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瞪著他,他瞪著我。
我们较著劲。
空气中只有他冲撞我的“啪啪”声,和混合著血y、爱y的“噗呲噗呲”水声……
有穆敬铭在这里,我没有独处的机会,寻找黎殇的计划一拖再拖。
这天,我正苦恼於怎样摆脱穆敬铭的纠缠,小别墅里一位佳人大驾光临。不用我说,你们也能想到,没错,是穆莎莎(说实话。我更喜欢亲们替她取的昵称“木傻傻”)。
“你怎麽来了?”穆敬铭拦著我坐在沙发上,显然因她的到来而被打断与我的缠绵这事耿耿於怀,脸色不好看,但依旧挂著招牌笑脸。
穆莎莎轻蔑地瞥一眼我,然後嘟著嘴在他另一侧坐下,拉著他的手臂撒娇道“去夏威夷玩儿,听说你在这里,就过来了。”
穆敬铭很不给面子地抽出自己被她抱住的手臂,闲散的搭在膝头,“听说?听谁说?”
我瞥眼看到穆莎莎瞬间白了脸,但闻她干笑两声,忙转移话题“哥,我在这里住两天好不好?”
我诧异,这两兄妹的气场可真奇怪,穆莎莎对穆敬铭的畏惧程度好像不比他的手下们差嘛!
穆敬铭带著惯常的微笑深深看她一眼,“好啊,只要你老老实实的,别惹祸。”然後,亲昵地捏了捏她脸蛋儿,起身,同时拉起我,说“跟我去散步。”
话落,不管我愿不愿意,便强硬的将我拉了出去。
临出门前,我回头看了一眼穆莎莎,刚好与她看过来的视线相对,打个冷战,忙收回视线。乖乖,她可真是恨惨了我!
这片沙滩,在他没来的时候,我每天都要踩上三四次,散步於我来说实在没有什麽新鲜感。
但,现在他是大爷,我只有乖乖听话的份儿,哪有置喙的权利?!
其实,穆敬铭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当然,除了做a的时候。
就像现在,在前面缓步前行,我在他身後半步出踱步跟随。
没有交谈,没有肢体接触,只有他时不时的回头看我一眼。
突然,他在沙滩上躺下来,然後对我招招手。
我迟疑了一瞬,也乖顺的抱腿坐下,目视前方,视线落在距离这座小岛路程不远的另一座小岛上。
“小时候,我曾见过一家人,丈夫是位大学教授,妻子是位钢琴家,他们有一个女儿,很小,两、三岁的样子。他们就那样在沙滩上嬉戏玩耍,不顾及人们的眼光,快乐的大笑、疯叫。那画面,很美。”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因为他揪住我的发尾轻轻拉扯。
“我很羡慕他们。笑得那麽幸福,好像永远没有悲伤。”
我往前倾身,带出他手里的我的头发。他不满,粗鲁的将我拉倒,然後把我的长发全部攥在手里把玩。
我翻个白眼,懒得理他,又不想看到他的脸,就抬手挡起眼睛。
“为什麽他们可以那样快乐呢?”穆敬铭在我耳边呢喃不停,语气里满是困惑,“特别是那个小女儿,笑得那麽开心,什麽都不知道的样子……”
我忍不住嗤笑,“你都说她只有两三岁了!那还能指望她知道什麽?再说,小孩子的快乐本来就很单纯,哪有那麽多为什麽?!”真是无聊!
闻言,他静默。
我以为他又开始扮死尸,遂兴致缺缺地翻个身趴在沙滩上,真是神经病!大中午地跑来晒太阳,嫌自己太白了是吧?!
许久,“那你快乐吗?”他突然问道。
我吓了一跳,暗斥,废话,当然不!谁能在你这个魔鬼的折磨下快乐?!除非我是受虐狂!
他见我不说话,有些不高兴了,“为什麽不看我!”
