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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1 / 2)

几天后,明月在教室里面又遇到正南,他离得老远走过来问问她:“记得我?”


明月道:“太乙正南。”


柔道部主将高兴极了:“记性真好啊!只不过,是,车岩正南。”


明月道:“抱歉了。”


“我手抄了一首诗送给你。”


明月接过正南的帖子,白色柔软的纸上是他工整的毛笔字: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


字迹清秀漂亮,是下了大工夫的。可是正南君为什么要手抄这一首诗给她呢?


正南的心思像正南的形象一样,让除正南之外的人完全不能了解。


他总是会这样对明月做一些奇怪的举动和表示,但从没有要求过交往,又从不死缠烂打。谁都不知道正南要做些什么。


小桔说起来这事,笑得前仰后合。明月也觉得好笑,不过小桔跟她确定,绝对没有见到过正南对别的女孩这样。


当她们成了要好的朋友之后,明月问她:那小桔呢?可有恋人了?


小桔红了脸颊,跟明月说起了一个高中时代的同学,他现在大阪的大学念书,他们只有在假期的时候见面。小桔问,明月的假期要在哪里过呢?去我家好不好?我家的杏子很好吃,今年的收成不错。父母和哥哥都很热情好客,姐姐嫁人了,你可以住在她的房间里。明月想了想:那会不会太打扰了?小桔说,请不要客气了……


暑假伊始,明月便随小桔去了她家。她们在潮湿洁净的日式庭院里饮茶吃红熟的杏子,小桔的哥哥修治画完了图,请她们去他的书房里小坐。明月记住的关于东修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他房间里面各种各样的绿色植物,大部分她都叫不出名字,但都茂盛无比,这让他的房间颜色美好,空气清新,有一种让人愉悦的氛围。


温柔可爱,知书达理的小桔在哥哥面前成了一个爱撒娇的小孩:修治哥哥,客厅里面放唱机的桌子有点晃,爸爸妈妈没有让你修理吗?修治哥哥,我明天要带明月去寺院逛逛,你能不能把阳伞弄好?喂,修治哥哥,把那个全是积攒的蝴蝶翅膀的夹子拿来看看好不好?……


修治有一个有点奇怪的夹子,里面都是大大小小的蝴蝶翅膀的残片。有的能勉强看出一扇羽翼的形状,有的仅是指甲大的颜色艳丽的碎块。明月问小桔,你哥哥为什么要积攒这些东西呀?小桔见怪不怪地说,那个人才不会捕捉了活生生的蝴蝶,晾干了做标本呢。


第二天早上明月起得很早,空气有点凉,她穿上件半大的袍子从房间里出来。一拉开门,就见修治坐在对面的檐廊下面,在小腿上缠绕布带子。


“是要出去?”明月问。


“去山里宿营。跟朋友约好的。”


“一个团队吗?”


“三个人。”


“临时聚会还是老习惯?”


“……”他扎好了绑腿,抬头看看她,“二十一岁之前还都是四个人,那年路过一间寺院,宫泽君就打算留在那里,再不回来。后来每年这个时候,剩下的三人都会上山去看他,住上一个星期。”


“……就是有人跟佛祖有缘的。”明月想要宽慰一下。


“那年……他的恋人嫁给了他的哥哥。”他背起背包打算走了,路过她身边蹲下说道,“跟小桔参观完了寺院,去西侧那条街第一家店吃鱼生拌饭。嗯。”


“谢谢啦。再见。”


“再见。”


这个人走路脚步很轻。


客厅里面摆放留声机的桌子脚上不知何时被加上了两个三角架,果然再不晃了。


小桔带着明月离开家门之前把阳伞打开,原来折断的伞骨被接好了,还干干净净地抹了油,比原来还滑溜好用。


金阁寺西侧街上第一家店的鱼生拌饭真的鲜美无比


那年夏季,明月在小桔家里住了六天,后来又自己去北海道玩了一大圈,白皙的皮肤晒成金红色了才回到东京的寓所,她在积满的信箱里居然翻出了李伯芳留下的信,当即心如擂鼓,慢慢打开,手指都在战抖。


第二十一章


就在明月去了京都的小桔家作客之后又去北海道旅行的时候,李伯芳随同显瑒来到了京都。小王爷本想要看望明月,在此耽了月余也没见她回来,于是留下些钱便返航回国了。信是李伯芳背着显瑒给明月留的,开头程式化地祝福她要照顾好自己,安心读书,注意安全,莫要参与政治,莫与人争辩,好自为之,之后他告诉明月久病的福晋已于一年前仙逝,而赫麒格格至今还没有找到,她两年前中秋节的前夕被歹人劫走,下落不明。


