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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1 / 2)

伏身在他那宽阔的后背上,隔着衣衫传来的体温熨烫着我的心。恍恍惚惚中,觉得好象回到了童年——爸爸的后背也象他的这么宽,这么暖,这么地让人舒服而踏实。


“呜呜,我要回家,我想爸妈和老姐了。”我双手搂着他的脖子,不顾形象埋头来回蹭着他的颈间,放声大哭,把眼泪鼻涕用力地擦在他衣服上:“怎么办?我回不去了。”


他一直默不吭声,低头飞奔,漆黑的天幕上有零碎的星光在闪烁。我呜呜的哭声在冥寂的夜空里显得隔外的凄惨,这条路好象永远也没有尽头。


“我不要跟一个冰块男生活一辈子,你帮我赶走他。”我任性地扳住他的脖子,把他的头扭成一个奇怪的角度,对着那双漆黑的星眸哭得惨兮兮。


“好,帮你赶走他。”他静静地瞅着我,终于开了口,声音低哑而温柔,似有一股魔力,能带给人安抚的力量。


“说话要算数。”我得到他肯定的答复,这才终于放下心来,趴回到他背上,安心地进入了梦乡。


再醒来时,迎接我的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头痛欲裂,好象有一百个小人拿着锤子在我脑袋里狠劲地敲。全身没有一点力气,随便动一动都想吐。只得懒洋洋地张开眼睛——入眼的是雪白的帐顶,熟悉的白玉钩。


这,分明是我的睡房。昨夜,是谁送我回来的?我睁大了眼睛努力回想——记忆定格在那双温柔的黑眸和低哑的嗓子。


想起我醉后的种种失态,忍不住抿唇而笑——林书桐,被我吓倒了吧?既然陪我去喝酒,又岂有半途将我丢给一个陌生人的道理?所以,用脚趾头想,也明白昨夜被我当成陌生人的,除了林书桐不会是别人。也只有他这么儒雅的人,才会有那么温柔的眼神了。


诶!现在不想醉也醉了,不想哭也哭了。什么丑态都让姓林的瞧了去了,再后悔也没用了。还是想一想余下的时间里我该如何度过才更实际一点吧?


暂时不能回去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永远不能回去了,就当是放了十个月的假咯!了不起是十年,比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还少八年呢!咬咬牙也就撑过去了。时间既然很充裕,那我不妨仔细的规划规划今后的人生——我可不想象翠羽一样关在一只美丽的金丝笼里过完整个假期。那多乏味啊?


好,现在让我仔细地来想一想,好好地总结一下,那些女主们都是如何赚到她们穿越生涯中的第一桶金的?也好给咱做个借鉴。


第一:娇俏可人型。穿过来遇到一个绝世好男人,对她一见钟情,深情无悔,嫁给他威风八面,从此一生无忧?呃,这一条我是挨不上了。第一个遇上的林书桐,在身份上已注定了只能当他妹妹。嫁的君默言没把我冰死就偷笑了,不能指望他爱上我。


第二:色艺双绝型。被卖入青楼,碰到一个好心的老鸨。从此凭着绝世美貌与才华倾倒天下苍生,开创妓院新纪元,掳获无数帅哥的玻璃心,凭高额缠头费赚个盆满钵满。呃,我既无美貌又不通音律。身份上还是个已婚妇人。唉,黄脸婆一枚,想卖也无人买啊。


第三:手腕高强型。巧施计谋,进入某个王公贵胄(包括皇宫)的权力中心,于尔虞我诈之际牢牢掌控经济大权。这一点,倒勉强挨点边——我的确嫁入豪门。可惜,老公是假的。经济大权?我好象连君默言到底做些什么都没搞清——他那些钱,搞不好是做贼抢来的?


