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月河狭长无比,河边的山脉也是绵延数里。众人在山上歇了一夜,第二天又是走了许久,才接近蓝月河的源头。这时候,山间的屋舍风姿韵味又是不同,只见飞丹流檐的几座楼阁宫殿,屋角均是风铃低悬,叮咚微响,混在一处的奏鸣之声宛如天籁。
“这里的房子似乎格外高大,也格外漂亮。”毛毛球用行家的眼光打量着最后的那几间比人间宫殿还要气派的楼阁,肯定的说,“此处一定是住贵宾的啦!”
“对!”暗影点点头,“这里是主神们的客房,自然要与众不同一些。”随即,它指指其中一间最小巧的楼阁,轻声说道:“那里便是灵魂女神的客房,名为‘听涛苑’。”
众人好奇的走近,这是一间无比素雅的三层白色小楼,座落在一片突出的扇形山坳之中。从楼前空间往外望,整条蓝月河的美景尽收眼底。更奇妙的是,别处都听不到的河水潺潺之声,这里却是无比明晰。微风碧波,铃声阵阵,轻舒曼吟,站在这里只觉心旷神怡,动人之极。待得众人走入小楼,方才的风声、涛声却又消失无影,只余一片静谧清幽,薄雾袅袅。
这灵魂女神的客房已经如此费心思,不知黑暗神自己住的房子是怎样的?众人突然对瞻仰黑暗神殿升起不可抑止的念头,连小楼内部都来不及参观,直催促暗影带路,一路下山奔向蓝月河的源头——也就是黑暗神殿的所在地。
走近弯弯蓝色月牙的月尖,众人面前除了河水就只有一座黝黑雄威、直入云霄的高高山峰,却是连片瓦都没看到。毛毛球拧起暗影,急急问道:“黑暗神殿到底在哪里啊?”
“就,就在你们面前啊!”暗影无奈的回答,“美丽的主人,请往水面看!”
得了它的提醒,众人定睛向着河面望去。注视良久,众人的眼前仍然是那一汪湛蓝透亮的蓝水。可是房子在哪里呢?这时越加突然呻吟一声:“原来如此……看河面……没有水波的!”
众人揉了眼睛再看,这才发现,果然!这里的水面和方才河面不同,连一丝水纹水波都没有。再走到跟前仔仔细细看了又看,终于发现,这蓝月河的源头居然就是黑暗神的神殿!天,那竟然是一座建在水面上的蓝色水晶宫殿!整个神殿由天然蓝色水晶修砌而成,从外面看去,宫殿的蓝色和河水的蓝色几无二致,浑然一体。怪不得众人刚才看不到房舍,大家都把宫殿的蓝色外壁当成河水了!
这一下众人都是张口结舌,完全说不出话来。蓝色水晶珍贵稀少,黑暗神竟然能弄到这么多颜色、质地、纹路都一模一样的蓝色水晶,在蓝色水面上搭建起一座纯水晶的宫殿,实在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样一座水晶宫殿的美丽无双、绝代风姿,同样也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一行人目瞪口呆许久,仍然无法摆脱这惊世骇俗的蓝色水晶宫殿带给自己的极度震撼。暗影似乎见怪不怪了,偷偷溜到皮炎身边,轻扯她的衣角,悄悄说道:“请听我说……黑暗神殿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连那个狐狸丫头都没法进去,我估计众人中只有你有可能进殿。若是……若是你进了神殿,真的见到赫墨斯殿下……你,你告诉殿下……我,我回来了……”
暗影扭捏起来,话没说完就溜回毛毛球脚下。万年前这家伙就是逃跑避战的一把好手,赫墨斯几次生死相搏时它都不在场。这时候回到老家,那般脸皮厚实的家伙竟也不好意思起来。
其后情形果然如暗影所说,当众人走到水晶宫殿门口,一道无形的墙壁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任凭众人如何用力,那道看不见的墙壁依然耸立。黑暗神殿近在咫尺,众人却进不了门,几个花痴女不由得大失所望。最后皮炎上前,轻巧的就越过了那道隐形墙。冲着其他人吐了吐舌头,皮炎一个人走进了殿门,走进了赫墨斯的家。
