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配合刘检察官。孙民说,把事情都说清楚,反而对你有利。因为你可能被认定自首情节。
李百义说,我只说事实可以吗?
孙民说,可以可以。下次我把你们安排到会议室,这样关糸融洽些,好不好?
下午刘汉民又来了,孙民把他们安排到了会议室。刘汉民笑笑说,他妈的,真是厅级待遇了。但为了提审顺利,他没有反对。
会议室很大,李百义就坐在刘汉民对面,中间没有铁栏杆。这次刘汉民问到盗窃的事,李百义开始供认。他叙述了几次重要的盗窃事实,也说明了所窃财物的去处。
但刘汉民问到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时又卡壳了。李百义说,我不想说这个问题。我只说事实。
刘汉民说,不要以为到了会议室,就是在开会,你就可以选择回答与不回答。
李百义说,我当然可以选择回答与不回答,你需要证据可以自己去调查。
刘汉民被噎了一下,说不出话来。
李百义脸色缓和了下来,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顶你的。我想,你们可能最想要的就是犯罪事实,因为你们是根据事实量刑的,不是根据思想。
刘汉民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行,你就说事实。
接下来的提审比较顺利。刘汉民放弃了探究他思想的努力。有关李百义的各种犯罪事实认定非常清楚。刘汉民问什么,李百义回答什么。但只有他的思想是完全壁垒森严的,刘汉民只要一触及他的思想,比如你当时想什么?你为什么这样做而不那样做?此类问题一出现就立刻遭到李百义的拒绝,他的拒绝方式就是把嘴闭上。这让刘汉民难堪,好像他触到了李百义的神圣不可侵犯之处,可他只是个犯罪嫌疑人而已。
最后,刘汉民问道,你是由你女儿来报案的吗?
李百义说,是的。
刘汉民又问,是你授意她这么做的吗?
李百义没回答。
陈佐松已经正式审请成为李百义的律师。他现在还有律师执业执照。他向县委递了辞呈,为朋友放弃前途。可是陈佐松没有一点后悔,因为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在此之前他获准和李百义见了一次面。孙民把陈佐松带进提审室时,着实吃惊不小。他没料到陈佐松会成为李百义的律师。在抓捕李百义和驱散群众时,陈佐松提供了很大帮助。他意识到他和李百义非同寻常的朋友关糸。
孙民说,他已经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陈佐松说,关键的问题是,他属于自首情节。
陈佐松和李百义在提审室见面。李百义见到陈佐松时,两人伸出手握了一下。
陈佐松问了一些他在看守所的生活情况。主要是观察他是否受到虐待。但看上去李百义身体很好。比被捕前脸色好多了,似乎在几天内他就胖了一些。
陈佐松说,你胖了。
李百义说,我胖了吗?他摸着自己的脸。
陈佐松说,进了这里,你终于休息下来了,否则你就像一台破机器忙个不停。
接着,陈佐松说出了一句最重要的话:百义,你既然嘱咐我和李好办理此事,现在事办成了,我们完成了任务,自首情节已可以认定。从现在开始,你要放下心来,好好配合检察官,也配合律师,就是我。
李百义看着他,微微点了点头。
陈佐松凝视着他的眼睛,说,你要好好保重自己,不为自己,也要为我们。啊。
李百义没吱声,看着陈佐松,点了点头。
陈佐松开始和他交谈犯罪事实和有关庭审事宜。
可是在整个谈话过程中,李百义似乎对谈话内容并不在意,他只是一直望着陈佐松。陈佐松知道他想问什么,他突然心中很悲痛。
谈话时间到时,李百义终于问道,你来当我律师,那边怎么办?