第四:自我奋斗型。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能唱的唱,会跳的跳,黑心的开店,贪吃的做菜,爱饮的卖茶……嘿嘿,左思右想,估计本姑娘也只能往这一条靠拢了。


摸了摸怀里揣着的那两本美男图,想着不久后的文武科举考试,灵机一动,一抹笑容从心底漾了起来——孔老夫子说了:食色性也。嘿嘿,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理可证,他人之色,可以卖钱。咱虽然没有女色可卖,但是能卖男色啊。


是谁说的?机会永远只青睐有准备的人。哈哈!帅哥们,打起精神来,给本小姐赚银子去吧。


全卷 第三一章 他山之石


“喜儿,喜儿!”打定了主意,我又从一只病猫变成一尾活龙。不顾头晕,掀开被子跳下床,一迭连声地高喊——离两场科考不足两个月,该做的准备一样也没有,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小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喜儿应声直冲而入,见到我,顶着两只黑眼圈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想必是昨晚我醉得太厉害,林书桐怕让人见到,替我惹来一堆不必要的闲话,所以才从窗户里把我偷渡进来的?他的体贴,真让我既窝心又感动。不过,他是怎么知道我住哪间房的?他跟君默言又不熟——下次找机会问问他去。


“咳,是你自己贪睡,才没注意到我回来。”我轻咳一声,把责任往她身上推。


喜儿一脸茫然的张了张嘴:“咦,我明明一晚没睡,守在小姐的房门口的呀,怎么就没瞧见你回来呢?就算我一时眼花没瞧见,还有青……”


“好了,别多说了。看看我们还有多少现银,全拿出来给我?”我懒得跟她瞎扯下去,打断她的话,热切地看着我的小管家婆——从林府带过来的一群小金猪,只逛了一回街,再建了个学校,呃,还喝了一回酒,应该花不了多少吧?诶,早知道要在这里创业,就应该省着点花的——没办法,谁让咱当惯了月光族呢?


“回小姐的话:现银,没了。”喜儿皱着眉头,显然还没从我如何回房的困惑中解脱出来。


“没了?那么大一盒金子,少说也有几十两吧?才十天就花没了?”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见鬼,没了是什么意思?我成穷光蛋了?该死!我的宏图大业怎么办?


“总共是一百两黄金。”喜儿一脸委屈地瞧着我:“小姐,最后一锭金子,昨儿个不是让你拿出去了吗?”


我倒,一百两黄金,真的让我一星期花光了?这黑雪国的商人可真黑,物价那叫一个高啊!我就奇怪了——那些平民百姓是咋活滴呢?


“真的一点也没有了?”我不死心,巴巴地瞅着喜儿:“你再仔细找找,说不定有拉下了的。”


“小姐,真的没有了。”喜儿急了,弯着手指慌慌地算给我听:“那天逛街花掉了二十两,后来交给少爷七十两办学校,昨儿个你又拿走了十两,可不刚刚好一百两?”


“那,有没有可以换钱的首饰?”确信喜儿真的没有诳我,真的再也拿不出现银。我抚着下巴,在房里来回转了几圈,终于站定身子,微笑着瞅着喜儿:“有的话,先拿出来换点钱。”


“小姐,你要当首饰?”喜儿错愕地瞪圆了眼睛,好象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只大恐龙:“那怎么成?给人知道,光唾沫星子都该把你淹死了。”顿了顿,从怀里掏出她那只精美的荷包,递过来道:“小姐要是实在等着用钱的话,喜儿这里还有二十两碎银,不如先拿去应应急?”


我泄气地瞧了瞧她,摇了摇头:“不用了,你留着自己用吧。我再想别的办法。”——诶,一百两黄金我都能在十天之内花光,这二十两银子能成什么事?


正皱着眉冥思苦想之际,“花的银子就到帐上支吧。”归宁日那天早上,君默言说的这句话忽然鬼神使差地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对啊,我怎么忘了他呢?谁知道呢?说不定,君默言就是那块可以攻玉的石头呢?


反正咱也不白花他的银子,就当跟他借——过后赚了钱再还他就是了,大不了再加点利息。嘿嘿,他占了我名义上老公的位置,害我把不到俊男,总得补偿补偿我,对吧?


心动不如行动。我匆匆梳洗完,带上喜儿就往帐房里跑——这丫头,让我的“一夜未归”吓坏了,这回说啥也不肯让我单独行动了。没办法,只好带着她了。唉,做女人难,做一个古代女人更难哪。


“小的刘辉,见过王妃。”一个中年发福身材矮胖的男子,远远的见到我们一行人,立刻迎了出来,向我行礼问安。


“恩,不必多礼。”我微笑着向他点头,一边装做不经意地与他闲聊,一边慢慢跨进了帐房:“你是帐房里管事的?”


