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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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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拔腿要跑,他手疾一把抓住她手腕子,另一只手去捧住她脖子,强拽过来亲她嘴巴,一边亲吻一边咬,手上还一边蛮横地撕扯她身上小棉褂子。明月真的用力挣扎反抗,越是这样越引了他的性子,几下子便把他衣服全给扯掉了。双手抱起来就给扔到床上,一边解自己袍子,一边狞笑着说:“哇哈哈,这下你完蛋了,乖乖受活吧……小,小羊……”他袭上去,去咬她颈子,肩膀,后背,全身,“这么白,真喜欢啊,趁热乎我把你吞了吧!”他嚷得热热闹闹的,牙关上却不敢用力,轻轻咬,重重吸吮,留了一串红印子在上面。他身体推进她里面去,癫狂任性了好一阵子,身子下面的女孩儿仍是疼得要命,皱着眉头忍受着他,嘴里面责怪着:“又弄我脖子!怎么上学?!”


“扎条围巾啊。”


事毕他翻了个身要睡,明月在他后面扒拉着他耳朵,小声说:“那我可信你的了?”


“哪句啊……?”


“胶皮厂……”


“心思太重,影响长个儿……”他话没说完,人就着了。


没过多久是福晋寿诞。家里请了戏子连唱三天评剧。明月在学堂请了假,留在家里陪着看戏说话吃茶。筵席到了第二日,出了个不大不小风波。


山里佃户送来寿礼当中有一只活物,那是条通体雪白的小狐,长着双大三角耳朵,样子r滚滚,圆乎乎的,可爱至极。不知道是天生聪明顽皮还是被人仔细地训练过,只要听到音乐声,这小狐就会自己追着自己的尾巴尖儿转圈,音乐不停,它也不停,样子可逗死人了。家里的女孩儿们都爱这个,福晋却把这个小狐给了彩珠。她当时怀着四个月的身孕,已经显了怀,脸颊和腮帮子长了r,整个人更显得富贵端庄。福晋一直拉着她坐在身边,又把这个人人都稀罕小狐给了她,足见重视彩,珠满怀喜悦地领了。


谁知道当天晚上,那小东西咬破了木笼子,悄无声息地跑了出来。家里的几条大狗嗅到了野物乱窜的味道,登时兴奋得要命,吵得整个宅子都不得安生。家人起来半夜里追捕狐狸,眼见着那白色小东西借着月光在每个房子上跳跃,最后扑进一个屋子里面再没出来,再寻不见。那是明月姑娘的楼。


狐狸是掘地打d东西,比耗子还灵。逮着了好,逮不着也正常。可是一只小白狐狸抹身进了明月姑娘房里则成了一段轶闻笑话,在厨房里,水井旁,门卫间,洗衣房里面被很多张嘴巴描述着,丰富着,传播着。生活本来就枯燥沉闷的人们把这个小孩身世长相还有她得到极端的宠爱与那只小白狐狸所代表意象联系起来,发现是那样的顺理成章,奇妙而且必然。


墙有耳朵,树有眼睛,那些话落在明月的耳朵里面,她什么都没有说。


一天下了学,她没着急回王府,自己推着车子沿着街往太清宫遛。太清宫原本是皇家道观,变天之后才开门给老百姓,据说这里求签问卦颇灵验,因而香火很盛。门口有很多卖小吃的借光做生意,有个摊子的j蛋饼煎得最好,明月不想回王府饭,主要就是惦记这个。她买了个煎饼,一手推着车,另一手拿了要吃,抬眼却在不远处看见认识的人。


在南一家里见过女孩吴兰英正跟一个男孩说话。男孩看上去年纪不大,茂盛头发根根直立着,个头儿比兰英还矮了一块。


男孩身上的衣服破旧不堪,脚上是一双草鞋。两人一直在争论,忽然他狠狠地在吴兰英的手里塞了些东西,然后转身就跑,跑得太快,吴兰英追了几步没有追上,忽然蹲在地上,捂着脸哭了起来。


明月看到了这一幕,愣在那里。


吴小姐哭了好一会儿,用袖子抹了脸站起来。转过身就看见了明月,正对着她,站在不远处。她也认出她来,咬了咬下嘴唇,迎面走过来,不发一声地从她身边经过。吴小姐的头扬得很高,下巴抬起,脊背挺直,那个样子严肃而且倨傲,简直是瞧不起人的。明月想,这个人真讨厌,真让人不舒服啊。她咬了一口煎饼,推着车往前走,忽然听见扑通一声,转身一看,吴兰英昏倒在地。