进入宫殿后,里间不再是一色的幽蓝。银色和亮白成为殿内的主色调,墙壁上许多五颜六色的水晶石镶嵌,既能照明又是装饰,晶莹剔透,雅致清丽。水晶宫殿内在容量比外表看起来还要大上许多,皮炎也顾不上每间房都瞻仰一番,直接就走到最里间的大殿。依照暗影所说,那里是赫墨斯的住房。
一入内里大殿,皮炎不由得一呆。整间殿堂从上到下全是最纯正的黑色,和外边那些素美的房间截然不同,给皮炎的视觉冲击极大。一片毫无杂色的干净纯黑,冷如寒渊,清如明镜,单调而寂寞。殿中没有任何事物,除了大殿正中摆放的一座银灰色水晶棺,格外显眼。
皮炎的全部注意力都被那具水晶棺吸引过去。她慢慢挪到近前,附身望去,一副美得近乎妖邪的面孔直直映入她的眼帘。
“赫,赫墨斯……”皮炎捂嘴,惊呼从唇边溢出,在空旷的大殿中引出一波回音。
水晶棺之中躺着的那具躯体正是黑暗神赫墨斯。他的容貌是笔墨难以描绘的俊美,丰神如玉,绝世出尘,精致绝伦,毫无瑕疵。五官彷佛大理石雕刻般优美典雅,露在外间的肌肤如玉石般光泽白皙。修长的身子罩着件漆黑的长袍,领口处的银色图案衬得他的气质沉静素雅、圣洁高贵。顺滑清亮的白金长发一直拖曳到脚边,如同冰丝般熠熠闪光。那头如月光结晶般的白金头发和爱洛斯的亮金长发很相似,却绝不相同。他的发色并不如光明神那般灿烂耀眼,而是显得格外清雅柔和、风姿卓然。
皮炎呆看半晌,突然发现他的额心处有颗小小的十二芒星,星之左右都刻着奇怪的灰色符文。再细看那口银灰色的水晶棺,四角上各镶嵌一颗夜明珠,晶莹圆润,闪烁着华光。皮炎好奇的伸手触摸,一股震感传来,似乎什么东西涌入了她的脑中。
场景瞬间变幻,皮炎目之所及,已是万年前的大殿——一个俊秀挺拔的背影静静站在殿内,孤单寂寥。那是灵魂女神身死魂碎后的第二日,赫墨斯身上封印解除,却被爱侣的死讯打击得无法动弹。
此时的黑暗神战甲未除,身上满是凝固的鲜血。那双深邃得有如夜空的略带碧色的眼睛,此刻是一片绝望的悲凉。屹立许久,赫墨斯的脸突然抽搐了一下,眼睛里闪动着怪异的扭曲的光芒。他低低自语道:“既然如此,我也只有陪你……”
赫墨斯徇死决心已定,马上入内沐浴更衣。再缓缓而出时,他已换上了一身漆黑的长袍,白金长发上犹有水珠,光彩连连。他从自己的纤长手指上慢慢取下一枚灰色戒指,低喃道:“父神在上,这枚神戒本是你所赐予的神器……如今却要沾饮孩儿的鲜血……请您原谅我……”
话没说完,赫墨斯手持神戒便往额头刺去。这枚在神界杀名赫赫的神戒本是唯一一枚能直接击碎灵魂的神器,威力无穷、珍贵无比。赫墨斯性情仁厚,平日即使对敌也不忍使用此物,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却是用在自己身上。因为小珂不仅身死,连灵魂都已燃烧殆尽。赫墨斯不想独活,便也打算使用让自己神魂破碎的法子,死个干净。
没料到神戒刚刚见血,一股灰色的烟雾便在殿内弥散开来。赫墨斯只觉身体一僵,那戒指上的尖刺便再也难进半寸。
“你为什么要自杀啊?”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问道,“还要使用这样残忍的方式终结生命,真是不懂得珍惜的傻瓜!”
“你是谁?”赫墨斯身子不能动,幸好还能自主发声。
“我是……唔,我是你的姑姑。”女子咯咯笑道,“我认出你的血脉了,你是狄尤斯的儿子!那便是我的侄子。”
赫墨斯心中震惊,这不见踪影的女子竟然直接呼喝父神之名,神界中没有哪个神明敢如此称呼至高神啊!