“是的,小的一直跟在王爷身边。”刘辉垂着双手神色恭敬地回话,一边低声道:“蠢材,王妃来了,还不问安?”


帐房里面几个埋头在帐本里忙碌的男子见到我进去,全都放下手中的事,齐刷刷地弯腰见礼:“见过王妃。”


“恩。大家不必多礼,我只是随便看看,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吧。”我笑眯眯地扫视他们。


“王妃请到偏厅奉茶。”刘管事将我引到一间环境颇为优雅的客厅让了座,告了罪,便匆匆下去了——诶,该怎么跟他开口提钱的事?


这辈子虽然不是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可家境还算小康。父母一对书呆,只知埋头研究学术,对金钱全无概念。姐姐学业傲人,光奖学金就花不完了,大学又是保送军校,从头到脚国家给包了。所以我一直拿双份零用金,手头从没缺过钱。大学开始在报社兼职,后来成为职业写手,毕业又开一间酒吧,获利颇丰。这伸手问人要钱的事,还真是生平头一回。


刚刚来的路上凭着一股子傻劲,满不当一回事。到了这里,才明白心里想是一回事,真正事到临头,求人的那只手要伸出去,竟是那么的难!正胡思乱想,苦无良策之际,刘管事又匆匆走了进来,堆着一脸的笑,递过来一只信封。


“这是什么?”我狐疑地接了过来,微微讶异——我在此人地两生,有谁会托人带信给我?


“咳,王爷吩咐了,若是王妃来了便交给你。”刘辉垂着手,嘴里恭恭敬敬地回答,好奇的目光不断地偷偷向我身上溜了过来。


“君默言?”我更加百思不解——大家同住一个屋檐下,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讲,还用得着写信?慢着,不对啊,就算是写信,也应该是交给喜儿才对啊,怎么会交到帐房?难道……?不会吧,他有那么好心?!


我按捺住狂跳的心脏,拆开信封,打开一瞧,果然不出所料——里面躺着一叠簇新的银票。全是百两一张,随便数了数,少说也有一千两。哇!发了!


嘿嘿,这姓君的那天说的原来不是玩笑话,更不是客套话——他,是认真的。


持着那一叠银票,我心情愉悦,唇角慢慢地上扬——原来,君默言真的是一块可以攻玉的石头!


全卷 第三二章 逸林书社


人胖就喘,财大气粗。我口袋里有了银子,立马来了精神。当下马不停蹄,又转向学校奔去——现在,时间就成了很重要的一环了。能不能成功,就要看我的手脚够不够快了。


直接出了王府西侧门,杀到学校门口一瞧,乐了——正赶上工匠往里送新的桌椅呢。林书桐背对着我,正指挥着仆役摆放那些桌椅,着一身浅蓝的长衫,系一条青色的腰带,沐浴在秋日的晨光里,不知为什么,他颀长的背影看上去竟带了一丝淡淡的忧郁。


“大哥。”我亲热地走了进去,冲他甜甜地一笑。


“你来了,”林书桐掉转头,不着痕迹地打量了我一遍,嘴角噙着一抹浅笑:“这么快酒就醒了?”


“嘿嘿,又没喝多少。”望着他挑起的眉毛,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人家知道错了嘛,大哥就别糗我了。”


“他……没有为难你吧?”林书桐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关心地问了出来——这个他,指的该不是君默言吧?


换做昨天,我一定会翻着白眼回答——切,我自喝我的酒,关他什么事?可现在我刚拿了他的钱,总不好翻脸不认人吧?