我撇撇嘴,把头偏向他的方向,瞪大眼睛看他。
看看看,我看你了,看你了,看死你了!
他突然大笑,是真的大笑。
我大惊,警惕地盯著他绷紧神经,就怕他下一秒再来个花样儿折磨我。
他却只是笑,完了还在我额上亲了一下,然後仿佛心情很好地样子,闭起眼哼起歌来。
我莫名其妙。
他的歌真难听!
这两天笑笑可是相当滴勤奋,不想表扬一下咱吗?
(19鲜币)77
“穆先生,小姐请您过去。”二号突然出现在我们身後,恭敬地对穆敬铭说道。
穆敬铭直到哼完那首完全找不著调的不知道的什麽歌,才坐起身懒懒地问“什麽事?”
“不知道,先生。小姐没说。”二号回答。
“嗯。”穆敬铭挥挥手,二号弯著腰恭敬地後退几步才转身离开。
“在这等我。”他低头在我鼻尖咬了一下,然後起身向别墅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穆敬铭的眼神好像柔和了不少,难道是因为要去见穆莎莎的原因?啧啧,毕竟是亲兄妹啊!
我想起另一个自称是我哥哥的男人,我咬牙,恐怕这世上没几个哥哥会跟自己妹妹滚床单吧?!
目送穆敬铭进了别墅,我又等了一小会儿,才装作很口渴的样子进了别墅一楼的厨房。
二号正在准备午餐,见我进来,放下手里地柠檬,顶著那张面瘫脸对我弯腰打招呼“宁小姐好。”
我挑挑眉,平时她们都叫我“小姐”的,看来是因为穆莎莎这位正牌“小姐”来了,临时改口,省的到时候尴尬。
我点头,去冰箱里拿冰水。
一号在跟我打过招呼後就转身忙自己的了。
我倚在冰箱上看她有条不紊的忙碌,“中午吃什麽?”
见她又要转身弯腰准备毕恭毕敬地向我“禀告”,我马上阻止她,“你做你的,只要动口就行。”
她点点头,“是。”顿了顿,果真又忙活起来,说“小姐想吃印度料理。”
穆莎莎想吃,难道所有人都要跟著吃啊?!
我承认,我特别讨厌那女孩。闻言,也失了继续问下去的兴趣。开始寻思怎麽想办法把她腰上的那串钥匙捣鼓下来。
一号这人特别敬业,特别是在做料理的时候。
她正搅拌锅里的咖喱,聚精会神到忘我的地步,连我凑过来了也没发觉,“别给我这个,我讨厌吃咖喱!”
她吓了一跳,手一哆嗦,长勺掉锅里了。我先她一步拿出勺子,顺便在沾有咖喱的勺尖上舔了一下,尝了尝,说“太辣了,加些椰浆吧。效果会好些。”
闻言,一号万年面瘫脸有了轻微但明显的松动,“椰浆?”
我点点头,一脸云淡风轻的模样“嗯。椰浆不但可以减轻辣味,还可以让咖喱的香味更加浓郁,效果不错,我试过。”
“宁小姐不是不喜欢吃咖喱?”闻言,一号疑惑的问我,但人已经移到冰箱前拿椰浆了。
我笑笑,“嗯,超级不喜欢。但是我喜欢的人喜欢,我前夫。”
一号一怔,显然没有想到我跟她谈论涉及私生活的话题。然後,很快,又恢复到面瘫脸将我拒之千里之外,“谢谢,宁小姐。我会试试的。”比以往更加疏离的语气,摆明了要跟我保持距离。
这女人很会明哲保身,不该问的绝不多问,不该听的听见了也装听不见。
我笑笑,不在意的耸耸肩,慢慢踱出厨房。
穿过餐厅,绕过客厅,拐过回廊,来到通往地下室地木制楼梯上。我靠著墙壁长长吐了口气,慢慢抬起左手,摊开手心,那一串古铜色的钥匙让我心跳如擂鼓。
这还是我头一次妙手空空,没想到,效果还不赖!
