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煜乘坐的那辆高铁停下来,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打开车门后他第一时间冲向雨中,也顾不上淋不淋雨。
看了刚才冯依曼位置的变动,他知道她肯定是被带走了,此时她的位置和自己距离有十几公里,好在他下车的地方离市区并不远。
二十分钟,只要冯依曼能抗住这二十分钟,他一定能赶到!
他几乎用尽了所有力气在雨中狂奔,不是他不打车,是那些出租车一个比一个跑的快,根本就不停。
他不敢有一丝懈怠,哪怕耽误零点几秒,冯依曼都可能清白不保,他不敢想象万一冯依曼被糟蹋,她该怎么办?她会不会想不开?自己得怎么做才能弥补她的创伤?
是他的错,他不应该去当兵,他哪都不应该去,就应该寸步不离的保护她,看她读书学习挺聪明的样子,其实她骨子里单纯的很,又傻又蠢!
一个女孩子家家跑那种地方干嘛,去了不知道保护好自己?
无论是他之前参加过的各种拉练比赛,还是之后参加的大大小小田径赛事,他从未像今晚这般拼尽全力过。
从来不知道自己长跑运动细胞这么发达有什么用,在这一刻他总算知道了,是为了她而生的,也亏了自己这些运动细胞,还能让他竭尽全力奔跑中寄托着一丝希望。
还有八公里,冯依曼你一定要给我抗住。
在雨中狂奔不比平时,呼吸更困难,始终保持急速运动,他的肺都要炸了,他知道再这样跑下去,还没解救冯依曼,他自己都得先倒下。
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没有一辆是想要停下来的,有的打着远光灯都晃他的眼。
没办法他从马路花坛里抠出一块砖头随便选中一辆车,“咚”的一声直接砸在引擎盖上,非常时期非常手段,顾不上那么多。
果然车主立刻把车停下来,打着伞就要下车大骂这个神经病,竟然无缘无故砸他的车!
就在车主打开车门的第一时间,沉煜都没等他完全从车里出来,大力一扯打开车门,也把车主从里面拽出来。
“给我下来,我要用车!”
不管车主同不同意,快速钻进车里,门一关,油门踩到最底,赶紧争分夺秒。
车主都懵了,看见车开走才反应过来,这、这、这……这也太嚣张了吧?这么明目张胆的抢车?还有没有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