两年前中秋节的前夕。


刘南一砸门将明月救出王府,接着明月又为了救吴兰英被捕入狱,同一时间,两岁的兵兵被装进运送琉璃瓦的麻袋里,偷偷运出。


绑票的过程是经过精心策划和安排的,核心的组织者是胶皮厂的工人才叔,内线是大管家的远房侄子和与他相好的府里的丫头。才叔跟着修缮庭院的工匠潜入府中,丫头找到甩掉婆子和丫鬟在府里乱转的兵兵,说要与她玩藏猫猫,孩子闭着眼睛数数,口鼻被捂上,装进麻袋。


门口的接应是唯一事先毫不知情的人吴兰荃。他之前跟才叔借了五个银元,今日误了工来帮忙,按照才叔的指示骑着板车将装着兵兵的麻袋拉到浑河岸边一间破旧的茅草房里,然后就蹲在麻袋的对面不离不弃地把它看管好。


我们说了,十八岁的兰荃脑筋烧坏了,还瞎了一只眼睛,判断和反应都有些迟钝。兵兵苏醒过来,在麻袋里扭动半天,喊了一句:“我要出来!”兰荃才知道,原来这里面是个活物。他把麻袋打开,看见眼睛雪亮的小女孩,自己也有些诧异。女孩命令道:“拿点水和果子来,我饿。”兰荃把自己的水壶和一叠煎饼给她。


女孩吃了几口说:“我要回家。”


兰荃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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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叔很快拿到了他勒索来的十根金条。根据他的要求,金条被卷进一张油毡纸里,放到火车站的垃圾桶里面。而他却并没有按照约定,把兵兵送到太清宫去。才叔掂着手里的十根金条想:这算什么呢?好几个人用性命冒险赚到的这十根金条,对于作威作福的满清遗少来讲算什么呢?他见过显瑒的车子,也看到了那美轮美奂的花园和宅邸,他用尽了自己全部的想象力和贪婪要到的十根金条居然这样轻轻松松地就到手了,这对人家来讲算什么呢?于是他可不打算就这么便宜这个有钱人。


第二天的晚上,才叔赶到浑河岸边的茅草屋,看见兰荃仍忠于职守地守在那里,女孩正把苞米面煎饼撕成一块一块地放在嘴里。


才叔道:“抱上。走。”


兰荃闻言便把兵兵抱起来,跟着才叔出来,朝着河岸的方向。


离水还有几十步的距离,才叔停下了,转过来看着兰荃:“你去。”


“干啥?”


“扔水里去。”


兰荃没动。


“掏窝子掏出来的,他爹娘不肯拿赎金。她最认得你。她活,你就得死。”才叔简洁凶狠地说。


兰荃听了,默默同意,依言向水边走去。


才叔在他身后补充道:“抓住脚脖子,把头在石崖子上磕一下再扔进去。”


夜风从黑魆魆的水面上袭来,对岸有星星点点的灯火,忽明忽暗,像鬼夹眼。兰荃看着女孩,她预感到危险的到来而沉默不语,但脸上毫无惧色,只是看着他的眼睛,似乎能看到他的心里去。兰荃的手已经抓住了她的脚脖子。


被逮进保安所的才叔不像这一夜要撕票的时候那样有种,胸口的皮r被一点一点地用烙铁烫烂,眼泪鼻涕还有汗水流了一脸,哭喊着说:“不知道!不知道啊!!真不知道哪里去啦!!”


探子每次供都很过瘾,坐在审讯的桌子上,红着眼睛大口地喝水:“缺了八辈死德了,偷人家孩子!钱都给了,还不送回来!!……你妈的,我想给你痛快死法你都不要,来吧,我烙到你排骨上去,看看这之前能不能给爷爷出点实话!!”


“说实话了啊!那人叫小荃。也在胶皮,厂做工,瞎了一只眼的!我让他把孩子送回去,谁知道他又给拐到哪里去了!!!……”才叔话音一落,胸口又挨了一下子,焦糊味儿冲到脑袋里面去了,一口气没上来,忽然觉得哪里都不疼了,觉得自己像团烟雾一般轻飘飘地浮起来,看着下面那副烫得不成人形的身体乱抖了一阵就彻底消停了。然后这团烟雾也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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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珠闭着眼睛的时候想,这其实是个梦,一个噩梦,睁开眼就好了,她的女儿还在身边。这个噩梦给的教训太吓人,她以后再也不睡午觉了,晚上也要跟兵兵睡在一起。她要亲手伺候她,吃饭穿衣拉屎nn,那些下人都是有眼无心吃里扒外的笨蛋,她们怎么能把兵兵带好呢?除了亲娘,谁能把女儿带好呢?


