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a市政府里,把权之人太多,个个都想从暗夜捞点好处,没事就寻思着怎么向暗夜摸几把黑手,涉足房产、金融、水利、娱乐等暗夜操控在手的资金项目,大有波潮滚滚向前的趋势,不得不防。
“呵!”
冷喝一声,捎携着几丝嘲讽,女人冷清的余光扫过躺在血里的男子,披上送来的纱纺薄绸衬衫,不带任何情感的走出包房。
“搜身,送去医院!”
暗夜初建的时候,女人在包房里踹伤不少人。
其中不乏有藏了小型微缩摄像机在身上的商业敌对,娱报记者,皆是为窃得暗夜幕后主事人的神秘身份而来,每每爬上女人的床塌,不出半个时辰,就会被女人打的浑身是伤,如肉袋般被人拖出房间,或死或伤。
古毓屏忆起第一次看到女人凌厉敏捷的身手,女人的骨子里颇具了几分傲世枭雄的王者尊威。[
面对那名把窃听器吞进口腹里的塌上男子,女人长臂一挽,就势揣着男子腕骨狠力向后一掰,喀嚓一声,男子腕骨断裂,挂着红血丝肉的白色骨头破出手臂上的肌肤,活活拽断。
男子当场昏了过去,其坚决厚忍的程度,不下于在地震中为了性命扯断脚踝的男子。
女人扬手,粉色的钞票大把洒落,埋住了塌上男人苍白的面孔。
二万,女人买了那男子的一只手骨。
女人走出房间,踩着男子的手骨,路过他的面前,没有丝许温度的话语沉声吩咐:“搜身,送去医院。”
古毓屏的心脏,瞬间停跳,被女人的狂妄所征服。
他很疑惑,法制的社会,钢铁一般的约束条文,在女人的眼里,视空无物,不值一提?
杀生戮世,在女人的手中,是比捻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人命如草芥,贪`官如尘凡!清廉几时有?把酒对月圆!
女人自己做的诗,甚是得意的标榜在办公室的顶墙厚匾上,是她自己亲手刻的梵文字样,大多数只识汉文的人是看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