她醒过来,睁开眼睛,似乎是辨认半天才看出来身边的人是曾有过一面之缘明月。吴兰英沙哑着声音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医院。”明月回答。


吴兰英闻言不知道从哪里来了力气,居然一下子就坐起来,下床就要走,只是下一秒钟又摔回了床上。


明月抽了抽鼻子:“在发烧呢。医生打了针了,等会儿还要过来,至少这一宿你要住在这里。”


吴兰英的眼里霎时流出眼泪,侧着头,用枕头擦了擦。


明月站起来:“我要回家了。请你好好休息。”


吴兰英没有看她:“你的钱。我会还给你。”


明月从病房里面出来,看见护士正推着车子挨个儿病房放饭,她拿了些钞票出来付钱,并请她们给这间病房吴小姐准备些水果。


她穿了一双前脚掌磨穿的皮鞋踩着自行车回家。第二日早晨打开自己的鞋柜,从几十双各式各样鞋子中拿出一双杏色小羊皮的暂时换上,着人把自己昨天穿回来鞋子修好打油,接下来的几天,她一直穿着吴兰英这双鞋子上学。下人奇怪明月姑娘何时多了这么一双破旧的皮鞋。她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几天之后,吴兰英来到南关中学找到了明月,将明月垫付住院看病的钱还有留给她皮鞋还给了她。明月也把吴兰英的鞋子还给了对方。吴小姐看了看自己的皮鞋:“把它给修好了?”


“嗯。”


“谢谢。”


“不客气。”


“我看到你有一辆自行车。”


“嗯。是。”


“你们家是不是很有钱?”


“……”


两个女孩坐在教学楼前面草地上,天气里空气中漂浮着葡萄叶子甜丝丝的味道,天空上有云彩慢悠悠地路过。吴兰英给明月讲了自己的事。


第十三章


明月见到的男孩实际上是吴兰英十六岁弟弟兰荃。姐弟俩两年前从哈尔滨坐火车来到奉天,一直都没有回去过。他们生长在一个有百十来户人家的村庄。父亲的时间一半务农,一半教村庄上孩子们读书写字,学费是每年秋后的三斗麦子。他们的母亲在家里织布做鞋。兰英姐弟从小就聪明勤奋会念书,尤其是弟弟兰荃,这个男孩记尤其好,小小年纪就把附近十里八村山路怎么走,近路怎么抄记得滚瓜烂熟,连大人都要问他路的。只是兰荃长到九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烧坏了一只眼睛,脑袋瓜子有些糊涂,再也记不住东西了,后来给爹爹搭手伺候家里的三亩地。


“兰荃把地里活儿做得很好,c秧子像用线出来的一样直。人也又乖又懂事,跟我可好了。后来我去哈尔滨的中学念书,花光了爹娘所有的钱,家里再也拿不出来钱让我来奉天念大学。弟就跟爹娘说,那我跟姐姐来奉天吧,我总会找得到活儿干的,我可以养活她,让她念书。”吴兰英说到这里用手帕子擦了擦眼睛,她停了好一会儿,胸快速地起伏,“从我到这里,生活费都是用弟赚工钱。他做过各种各样的短工,自己够吃饭,就把钱都省给我。你看到我的鞋子了?又破又旧对不对?我告诉你,原来那可是一双新鞋子呢。那是在商店里面买的,可不是旧货摊上便宜货,那也是弟给我买的,我穿去学校,同学们都很羡慕的……那天我生了病,弟从工厂跑出来看我,又把赚的钱塞给我,又误了工,又要扣钱了。你看到了,他还是小孩儿呢,是不是?他可能还没有你大呢……”


“你弟弟,他在那个橡胶厂工作,对不对?”


吴兰英点点头。


明月半晌方说:“我能不能帮你做点什么?或者,我能不能帮帮你弟弟呢?”


