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浮出海面,踏着海水,拎着长剑,一步,一步奔着钟子期走来。
嘴角有着一抹血渍,却勾起一抹狰狞嗜血的笑容。
张辉受伤了。
若仔细看的话,不难发现他身上遍布蛛网般的皲裂,那是被剑气切割后留下的痕迹。
钟子期不愧为地仙,纵是修为不济,也断不可小觑。
也就是张辉修炼了不灭金身,换做寻常的修道者,早就死在他剑下。
钟子期身体猛地一颤,两腿发软,一个踉跄,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瞳孔失去原有的色彩,变得灰暗,没有一丝生气。
钟子期嘴皮子翕动,喃喃自语道:“怎么,怎么可能?”
钟子期的这一生,在极东之地也见过不少天纵之才,年轻时,死在他手里的天才可不在少数。
哪一个跻身地仙的不世出强者,不是踩着其他天才的尸体,一步步爬到今天这个高度的?
所谓天才,在钟子期他们这些老一辈的强者眼里,形同笑话。
可是现在,张辉颠覆了他对天才二字的认知。
昔日死在他手中的那些所谓天才,和张镇天两相较比,他们就是狗屎。
“怎么,很失望吗?”张辉狞笑道。
“我早就说过,就凭你?一个怂包老废物也想杀我。”
说话的功夫,张辉踏上陆地,步步逼近,距离钟子期不到十丈。
“他没死,他还活着,天呐!太厉害了。”朴智恩心中窃喜,欢呼雀跃。
钟子期满脸绝望,后悔莫及。
只怪一时起了贪念,竟是不顾一切的,从昆天域追到这儿。
一门心思想夺取仙剑,未曾想,自己竟要死在仙剑之下。
死在张辉区区一个化神镜的小辈手中。
何等的悲哀?
索性是在小世界,否则这事儿传出去,他钟子期会和谢万年一样,成为张辉的垫脚石,也是地仙中最大的笑柄。
唐唐地仙,竟死在化神镜小辈手中……
说出去,谁能信?
“等等,”
蝼蚁尚且偷生,钟子期当然不想死。
活的越久,越惜命。
“张镇天,放老夫一条生路,日后我钟子期必有重谢!”
“老夫知道你肯定不会信任我,这点你大可放心,老夫可以你和签订血契,若老夫有违誓言,你随时可以取老夫性命。”
血契,古老的奴仆契约。
取主人精血一滴,埋在仆人眉心,可影响仆人的神智。
一旦仆人有僭越的可能,可引爆精血摧毁仆人智力,达到致命的效果。
身为地仙,只要恢复巅峰状态后,钟子期有百种方式解开血契,毕竟张辉和他之间的差距太大。
“血契……”
张辉停下脚步,心中一片火热。
杀了钟子期,他一点好处都没有,若能控制一个地仙,日后可帮他不少忙。
“好,我答应你!”张辉取出一把断刃,划开自己眉心,逼出一滴猩红的血珠。
随后,张辉来到钟子期面前,冷眼呵斥道:“跪下!”
钟子期纵有万般不甘,此刻也只能双膝着地,笔直的跪在张辉脚下。
抬起头,任由张辉在他眉心切开一道口子,将精血封入他眉心。
当张辉完成血契后,一种憎恶到极致的悸动,充斥着钟子期的心头。
当异物进入身体后,身体本能的会有排斥感,会感到不适。
而作为奴隶,对于自己的‘新’主人,钟子期亦是愤懑,不甘。
偏偏从这一刻起,他的命运掌握在张辉手里,除非他恢复元气之后,方可强制性解锁契约。
这一战不亏,收获了一个地仙作为自己的奴隶。
张辉心满意足,甚至开始盘算着,要不要把剩下那十几个地仙,也全部收入麾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头顶苍穹八百米高处,忽然想起一个声音。
是枯寂圣尊。
枯寂圣尊揶揄道:“唐唐地仙,竟是屈尊降贵,甘为化神镜小辈的契奴,真是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