他问的意思陈佐松很明白。这意味着一种重要的改变。事实上只要李百义同意,他就可以成为他的律师。但对于陈佐松的特殊身份而言,如果他坚持成为李百义的律师,他的未来就改变了。
陈佐松握着他的手,说,唇亡齿寒,无所相依。
离开时,他的手紧紧用力地握了一下李百义的手,说,配合我,否则我这一趟就亏大了。
陈佐松说完了他想说的话,出了提审室。门外就站着孙民。他有义务监听他们说什么,所以他什么都听见了。
陈佐松对孙民说,他这人不会照顾自己,麻烦你。。。。。。
孙民说,你放心,这是省看,文明看守所,没事。
陈佐松走了。孙民目送他的背影。陈佐松和李百义的感情,好像一股水一样,在孙民的胸中涌着。他想,我这一辈子,要是有这么个朋友就好了。
。。。。。。陈佐松回到旅馆,发现有一个陌生人坐在房间里和李好交谈。游德龙说,这是我朋友,说认识李百义,我就把他带来了。
那个人穿着一套高级西装,却糸着一条鲜红的领带,夹着一个真皮黑包。他指着李好对陈佐松说,我一看她长得,就知道是木生的女儿,你看这腮帮子,这眼睛,分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嘛。我叫陈金六,木生。。。。。。对了,现在他叫李百义,百义他叫我老六,我现在改名叫陈清流,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这是我的名片。
他递上名片。陈佐松看见上面写着“樟坂清流实业公司总裁,樟坂企业家联谊会秘书长”。
他又拿出中华烟,陈佐松说我不抽烟。
游德龙说,老六是我的同事。大家都是好朋友,经常在一起喝酒。
老六说,游兄抬举我了,我顶多是帮游兄跑跑腿的,我做一点小生意,生产耐火材料,就是厨房用的东西。有时候也包包工程。关于百义这件事,我想,坏事变好事,我总是一条原则过去的事情让它过去,我们向前看。啊,所以他回来了就好,我们有办法,没事儿,你们不用担心。我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当时有人说,老六完了,现在,说这些话的人到哪里去了?没脸出来嘛,满地找眼镜嘛,是不是?只要把事情交代清楚,政府的政策就是治病救人,就算百义的事情麻烦些,也有个当时的实际情况嘛。反正我有信心。我受百义大哥的恩,现在就是我回报他的时候,要钱要人我都有,要什么我给什么。
游德龙说,老六比我还能跑。
老六说,不要叫我老六嘛,叫我陈清流,我已经是个新人了。我认识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刘汉民,我们一起喝过酒的。我也了解到了,中院的王法官会负责本案,他这人很好,是我厂里副厂长的一个朋友的同学的小舅子。我还见过他一面。不就是出些条子吗,没有摆不平的事。
陈佐松说,这事已经上报纸了,比较难办。
老六一直摆手,不要相信这个,没有用,中国的事情,从来就是灵活多变的,我这个人就是因为明白了灵活这个道理,才活到今天这样子,否则的话,我比我表弟还惨,我告诉你我有一个表弟,叫张德彪,当时也是跟着百义的,什么都好,就是一个不灵活,说他有罪,不服,他老说他比贪官还干净,你说讲这个干嘛?没意思嘛,结果是越陷越深,连杀七人,我想救他都不行了,现在蹲在看守所里等死。所以,人不能太较劲儿,要相信组织,你看我没什么文化,也犯过案子,还是给我活路嘛。为什么?一,我认罪伏法,监狱我蹲了,还了法律的债,二,我灵活,没有本事,给人跑腿总行吧。三,舍得扔钱,机会是朋友给的,钱是大家赚的,不要太贪,你就不但有活路,而且还能活得很好。
老六一口气说个没完,让别人没有说话机会。游德龙说,老六就是这样,对。
李好想起在父亲的回忆中有这个人。但这个人和父亲回忆中的人不一样,完全是两个人。过去那个人是一个无能而胆怯的农民,现在这个人却像个混子。
陈佐松说,谢谢你们的关心。但现在这个案子先只能以法律方式走。
老六说,没事的,百义比张德彪灵活,他愿意回来就是个证据嘛,死不了。在这个社会办事儿,就要顺着来。我明天就去找有关的人,到天上人间请一桌五千块钱的大宴,没问题。
。。。。。。第二天老六果然开始c办大宴的事儿。让他吃惊的是,这一次没有一个人愿意出席。他觉得事情很麻烦。
这边,陈佐松已经找到了从黄城跟来的群众,黑汉和黑嫂带着大约有几十个人坐火车来到了樟坂,昨天到信访局上访。陈佐松找到了他们住的地方,他们竟然在樟坂的郊区租民房,准备长期为李百义的官司住下来。
陈佐松和李好来到了他们的住处。他对黑汉和黑嫂说,现在这个案子很特殊,要按法律程序走,这样更有利于李百义,他作为律师,有信心得到一个好结果。他劝他们回黄城去。
黑汉说,我们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得到好结果,现在还没有结果,我们不能回去。
李好说,你们先回去,你们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
黑嫂说,谁说我们帮不上忙?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不是要闹事儿,就是要让法官相信,李百义是个好人,他不是坏人,我们会对法官说好多李百义做过的事情,让他知道他是个好人。
陈佐松说,好人也要为做下的事情负责任。
黑汉说,那是他过去做的事,年龄小嘛,现在人家改了嘛,法律还讲个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呢,他不是自己愿意来自首的嘛。
陈佐松说,你这话算说到点子上了。但这事儿要我这个律师来办,明白没有?