“我说这些不是要你同情,更不是要你施舍我。你帮助了我,所以我想跟你解释一下,但是请你不要告诉别人。这就是你能帮我做事情了。至于别的,我快毕业了,我会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我比不了你,但是我也会越来越好……”


明月点点头,心里记挂下的却是吴兰英说“我比不了你”。吴兰英怎么会比不了她呢?她是个勤奋努力的大学生,她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前途,更重要的是她还有父母弟弟,还有那些用铜板和破旧的皮鞋标记的,来自家人关爱。


明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只不过,这个十六岁的孩子,她的记忆与生活,想法与现实,听到的看到的,接触到的还有遭受到的事情督促了她的思考。思考让一个人冷静自持,让一个人更加聪明而独立,于是自然而然地变得越来越不那么可爱。


显瑒是一点一点地发现明月的性格里那一些让他不安因素的。


这种感觉最初可以追溯到去年秋天她差一步就被嫁到南方去的那件事情。整桩官司的由来经过,什么人说了什么话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他都是后来从仆人和家丁的口中,从母亲和彩珠的言语态度中寻找到蛛丝马迹,然后自己整理明白的。而年少的明月从火车站被他拽出来之后任他恼怒误会,却三缄其口,只字不提。到后来,得小王爷自己跟自己解释清楚:明月不就那样嘛,连她爹爹去世都只会哭,不会问的傻小孩。


后来她撒了那个谎,那是他心里一直不能解开的一个小疙瘩:他是她叔叔。当然让明月把他们之间的关系跟同龄的女孩子们解释清楚确实很棘手,让他来想可能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所以他一直都没有戳穿点明,他等着明月自己在某一天晚上,在那盏百合花形状的台灯下面跟他细声细气地抱怨她的为难和犹豫。没有。事情过去就过去了,他在外人看来成了她富有的体贴的叔叔,却连个商量都没有,招呼都没打。


还有她在外面待得越来越久,回家越来越晚,他还想是不是学校留下扫除或者跟同学们做作业。结果有一天他出门会友,在汽车上看到这个家伙自己推着车子在街头闲逛,他以为自己看错了,让司机开回去,看见她蹲在路边看老头子下象棋。


象棋案子旁边有两个摊子,一个卖西瓜,一个卖香瓜。一只香瓜被掰开成两半让人看生熟嗅味道,时间久了被阳光烤熟,被苍蝇爬过舔舐,跟另一侧摊子下面一摞西瓜皮一起发出腻乎乎臭烘烘的味道。矮房子里面出来一个女人,一盆脏水泼在地上。显瑒想下去把明月从如此所在中给揪回来,门开了半截又关上了,让司机开车上路,心里想也罢,也不是什么过失,她自己乐意就好。


六月中旬的时候,家眷们一起去丹东海边过半个月。明月还要上学念书准备考试。因而不愿同行,显瑒也没有勉强,将她自己留在奉天。到了地方,他先见了旧部和一众佃户渔民,又命李伯芳等人整理了旧年账目,勾销一些,催缴一些,五六天的时间都搭在这上面。活计干完的第二日,显瑒打算乘渔船出海,大早上天还没亮就上了船,结果码头上笨笨地跑来一个人,一脚迈到船舷上,弯着腰穿着粗气跟他说:“带,带我也去。”正是怀着六个月身孕的彩珠。


显瑒道:“那怎么能行?折腾死你。”


彩珠跑了一溜道,根本没力气争辩。一p股坐在船上哪也不去。显瑒没辙,让船老大开船,对那女子说:“不舒服了马上说,咱回啊。”


船老大在两个海岬之间横了一条长线,每隔两三丈拴着一个嘴大尾小的袖笼,鱼贝虾蟹钻到里面被网住出不来。船夫们将袖笼捞起来抖到船上,就是海里收成。船不大,在风浪里面摇摆得厉害。走一会儿再停一会儿。


别说彩珠怀着六个月,就是身形利落当姑娘的时候也不可能受得了。可她忍着,偏不吱声。显瑒在后面看了她半天,到底还是上去说:“要吐就吐,我都吐过。”


“我不想吐。”彩珠道。


“呀,还挺硬。”他笑起来,“之前没见过海吧?”


“……见过的。”彩珠说。


“什么时候啊?”