她不愿意睁开眼睛,翻了个身,脑袋里面迷迷糊糊的,又觉得恼恨兵兵。太淘气,太狡猾,太不服管教,浑身上下都是让人讨厌的地方,而且长得一点都不像她这个娘,有一次她把她抱起来,揍了p股几下,她连吼带叫的,却连个眼泪都没有。那是小孩子经典的把戏啊,让每个愚蠢的娘受骗,而且屡试不爽。等这次找回来,她一定真的把她的眼泪儿给打出来……


门开了,有人进来,坐在她床畔。


彩珠睁开眼睛,是显瑒。


她没有起来问候请安,只是慢慢问道:“可有消息了?”


“……”


她又闭上眼睛,脸埋在被子里,哭泣的声音起先是微弱的,压抑的,到后来终于浑身发抖,放声大哭。


显瑒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知道是谁了,别着急,能找到,能找到的。”


彩珠蒙着脸断续地,卑微地恳求显瑒:“王爷帮我把孩子找回来,以后什么都依你。我这个名分不要了,给你心里面那个人,你们两个过日子都可以的。只要王爷帮我把孩子找回来……”


她没听见显瑒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也不知道这位旧朝代的小王爷正在为寻找孩子和营救明月两件事疲于奔命。


显瑒用了所有关系和力量在各地寻找兵兵。有消息说在大连的马戏团里看见脖子后面长着红痣的小女孩,他们二人立即前往,结果根本不是。也有人说在阜新的煤矿里面见到年轻的独眼瞎子,显瑒带着认识吴兰荃的工头去认人,当然也不是。希望就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寻找,一次次的扑空中渐渐被磨灭的。彩珠终于开始知道这原来是现实,而并非一场噩梦了。


真人道长在那年冬天来到奉天重访旧友,福晋让家族里所有人悉数到齐,听他坐在玉石蒲团上讲道。从来都对此无可无不可的彩珠那天听得格外入迷,渐渐觉得有些迷惑被解开,有些事情想得明白了,说到底,是自己与兵兵在从前修的缘不够,不够她们一世为母女,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年的光景,一年在肚子里,两年在尘世中。彩珠的眼泪滚滚而落,也罢,就当她是个同行坐船的朋友吧,虽然没有活着见人,但也没有见到尸首,愿她还在人世,在另一艘船上好。


不是每个人都能被说服的。显瑒打了个呵欠,从自己的位置上站起来,出去了。


从此会兰亭澡堂子里又有了新的谈资:小王妃一次上麻将桌,进出就要多少钱;她从白俄流亡皇族的手里买来的珠宝首饰有真有假,闹了不少笑话;她一年有六个月呆在北戴河,老福晋殁之前,都没回来见上见上最后一面……但她是失去孩子的母亲,所有的颓废和荒唐都有一个无可厚非的让人同情的理由。


但是另一个人让人不齿甚至憎恨。小王爷原本就玩点儿烟,如今更甚了,每日睁了眼都要先挑那成色最好的福寿膏抽上几口打精神,像给钟表上弦一样,然后才起床更衣。起来了也无非是寻欢作乐,饮茶玩鸟赌博,大手笔的捧戏子,风流官司无数。老先生们这才发现,从前怎样骂他不肖都还是个人,而今这个才是孽障。