黑汉说,这样吧,我们不闹事儿,但我们也不回去,我们要看到他好好的有个结果,我们才放心。
陈佐松看劝说无果,只好回去了。
他和李好回到旅馆,看到游德龙和老六正在商量对策。他们决定拿出钱来救李百义。钱都从老六的厂子里出。
我算了一下,按照过去的惯例,摆平这事儿要花个四五十万左右。老六说,要牵涉到五六个人。
陈佐松说,老六,不是没有钱,李百义就是个千万富翁。
老六说,这是我的心意,怎么会一样呢?
陈佐松说,如果要这样做,当初百义就自己做了,为什么不做呢?所以,不是钱的问题。
老六嘟囔道,反正我一定要帮他的忙,我是他的兄弟嘛。
第十五章 演说
庭审在今天举行。陈佐松和李好早早地来到了法庭。李好第一次看到了被害人钱家明的家属,他的妻子,一个发胖的妇女,脸上透着愤怒。她坐在前排右侧,而李好则坐在前排左侧。陈佐松坐在辩护人的位置。十年后他第一次重披战袍,带来了大量资料。这些资料的获得说是此次对当事人李百义的采访,毋宁说是十年来对老朋友的追忆。
李百义被两名法警带上来了。今天他穿着号衣,是十四号。这是一个不吉利的数字。他走进法庭时环顾了四周,看到了李好。他向她笑了一下,李好的眼泪就忍不住夺眶而出。但她的确看到父亲明显胖了,也变得白晳。
李百义也看见了陈佐松。陈佐松向他做了一个手势,好像是要让他明白它的含义,在陈佐松心中最重要的事情,无外乎是对自首情节的认定。李百义向他点了点头。陈佐松放心了。
因为李百义的案件影响很大,报纸上已经公布了事情的经过。所以这一次审判是公开的,允许群众旁听,法庭上座无虚席,连过道上都站了人。
审判长王廷义法官宣布庭审开始。接着进行一连串预定程序。李百义站在审判席上,心中掠过一种恍忽的感觉。。。。。。这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
十年来,李百义不止一次在心中预演过这个场面,梦见自己站在审判席上,慷慨陈词,他像一个大律师那样揭露罪恶,而他自己是没有罪恶的。他始终这样想象也这样相信。现在这一天终于来到了,李百义却找不到那种激情。他超乎寻常的平静。
现在,他大可以站起来,像一个英雄人物那样指认谁是罪人,宣讲什么是公正。但他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像一只准备牵去宰杀的羔羊默默地站在审判席上。庭审开始后,他对法官问及的所有问题一一顺从地回答,其谦恭态度让陈佐松都感到吃惊。他虽然希望李百义能配合法庭调查、也配合法官和律师的质询,但李百义这种看上去软弱无力的样子,连陈佐松都感到不舒服。好像他真是犯下了弥天大罪,要请求每一个人饶恕一样。如果李百义不坚持必要的衿持,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会给陈佐松增加很多麻烦。
但在整个法庭调查过程中,李百义一边回答,一边点头,每回答一句话就点一下头,好像对问他问题的人行礼一样。
只有李百义清楚地知道,十年的愤怒并没有给他带来快乐,也没有给他带来尊严,只有捆锁。他越做好事,就越孤独。这是一个什么道理?那是一种好人的孤独吗?它会带来平安还是倨傲?
李百义强烈认同自己是好人,要证明这一点需要付出代价,他做到了。不但他自己认定自己是好人,别人也这么认为,所以这次才有那么多人来支持他。他这十年的人生是得胜的,无愧于良心。他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标:让自己从心底里认同自己,赞扬自己,定义自己。
那是瞬间的快乐,比快乐更充满的是孤独。这种孤独的含义是:他需要不停地做越来越多的好事来维持这种快乐,用持续不断的付出来驱散孤独,所以他成了一个工作狂。有时他想,为什么我不能避免自己像一匹马一样,而又能得到内心的平安?就像刚出生的孩子,躺在母亲怀里,这个婴儿什么也没有做,却得到了世界上最多的也最安全的爱。
难道因为自己真的犯了罪吗?李百义还是不甘愿承认。他有一千个理由认为那不是罪,如果这是罪,那么这世界上还有很多的罪没被认定为罪,这就是不服。然而,不服却产生了多么可怕的愤怒!