想著,我稍稍得意一下,然後又打量一下四周,确保没有人在这里,我才慢慢走下楼梯。
楼梯年岁久了,再加上岛上空气潮湿,踩上去的时候,会发出“吱──呀,吱──呀”的轻微呻吟,像是女鬼的夜半低泣。
幸好有头顶天窗洒下来的日光,使得这里光线明亮,否则,还真挺有恐怖效果。
地下室的铁门只有一米多高,在下半部还不满暗红的铁锈和青绿的苔藓,但是却有一把和酒窖一样的超大号铁锁。
我拿出那串钥匙,挨个试了试,“哢”最後一把终於让我把这把重量级铁锁打开了。
拿下锁,拔下钥匙。
我突然想起我准备的泥胚。
忙把开锁的钥匙和另一把、也是唯一一把与它体型相近的钥匙拓了下来。这泥胚是先前我用阳台上花盆里的土捏的,为的就是印钥匙用的。
“原来你在这儿啊!”穆莎莎甜腻又冰冷的声音突然在身後响起。
我猛然回头,下意识的把拓了钥匙模型的泥胚塞进口袋里。
她好像没注意到我的动作,笑得乖巧又y险,“不知道该叫你宁老师好,还是嫂嫂好!哥哥在上面可是找你快找疯了!”
她将嫂嫂两个字咬的格外重,听得我浑身发毛。
我很清楚她不是下来找我的。最起码找我的目的不是“单纯的找我”。
意识到这点,我反而冷静下来。
毫不避讳的把钥匙串重新c到锁孔上,然後连带著大锁挂在墙上的铁钉上。
一连串动作自然又淡定,丝毫没有被发现的惊恐。
她冷笑两声,“你还真是有本事,不但勾引了黎默蓝奕崎,连自己的哥哥都不放过,现在竟然连我哥都被你迷住了。宁夏,你这s狐狸的模样挺吃香啊!”
这不是在裴宅,裴子毅也不在这里,她不用再辛辛苦苦地装腔作势扮白兔,刻薄y狠的嘴脸暴露无遗。
闻言,我淡淡笑答,“穆小姐过讲了,与您想比我确实技艺高了那麽一点儿。最起码,”我笑得讽刺,“我没有在处心积虑破坏了人家家庭之後再被人像赶狗一样赶出来。”
穆莎莎脸色一白,随即青红交错,“贱女人!你说谁是狗!”
她突然咒骂著扑上来。
我的“花拳绣腿”在这个时候开始发挥她不可匹敌的强大功效。一腿踢开穆莎莎挥过来的爪子,然後抬手隔开她身体,再一个擒拿反转,将她牢牢面朝里压在铁门上。
我看著她因为挤压而变形的小脸,心里异常兴奋,这就是当初毁我家庭的可恶小三儿,终於被我收拾了吧!哈哈哈!
“放开我,贱女人!贱女人!”穆莎莎疯了一样的尖叫。
幸亏这栋别墅隔音效果很好,尤其这地下室,要不我还真怕她杀猪一眼的嚎叫把穆敬铭招来。
要是那男人知道我这麽折磨他宝贝妹妹还指不定怎麽“回报”我呢!
不过,不要紧,做都做了,我还怕啥。当务之急,先把仇报完了、过完瘾再说。大不了就是一顿皮r之苦,他还能杀了我不成?!
我冷笑几声,以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地模样充满鄙夷地俯视著她说“我贱?穆莎莎,别忘了当初是谁跳著脱衣舞坐上了人家丈夫的大腿!就算娶你是为了利用你,但是,穆莎莎,你要没率先在裴子毅面前张开大腿,作践你自己,这霉也不会落你头上!没错,你说的没错,我就是喜欢裴子毅,他是我哥又怎样?我照样跟他上床!而且是光明正大的上传!”不像你,专挑办公室、酒吧那样不入流的旮旯角!