“好多年前了。姐姐出嫁,家里人去天津送她坐船。”


“没听你说过。”


她垂着头:“我也是今天才想起来的。”


“……去舱里面坐着吧。里面暖和。”


“不冷。”


船夫剥开两枚牡蛎送上来,显瑒接过来,一口吸进去,又咬了一玉米面饼子,吃得津津有味。彩珠也要吃,显瑒说,太腥,你可不能吃。彩珠非吃,学着他将两个东西都倒进嘴巴里,嚼了几口,咽不下去了。


显瑒道:“吐了呗。”


她这才一口吐到船外,赶紧拿水漱口又从腋下取了帕子擦嘴。


显瑒哈哈笑着:“让你倔。”


他把明月给想起来是在几天之后一个傍晚。别墅临海露台上放了美酒糕点和自己家花园里摘的瓜果,留声机里面转着西洋乐曲的唱片,几个表兄弟的新话题是奉系军阀入关以及南省愈演愈烈的战局,女眷们也在乘凉聊天。妹妹显瑜有些走神。她明日要见一个家世体面的从欧洲回来年轻人……


显瑒拿着一杯酒自己站在露台上,看族里的小孩子们在下面沙滩上盖房子。


几个大一点男孩建完一个方方正正颇有些气魄的大屋,又在给它砌围墙筑院子。他们动了些小心眼,要把小女孩自己挖的一个小坑也圈到他们院子里去,不知是要拿来当游泳池还是鱼塘子。女孩只有三四岁大,头上扎着两个小辫子,是长春来表兄家的大女儿,她在专心致志地挖自己的沙坑,忽然发现不对劲,自己的独立工程居然被圈到大孩子们的院墙里去了。


她端详了一会儿,没抗议也没吵闹,在围墙上推了一个小豁口,将自己的沙坑范围扩大了一些,然后继续闷头挖坑。那是一个很有趣的局面:大孩子们处心积虑地占有了她的沙坑,可是女孩却将它继续挖到围墙之外、她有她不被包围起来的小小的一个国。


显瑒走回房间,穿过客厅去打电话。


他一手拿着耳机一手拿着话筒,要了奉天王府的号码。


是管家接的电话,跟他说,明月小姐还没回家呢。


他挂了线就觉得自己有点没劲,转身又回到热闹里面去了。


第十四章


那年九月末,显瑒与彩珠的女儿降生了。远在蓬莱的真人长着人捎来帖子,上面是他精心演算出来的名字:赫麒。府中上下都道这个名字好,威仪隆重又富丽堂皇,只有显瑒挑出来一个毛病:笔画太多,不好写。彩珠笑道:“那你就给取一个容易写的小名。”说这话的时候,那孩子正被奶娘抱在怀里,扎了艾灸的手伸到外面来,硬硬实实地扒拉掉桌上的一个骨瓷杯子。杯子掉在地上,摔得细碎,声音响亮,显瑒当时便有了主意,把孩子抱起来,看着她明亮的眼睛说:“兵兵。就叫兵兵。”


“冰雪的冰?”


“不啊,士兵的兵。”


“那可不是姑娘的名字。”


“她可不是普通的姑娘,她是我的女儿。”


彩珠等的是一个儿子,来的却是一个女儿。无论怎样,她自己都是有些失望的,但是显瑒的宠爱和孩子本身却让人越来越欣喜。她身体健康,精力旺盛,不哭不闹,却很早就开始体育锻炼:她每天躺在床上,却把包袱皮里的两条腿举得高高的,成了一个硬朗的直角。兵兵有一张酷似显瑒的脸,眉目,口鼻,脸颊,发际线的美好形状,还有白瓷一般的皮肤,与她父亲幼年时候的照片简直一模一样。久病不愈,身体虚弱的福晋来了精神,将孙女儿抱在怀里,左看右看,怎么看都看不够。当这个脖子后面长着一颗红痣的小孩刚刚开始在床上,用四肢爬动的时候,显瑒已经托人在蒙古给她寻找一只血统纯正,身形健美的名贵小马。


但是,在彩珠的心里,所有这一切的意义都比不了兵兵在两岁时候做的那件事情意义重大。


那是个初夏的午后,明月带着一个新的小礼物来她屋子里逗兵兵玩。那是一只通体碧绿,脊背上有几条红线的青蛙,上了弦会蹦。兵兵看了非常欢喜,跟明月玩了一会儿,自己就学会c作了,胖胖的小手把发条拧了几周,放在地上,青蛙就跳起来,一下一下地蹦到明月跟前。兵兵也跟了上去,跟青蛙一起跳到明月怀里,咯咯笑。明月也喜欢她,香香软软地抱了一怀,想要亲亲,却有点不敢,只是笑着看她,两个人四目相对。


当时屋子里面有不少人,福晋在,侧福晋也在,即将出嫁的大格格显瑜和两个妹妹也都在,屋子里面有些轻轻的说话和吃瓜子的声响,没有人十分地注意正在地毯上玩耍的明月和兵兵。


可是,一束声气却清晰无比的声音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面,两个字:“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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