐给我们拍合影,可惜拍虚了。那天我穿得像个叫花子,戴上古怪的帽子,像吉普赛女巫,而红雾封自己是红雾剩巫。


女人们的约会总是那么的high。喝了她的咖啡回去睡不着觉,和老公在msn上夜聊,他说我两眼放光,我说红雾好猛女,他说我很兴奋。我兴奋的是,我遇到的女人都是妖精。而且,我遇到过的湖南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无论男女。记得当年在深圳,电台新闻部一男同事是长沙来的,瘦小精悍,骑威猛的大摩托,除了跑党政线新闻,自己还开了两个皮包公司,路子很野。有天几个同事在红荔公园玩,他说他从前在舞蹈团呆过,看我觉得我有点会舞蹈的感觉,说得兴起,突然一把把我举起来,说是拈拈我有多重,我在一阵尴尬后哈哈大笑,说,我严重超重。


红雾 2006…11…04 14:54:38 留言:


我是您03年出的书的读者,看到走过三年后我崇拜的国内女作家,对不起;我们再好的关系我暂时也只能排您为第二,第一是陈染。我心里是很激动的,更激动的是,这位深刻而前卫的作家就是一位小姑娘一样。我想,未来之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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