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星潮,一个三十二岁的男人,
要是放在林归遥穿越前那个时代,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领导可以往死里骂也不用怕他跳槽的中年男子。
但在废土上,却是一个有些偏大的年纪。
过于艰苦的环境导致人们普遍早熟,七岁就必须具备基本的生存能力,十五六岁达到巅峰,二十岁以后则开始慢慢地走下坡路。
除非比较富裕,生活在比较优越的环境中,受到的辐射影响较少,这样才能将这个过程往后稍微推迟一点。
但归星潮明显不属于这类人,
由于穷,他以前饮用了不少的辐射水,吃了太多不明野兽的内脏,而这导致了他的头会时不时地绞痛,痛到无法呼吸的那种,就连头发,也都莫名黄了起来。
但每次痛过之后,他就会发现自己的记忆力会提高不少,
越痛,则越聪明。
但他一点也不开心,那种剧痛发作时,他必须立刻把自己给反绑起来,否则他怕他看到墙就去撞,看到楼就去跳,看到野兽就去送温暖。
这一点也不好笑。
归星潮不想死,自从七岁那年,自己的双亲被奴隶商人捕走之后,独自在废土上摸爬滚打的他,
只想活着,好好地活着。
所以,他做过乞丐,做过小偷,甚至依靠那过人的记忆力在赌场里混过一阵子,直到他看到了一面挂满手脚的老千墙。
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混下去了,他得出人头地!
但偏偏,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跟过了好几个领地,却全都是一些鼠目寸光之徒,而不想一辈子都做一个苦力的归星潮,迫不得已只好选择做一个佣兵讨生活。
只有佣兵,能带他到处寻找能让他一展所长的地方,能让他知道在做个残酷的世界里,到底有没有他的立足之地。
直到他迈进了那个新奇的任务中心,被一个奇怪的男子给叫住,并把领地的管理权无条件地交给他的时候。
他知道,他终于熬出头了!
目光灼热地看着自己的领主,归星潮打断了王兵的自得,继续道:
“游侠佣兵团的实力经过城墙一战,已经通过了考验。对于他们想要置业的请求,我觉得可以同意。”
“收编之后我们不是会给他们统一分配住房吗?怎么他们还愿意花三十万去买个十几平米的小摊位?”林归遥皱着眉问。
“佣兵团我不是很了解,但他们有很多东西要卖吗?”
“村长你说的那个是掠夺者销赃!我们佣兵团是靠佣金维持的正经人,是优良的消费群体!”王兵纠正道。
“哈哈,王兵说得对,佣兵团的确是优良的消费者,游侠佣兵团自然是没什么东西要卖的,反而他们还要喝酒吃饭泡女人,买烟买酒下馆子,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
“那他们还要门面干什么?傻吗?”陈恶龙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