“贱人!宁夏!你这个贱人,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我不管她的挣扎咒骂,继续道“实话告诉你,在被绑来这里的前几天,我还跟他上过床。你知道,他对我说什麽了吗?”
“你这个贱人……别、别说了别说了!”
她的声音已经嘶哑,并带著哭腔。
我想,她是爱著裴子毅的,甚至是深爱。可是,这又怎样?!也许在以前,我会因著她这份深情而到此为止,可是,那是在以前!
在她破坏了我的家庭,找人谋害我性命,并让我被穆敬铭绑来这里受尽一切屈辱和折磨之後,我对她唯一的宽容已经消耗殆尽!她凭什麽要得到我的宽容,凭什麽获益与我的善良?她不配!
我笑得如同地狱修罗,趴在她耳边,用格外轻柔的声音说“他说,他爱我,只爱我,无论是从前、现在,还是,未来!”
“啊──”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被我惹急的还是一只伪装成兔子的母狗。
个头娇小的穆莎莎不知哪来的力气突然挣开我,一双杏眸充血怒红,呲牙咧嘴地挥舞著爪子向我扑过来,“贱女人!我要掐死你!”
唉,这就是女人打架惯用的招式,抓、推、挠、掐。
虽然简单,但是,很有效。
最起码,我就为了保护我饱受穆敬铭凌虐的娇嫩肌肤不再受其妹伤害,很“识时务”的拉开地下室门,在她“九y白骨爪”挥过来的瞬间,闪进去,关门。
“!”厚实的铁门发出一声巨响,同时隔绝了穆莎莎的鬼哭狼嚎。
我以为穆莎莎会锲而不舍的来拉门,谁知等了还一会儿也不见动静儿。
不好!
我使劲推门,果然,这个贱人!竟然把门给锁了!
“shit!”我低骂一声。
然後回头,面对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很快便想开了,耸耸肩,反正我也要进来,现在被锁里面更好,到时候要是穆敬铭问起来,就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穆莎莎头上,说她把我骗进来的!
想著,很满意的点点头。
跟黎默那堆禽兽呆久了,我也变得y险狡诈起来。
可是,地下室里实在太黑,根本没法往前走。
我想这里面应该有电灯什麽的,於是贴著墙摸索著找开关。
没走几步“!啷”撞到什麽。
我顾不得被撞的麻痛的胯骨,赶忙俯身去摸,是张桌子。
随即,我摸到一个c著三根蜡烛的烛台和一个打火机。
动作不是很利索地点著蜡烛。
晕黄的光,渐渐在黑暗中晕染开来。
黑暗太浓,能见度不高,但是看清半径两米内的摆设还不困难。
没想到这个地下室还不是一般的大,这里面的东西也让人毛骨悚然。
除了先前我撞到的木桌,还有木床、木椅、有假发的人皮面具,骷髅头,皮鞭,钉板,铁链,指(趾)夹,铁架,铡刀,匕首,西洋剑……甚至还有古时对妇女实施宫刑的“木驴”!
天哪!这简直就是一间名副其实的刑讯室!
我终於明白那些手下会对穆敬铭如此惧怕了,会使用这些刑具的人,不让人害怕才怪!
大约走了半个篮球场的面积,我被一块很厚很厚的皮制帷幕拦住了去路。
手搭在帷幕上迟疑,不知道里面还有什麽可怕的东西等著我。
但是,我又担心那位跟我一同被绑来的、有可能是黎默的“难友”在里面,只好硬著头皮掀开帷幕。
烛光还未来得及穿过帷幕,我就被一股刺鼻的臭味熏得松了掀帷幕的手。
天哪!那是什麽味儿?像是腐r、ny、粪便、馊饭等所有恶臭的东西掺和起来的味道。
“呕!”我难耐地捂嘴干呕。
幸好皮帷幕有效的隔绝了那气味,否则,我不保证自己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臭死的人!