这是李百义十年来一直无法消弥的奇怪东西。如果预前五年的李百义是在反抗,那么后五年的李百义只有一个心思,全力对抗和拒绝这种愤怒带来的孤独,它几乎要侵蚀和消灭李百义。然而,这种秘密痛苦没有一个人知道,包括陈佐松。
最后的结果是,李百义似乎一点一点被吸收了,由此渐渐变得轻松。他不再纯粹从做好事中求得平安,而是希望出现另一个答案,一个不一样的答案。在这种期待中慢慢使心情平复。他的梦开始变化,虽然还是梦见法庭,但他不再是慷慨激昂的那一个。而是坐在审判席上静静聆听的那一个。
就像现在一样。他的表现使大多数人感到错愕。检察官刘汉民正在宣读长长的起诉书,这本起诉书很长,也很详细,因为他从李百义身上取得了大量的证据。但刘汉民仍然自己添加了很多东西,他添加的东西有些是自己的臆断和评论,比如说他把李百义被捕前的微笑猜测为他对法律隐晦的蔑视,甚至把有关李百义和女儿长期同居的谣言当作群众的某种看法。最后他下结论:李百义犯有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请求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接下来是律师陈佐松的辩护。这时发生了一件事,一大批人涌进法庭,引起了一些喧嚣。李百义一看,是黑汉带来的人,大约有几十个,一下子就将过道挤满了。警察想把他们劝说出去,但他们不走。黑汉说,他们只是想旁听一下,看李百义一眼。但他很大声地和李百义打招呼,喊道,李会长,您要好好保重!
李百义朝他们点点头。
黑汉的儿子突然打出标语:李百义是好人!
警察重新开始驱离他们,双方发生推搡。黑汉说,我们不吱声行不行?你们不是让群众旁听吗?我们算不算群众呢?
最后法官让他们把标语收起来,不要出声,安静地旁听。他们遵守了,把标语收了起来。
陈佐松开始辩护。他辩护的重点在于李百义虽然有杀人的故意行为,但我们需要从他的犯罪动机和成因来看这个案件的特殊性。陈佐松认为,李百义本质上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从他近十年来所作的事可以看出这种特质。他在实施杀人之前,有怀疑钱家明对李百义的父亲实施刑讯供致人死亡的前提,据此陈佐松认为,应尽早重新调查李百义父亲失踪案,两案并列,才能弄清事实真相和犯罪动机。
他还认为,李百义盗窃案也具有特殊性。其所谓劫富济贫的理想直接成为他组织盗窃团伙的动机,这是出于对社会的偏极理解导致,而不完全出于自己的利益需要。李百义的偷窃对象事后证明大部分是贪官。而他的确把所窃财物分给了贫困人群。这至少证明李百义不是那种完全由利益驱动的十恶不赦的惯偷。
陈佐松重点例举了李百义十年来在黄城所做的慈善事业的详细情况。他说,这样一个在当地被公认为优秀慈善家的人,我们难道看不出他的忏悔之意吗?他当庭拿出李百义穿过的破衣服和烂鞋子。他承认李百义延宕十年没有投案,但他做了那么多事情,这个过程就是改过自新的过程,因为悔改是一个过程。这忏悔到了一个程度,就变成事实。所以,他说,在上个月,我的当事人决定,他要负起他应该负的责任,于是,他透过他的女儿,实施了投案自首的情节。基于李百义案件的特殊性、他的忏悔事实和由此发生的行为、即他的投案自首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和政府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一贯政策,陈佐松认为合议庭应适度量刑,给予李百义从宽处理。
孙民今天亲自押解李百义到了法庭。其实用不着他的大驾,显然,他对这个特殊的案件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接下来是控辩双方辩论。刘汉民指出李百义并不在自首情节之内。理由是没有证据显示李百义女儿的代为自首是李百义本人的意愿。
陈佐松反驳说,法律规定可以由亲人代为向公安机关报告自首并交出犯罪嫌疑人。
刘汉民提出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