第二十二章


我们回到1925年。阔别家乡三年半的汪明月又回到了奉天。


此刻她躺在他身边,嗅到熟悉的气息,所有往事恍然在目。在日本的这些年里,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每每提笔,想要写一封信给他,又觉得胸口像有重石,压迫住所有的机灵,只觉得头脑混乱,毫无头绪。一封信,不知道如何问候,是否抱歉或怎样感恩。于是篇章和语句变成了一些零散的词汇,又更被拆散成混乱的笔画,那些笔画被连接起来,有了弧度和轮廓,变成了一个人的样子,他的头发眉毛眼睛鼻梁,还有薄薄的可爱的嘴唇。她没有给他写过一个字,却在安静的课堂上,热闹的酒馆里,和自己寓所的书桌上画了无数张他的脸。但是不像,一点都不像,每一张都不像。越是仔细地回忆他,越是认真地描摹,就离他越远。如今她终于在他身边了,看着这张朝思暮想的脸,想要伸手去碰一碰,摸一下,到底还是没有胆量,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刚才并不好。做a做得像找不到合适话题的叙旧,两个人都带着足够的热情和认真,但是没有激情,因而干涩无趣。从前她是他的小宠,哪怕不和谐,哪怕总有点疼,却有着亲昵的舒适和温柔的虐待的快感,而今她长大了,是企图迎合的,反而不那么自然,那么让人欢喜了。这夜里的叙旧便草草收场。他们沉默着,明明不愿承认,但已经相互确定,时光流转,他们不再是从前的小王爷与她的明月了。


他起床,穿衣,并不打算在此过夜。坐在床畔,背朝着她说:“打算出门转转,还是找些事情来做?”


“想要先见见朋友。”


“那也好。”他说完推门而去,再没有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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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中学毕业之后没有继续读书,在父亲任主编的报馆里面谋了一个誊写稿件的职位。她的办公桌在靠窗的位置上,她还养了一盆仙人球。明月来的时候,南一正趴在那里费劲巴拉的写字,抬起头来看到是她,像只精力旺盛,身姿矫健的小青蛙一样一跃而起::明月!汪明月!你这个小坏蛋!你!我想死你啦!”


明月跟南一抱在一起,她霎时觉得心里温暖,眼睛也湿润了:啊原来还是有人想死她的,还有个人抱着她,热烈地欢迎她的!南一把自己桌上的文稿和纸张胡乱地整理了一下,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了几个圈,拉着明月就往外面走:“我说我今天怎么干不进去活儿啦!我就知道有事儿。咱去找个地方吃东西吧,哎,馅饼和羊汤,怎么样?”


“现在,下午两点?”


“我中午饭没吃啊。”南一说。


“行啊!”明月道,“我到现在还没尝上这一口呢。”


她们下了有轨电车就一头扎进回回营。回回营是奉天城内穆斯林的聚居地,以清真寺为中心五六个街区的范围里开了些大大小小的特色买卖,玉器行,首饰店,卖毛毯的铺子,卖干果的小摊,还有很多很多风味独特的餐厅小铺。它们镶嵌在那几条弯曲仄的街道里,要借助那些异域香料的气味仔细寻找分辨。


自己赚工资的南一俨然是熟客的派头,经过路过的小店,手指着那些蓝白相间的门脸对明月说:“这是个吃涮r的铺子,r一般,但是酱料的味道挺好的。这店的烤羊腿不错,筋头炖得也行。哎这家店是做烧卖的,看上去不太干净,味儿很好哦,真的,埋汰东西更有埋汰味儿……”


明月被她说得越来越饿,催促道:“大姐,要不然咱们就这儿吧,我不嫌埋汰的。”


南一笑嘻嘻地说:“忍一忍哈,耐心总是有补偿的。”


她们终于来到那家小店,掀帘子一看,里面一共才八张桌子,下午还不到饭口,已有了四桌客人。南一带着明月走到最里面的位置上坐定,菜牌也不看,对那红脸庞的老板娘说:“四张馅饼,两碗羊汤,再来个凉拌蹄筋。”


羊汤是现成的,在大锅里面咕嘟嘟地冒泡,舀出来撒上一把香菜末,被滚烫咬熟,就变成了鲜艳的老绿色,明月放了一小勺白胡椒粉进去,调匀了喝一口,咬着一小块羊杂,咂咂嘴巴对南一说:“可真香啊。”


这儿的馅饼很奇特,巴掌大的圆形,上面捏了一圈浪花摺,中间不封口,露出个铜板大的圆d,羊r馅被烙熟了,在里面攒得更紧,汤汁漾出来,南一放了一点青醋,明月蘸了些老醋,咬下去真是鲜美无比啊。南一道:“这个叫做开口馅饼开口笑。”每人两张一会儿就报销了,南一又要了两张,她们吃得满头大汗。


吃得饱了,又钻到另外一个小店里坐在毛毯子上去喝奶茶,吃毛嗑。一边谈论着从前念书时候的趣闻和掌故,说起来老师和同学们的变迁。还不到四年的光景,当初一起念书的中学生有的在外地的大学里做学问,有的早就嫁了人,当了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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