深吸口气,我从口袋里拿出手绢捂住口鼻,然後再次掀开帷幕。
光秃秃的水泥地上,满是黑乎乎的泥块一样的东西,还有一些浑浊的y体,看不出颜色。
踮脚困难地在这些不明物体间行走,突然,一声很轻微的声响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许是这里太过安静,所以,任何动静都显得格外清晰。
但那声音转瞬即逝,我还来不及辨别那是什麽发出的。
(11鲜币)78
举起蜡烛,向著那声音发出的方向看了看,模模糊糊好像是一个人呈大字状架起来的形状。
脑子里窜出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就是我要找的人。
一兴奋,恐惧什麽的全抛诸脑後,举著烛台快步走过去。
下一秒,我僵住。
已经不能用恐惧来形容我此时的情绪。因为,我已经失去了用尖叫来发泄的能力,只能呆愣愣地紧盯著眼前的东西……
这、这还叫人吗?
明明是人的形状,而且,应该是个男人,可是……
黑红的皮肤上伤痕累累,外翻的皮r有的已经腐烂招蛆;整个身体瘦的只剩下骨头;头发很长,被血还是什麽结成一块一缕的;脸盘挺大,没有眼睑,两颗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直愣愣的看著我;鼻子也被削去,幸好嘴唇还在;只有一只耳朵,少了一只胳膊;上半身除了纵横的新旧伤疤,就是突起的两排肋骨,随著那人时有时无的呼吸,一上一下,一上一下……
双脚虽然健在,但十趾不见踪影,伤口化脓流出粘稠的r红色y体; 最让我不知作何形容的是……是他的下t,那里,只有一个扁平狰狞的黑红色的伤疤!
“呕──”我终於忍不住,倒地呕吐起来。
烛台掉在地上,只有最上面一根蜡烛还燃著,微弱的烛光让整个空间更显y森可怖。
身体因为恐惧而发抖,我顾不得自己是不是沾到地上的秽物,也顾不得这里是不是充满恶臭,身体发软的我,此刻除了本能的呕吐和颤抖,脸昏厥的力气也没有了……
“嘶嘤……嘶嘤……”
突然,那“人”激动的挣扎起来,嘴里口吃不清的发出“嘶嘤嘶嘤”的声音。
我不知道看起来像个活死人的他竟然有这麽大的力量,支撑他的十字木架都被他挣扎的晃动起来。
他使劲伸长脖子,向我的方向探著头,没有眼睑的两只眼像是噩梦一样的盯著我,那里面的目光让我忘记了呕吐,“啊──”我终於喊了出来,然後,我如愿的陷入黑暗。
我在噩梦中惊醒。
仓皇四顾,是我穆敬铭给我安排的房间。
不知道我是什麽时候、被谁带出地下室的,但无论是谁,我感谢他,由衷的感谢。
身上的衣服已经换了下来,身体也应该被清洗过了。
整个房间灯火通明,只有我自己。
我勉强撑起自己的身子,下了床。
双腿还是发软。
但是我不能停下来,我必须给自己找些事做,否则,一停下来或者闭上眼,地下室那恐怖的一幕就会在眼前浮现。
打开房门,我扶著墙走了出去。
满屋目的的走著,甚至开始可以欣赏走廊里被我一直忽略的装潢。
墙上的油画,都是真品,且件件价值不菲。
墙面上若有若无的哥特式浮雕华丽而张扬。
天花板上吊著水晶吊灯,很大很亮。
脚下的羊毛地毯,花纹精美,触感柔软。
脸上湿漉漉的,我抹了一把,全是泪。
我不敢去想心里的人,我怕一想起他们,我会更加脆弱。
沿著楼梯下了楼,我要去厨房找些东西吃,以前小爱说,不开心的时候就使劲吃使劲吃,把烦恼统统都吃掉,然後心情就会变得很好很好。
对,我要使劲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