“啊,啊,怪不得我能出来活动活动,原来是你小子的鲜血唤醒了我……”女子说道,“只有至亲血脉才能令我暂时苏醒,我得谢谢狄尤斯那臭小子,把神戒传给一个喜欢自杀的儿子……”
“我不管你是谁。”赫墨斯恢复常态,低声道,“我心存死志,不会改变。你若是没事,请不要阻止我的行动。”
“我才不会阻止你呢!”女子用极低的声音说道,“你的父神设下圈套诱我中计,迫我跳入起始之海自杀。我看着你自杀只会高兴,不会阻拦的。”
赫墨斯双目呆滞,心思全在速死上面,根本没听清女子的话语。他的身体终于挣脱无形束缚,一边继续用神戒刺入眉心一边低喃道:“小珂,我来陪你了……你破碎了自己的灵魂,我便也破碎自己的灵魂来陪你……若是你我能有幸转生,我一定会去找到你……希望那时,我不再是黑暗神,你也不再是灵魂女神……”
女子正在嘲讽着赫墨斯:“笨蛋!神魂破碎,你还想转生?除非有灵魂女神帮……”待听到赫墨斯后面的话,她不禁一呆,赶紧叫道:“喂,先别死!我可以帮你……”
赫墨斯又无法动弹了,他厌恶的冲着面前的空气大喊道:“不管你是谁,不要打扰我!”
“听我说嘛,那个小珂……是这一代的灵魂女神?她死了?灵魂破碎了?”
“那是我的至爱……”赫墨斯呆呆回答,“她为了挽救大陆,以燃烧灵魂来抵抗禁咒……”
“嘿嘿,那你想要她活过来吗?”
“什么?”赫墨斯终于从浑浑噩噩的状态恢复过来,“你是说,你是说小珂还能复活?”
“嘿嘿,我有个法子,可以令她在万年后转生……”女子慢悠悠说道,“如果你能献出自己一万年的生命活力,那么你的小珂就能重生。就看你是否愿意牺牲自己……”
“我愿意!”赫墨斯根本顾不得追问对方的身份,急急道,“请你帮我!”
“好,好。”女子的声音变得十足狡黠,“我会教给你一个献祭魔法……”
声音渐渐几不可闻。紧接着,赫墨斯将神戒举至额头,低声颂念起皮炎完全听不懂的语言。时间流逝,许久之后,灰光大作,额际的神戒突然消失无影,献祭礼成,魔法的效力开始了。
赫墨斯缓缓软倒下去,一具银灰的水晶棺凭空而生,包裹住他的身躯。赫墨斯的碧色眸子慢慢闭上了,一颗十二芒星在神戒消失的额心处突兀出现,身周的灰色雾气逐渐吸入十二芒星,组成了一些奇形怪状的字符。大殿中灰雾尽消,只剩一座银灰水晶棺,在漆黑的屋中静静置立。赫墨斯躺在水晶棺中,嘴角含笑,留下最后一句低语:“小珂,为了你的重生,我愿意沉睡一万年……”
……
皮炎猛然睁眼,注视着那颗将她引入过往记忆的夜明珠。此刻,夜明珠的银色光华已经消失了,方才还光彩熠熠的珠子现在已是黯淡无比。皮炎又把目光转向水晶棺中的黑暗神,这次她清楚的看到,那张俊美无双的脸上遗留的一丝笑意。
“你就这么躺了一万年?”皮炎同情又哀伤的叹了口气,“那你也太寂寞了……唉,其实……灵魂女神,她的魂核还在啊!她在魂珠里也非常寂寞的……若是你们能躺在一处,相信你们都会很开心……”
声音回荡在空落落的漆黑大殿,激起一波又一波的回声……可惜的是,赫墨斯却听不到这个对他来讲最重大、最欢欣的消息。因为——他的灵魂已经不在此地了。若不是十多年前发生了小小变故,一切都将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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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那个……关于昨天我喝多了……实在有些难以启齿……
有些人问我喝什么竟然喝多了……我很不好意思的说,喝了半杯13度的香槟酒,我就晕了……今天早上起来仍然头晕烟花,还头痛……我,我实在是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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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黑市赌拳赛
更新时间2007…12…10 17:44:00 字数:0
万分留恋的看了看水晶棺中无比养眼的黑暗神,皮炎直起身子,慢慢往外走去。一边走,她一边寻思着——小珂说这里有她的神格碎片,但为什么我没像以前那样晕过去,也没暴涨精神力?难道说,这里并没有碎片?除此以外,她心中的其他疑问也不少——那位神戒中的女子是什么神明?为什么会藏身在神戒中?小珂在万年后的重生又是什么意思?既然赫墨斯以沉睡万年为代价换取她的重生,那我这个继承者又算什么?