“瞧你一脸的喜气,我真是多虑了。”林书桐不等我回答,已径自做出了结论。他掉转头默默瞅着墙角的几盆菊花,牵起嘴角,涩然一笑:“看来,经过昨夜,你们的关系有所改善了,是吗?”声音低哑,几不可闻,似讽又似嘲。


“虽不中,亦不远矣。”我歪着头,心里美滋滋——虽然,跟君默言的关系并不是因为昨天的醉酒而改善。不过,我对他的观感有所改变那也是事实。至于究竟是从哪一天开始,并不是重点。


“嘿嘿,昨夜真的谢谢你的成全,我的好大哥。”我用手肘轻轻撞了他一下,向他顽皮地眨了一下眼睛——哈哈,幸亏他想得周全,偷偷把我从窗户里送进去。不然,让君默言逮到我醉酒,谁知道会不会一气之下,让我的银票全变成蝴蝶飞走呢?


“可我,好象有点后悔了。”林书桐脸色微微一变,黝黑的星眸里闪过一丝黯然,忽然低低说了一句教我摸不着头脑的话——他后悔,后悔什么?后悔不该让我喝那么多酒?还是后悔不应该陪我去喝酒?他后悔?最应该后悔的那个应该是我才对吧?


“嘿,我才后悔呢。”我轻撇嘴角,向他弯腰鞠了个九十度的躬,再扮了个鬼脸:“大哥,拜托你把昨天看到的,听到的全都忘掉吧。”


“……”林书桐低低说了一句,声音轻得好似被风一吹便散了。眼睛里恍惚有一抹失意与落寞一闪而过——是吧?我没瞧错吧?一夜之间,他好象变得有满腹的心事。


“你说什么?”我忍不住追问了一句——虽与他对面而站,那句话,却没有听清。


“没什么。”林书桐掉转视线,不着痕迹地转了话题:“一大早就跑过来,是不放心我,还是不放心你的学堂?”


“对了,”林书桐倒提醒了我——光顾着聊天,差点把正事给忘了。我拉着他走到后院,急急从袖子里掏出那叠银票,往他面前一递:“你看这些钱够不够让我买一间书坊?”


“你哪来的这么多钱?”林书桐讶异地瞟了我一眼,接触到我微红的脸,恍然明白,自嘲地轻轻一笑:“原来你们的关系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


“嘿,姓君的是挺大方。”我咧唇,好心情地给予他应得的表扬。


“你买书坊做什么?”林书桐微皱了眉头,语气里含了明显的嘲弄:“这可不是个赚钱的行当,投入大,回报低。君默言不怕你败光他的家产?”


“切,大哥你少瞧不起人。”我挺了挺胸脯,横了他一眼:“我偏偏就要赚给你看。”


“这些可不够,”林书桐翻了翻那叠银票,眼睛里闪着复杂地光芒:“你真的想做?好好地呆在家里做你的王妃,不好吗?”


“不够?还差多少?”我有点泄气,闷闷地瞧着他——没想到买下一间印刷厂要这么贵?我到哪里再去找资金?目光转了转,忽然福至心灵,忍不住乐了——嘿,林书桐不就是现成的人选?找他入股,不就得了?有钱兄妹一起赚。


“你可别打我的主意。”林书桐轻轻拍了拍衣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一脸防备地看着我。


“大哥?我们是不是好兄妹?”我不管,笑眯眯地瞧着他——哈,他倒挺聪明,居然明白我在打他的主意。


“不是。”林书桐横了我一眼,很干脆地否认。


“嘿嘿,我的好大哥,你不会这么无情吧?”我轻晃着他的衣袖,微噘着唇,放低了声音,笑意盈盈地软语相求:“与其每天闷在王府,与昭王相敬如冰,倒不如跟大哥一起做自己喜欢的事,逍遥自在啊。你也不忍心看我不开心,对吧?”


“跟我在一起,你很开心?”林书桐双眸一亮,放慢了语速,一字一字轻轻地问,好象生怕惊吓了谁,声音轻得象梦一样。


“是啊。”我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那还用说?总比对着君默言好多了吧?


“怀荫路的那家逸林书社是我们林家的产业,你喜欢的话,就去那里瞧瞧吧。”林书桐低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无奈地笑睇着我,摇了摇头:“只希望你不要太快弄垮它。虽然不赚钱,它可是我们林家的祖业。


书上说古代除了官府,私人刻印书籍的,都是些家境殷实的富商。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求利,而是求名。看来并不是空x来风。


“你等着瞧好了,”我兴奋莫名,开心地跳了起来:“放心吧!保证让你赚到笑。”


“傻丫头,有这么高兴?”林书桐感染了我的喜悦,唇角微勾,扬起一个愉快地弧度。


“等一下,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先说好了,我们算是合伙,赚了钱对半分。”我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收起笑,正色瞧着林书桐——这书社可是林家产业,他只说让我经营。这利益分配的事不说好,万一到时赚了钱没我什么事,那我不是亏大了?


“切,不用了,小财迷。”林书桐失笑,伸手轻捏了捏我的鼻尖:“我不指望你赚的那点小钱。所以,赚多少都归你,成了吧?”——哈哈,可能突然意识到此举有些唐突,那张白皙的俊颜迅速地染上了一抹绯红,真好玩。


“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可别后悔?”我轻抿着唇,笑盈盈地斜睇着他——我轻松的态度终于化解了他的尴尬,让他释然地笑了。


“等你赚到钱再夸口也不迟。”林书桐笑吟吟地调侃:“到时亏大了,别到我这里来哭诉,我就阿弥陀佛了。”


“我要全黑雪最好的匠人,最好的设备。”我伸出四根手指在他眼前一晃,眼睛里精光闪闪,笑得神彩飞扬:“另外,印模的尺寸,我要特制的,比你们平时用的至少要大四到八倍。恩,具体的等我先看了模子再来详谈。”


“那么大?你疯了?”林书桐惊讶地挑起眉毛瞧向我,发出一连串的疑问:“谁会买那么大的一本书?携带也不方便。”


“哈哈,谁说要印书了?放心吧,我不印书。”瞧着林书桐一脸的莫明其妙,我乐得哈哈大笑——林大校长,还是让我来教你见识见识现代的文化事业吧。


我胸有成竹,不顾他一脸的愕然与疑惑,轻快地道:“越快越好,最好在十天之内给我做出来,我付三倍的价钱。这方面你比我熟,所以,你负责帮我找匠人,另外还得替我监督他们的质量。”


嘿嘿,有个管文化事业的大哥还真是好啊,c起来方便还不用愧疚——反正一笔写不出两个林字,对吧?


ps:完蛋;这两天眼睛又痛又干;还淌眼泪。医生说是干眼症;让我多休息。不知道错字都改好了没有?大大们帮我抓点错字吧。


全卷 第三三章 色狼当道


不花一个子,就得到了一间书社,我心情愉快得不得了。告别了林书桐,出了学校大门,才觉得肚子饿了起来——这才想起,从早上醒来我就一直在为我心中的宏图大业而奔走,根本没来得及顾上自己的五脏庙。


雅香居的食物虽然好吃,可我昨晚才在那里喝醉了酒,今天有些不好意思又往那里去了——怎么也得过个三五七日的吧?


涌金路太过繁华,商铺林立,稀奇古怪的东西也多,我也不敢从那里经过——好钢得用在刀刃上,可不能再乱花银子了。


“小姐,咱们去夕照楼吧。”喜儿见我拿不定主意,笑着给我提建议:“那里风景绝佳,翡翠水晶肘子更是一绝,离怀荫路也近。吃完了还可以顺便到书社去瞧一瞧。”


嗬,这小丫头还真机灵,猜人心思那叫一个绝。跟了我这么几天,已经摸准了我的脾气了——在旁边听了我跟林书桐的对话,就知道我肯定忍不住要去瞧一瞧“自己”的书社。


“那好吧,就依你一回。”我笑吟吟地斜睨了她一眼,兴冲冲地跟着她往庆春路走去。


“小姐,你真的想当书商?”在夕照楼的大堂里坐定,随意点了几样小菜。在等上菜的空档,喜儿终于憋不住,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发问。


“是啊,你觉得能行吗?”我懒懒地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回答——恩,这里处在山坡上,地势高,若是傍晚来此,楼上的视野广阔,边赏夕阳边喝酒,倒的确是个惬意的去处。


“我认字不多,哪里懂这些?”喜儿神色微微有些扭捏,顿了顿,才接着往下说:“不过,连大少爷都说难的事,小姐为什么一定要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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