走出黑暗神殿,皮炎收敛了脸上的不解,向围过来的众人淡淡介绍了一番殿内情形。既然她找不到心头疑问的答案,她也不想多浪费力气去胡猜瞎想。反正,万年的期限还有几个月就会到来,那时候一切都会真相大白。自己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解决光明神爱洛斯和掌握灵魂宝典。只要能复活小哈,其他的问题对她来说都不重要。
没见到绝世帅哥的真面目,一众花痴大失所望。在蓝月河一带又盘桓数日,众人便离了这处仙境般的所在,返回到人烟稠密的优隼城镇。那只狐狸精小丫头却不肯离开,众人也不勉强她,便让她仍旧留在墨言林中看守神殿门户。
此时已进九月,秋高气爽,枫叶渐红。优隼帝国幅员辽阔,土地肥沃,此时本应是收获的好季节。但因为半年前开始的奴隶暴动和领主叛乱,优隼国陷入内乱,丰收的良田无人打理,大量粮食就烂在地里了。众人一路东来,倒是“捡”了不少无人管理的粮食,不花钱就吃到最新鲜的蔬菜瓜果。用猪猪的话说,“我们这是在为优隼国做贡献,让粮食不被浪费!”如此一来,众人偷得心安理得,吃得心情舒畅。
一直到入了大城市,众人的“偷稻”行为才告结束。因为下一个目的地是珐琅国,众人往东北行,到达的这座城市正是优隼国的东北第一重镇,号称机械炼金术之发源地的金耀城。这里曾是优隼国最大的军工基地,却因为内乱而成废弃之地。只因为此处的出产实在太过重要,不管是政府军、奴隶起义军还是叛乱的领主部队,都对此城垂涎三尺,争来抢去绝不相让。因此,这座城市在短短的半年内易主上百次,平均每两天就会改换一位城主。频繁的争夺和战斗最终彻底摧毁了这座以炼金术闻名的金耀城,现在成了各处流民的暂居地,各势力都不管的纷乱之都。
进入城中,众人目之所及,处处是废墟乱瓦,耳中所闻,处处是呼喝叫骂,果然是一座乱城。在这样的环境里,拳头越大,便越能生存下去。所以尽管邻近的城市更少纷争,众人却仍是选择了这处作为补给之地——以他们的实力和身份,在越乱的城市里反而越是安全。
果然,进城不久,在越加轻松打发几群不长眼的小贼以后,城中各处暗势力便都知晓这行人不好对付,明智的做法就是不再招惹他们。于是,众人舒舒服服的找了家不那么残破的高级旅馆,悠闲的在城中待了几日。
这天,外出打探消息兼寻找装备卖家的宋槐匆匆赶回,对其他人说道:“在市面上我们买不到什么好东西,听说要想弄到最尖端的炼金术武器,必须去地下黑市交易。”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买炼金术武器啊!”毛毛球嘟嘴道,“我们的魔法卷轴、法杖之类都很充分,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这个破乱城市里待这么多天。”
越加摇摇头,轻声解释道:“你别因为最近一段时间的轻闲而忘记我们的处境!我们的对手可是巫妖和门徒,还有神明们!只要能增强我们实力的东西,我们就要多多购入。你别忘记,皮炎讲过,那个魏小五手上可是有着一件能施放‘元素混乱领域’的神器!遇上无法使用魔法的情况,自然是炼金术武器最有威力!这里是大陆最顶尖的炼金术研究之处,虽然城市已经毁了,但黑市中必然流通着大量最先进的炼金术成品。这才是我们来此的真实目的啊!”
毛毛球一吐香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是我太掉以轻心,看来舒坦日子过久了果然会降低人的警惕心啊!嗯,看来你们早就达成共识了。真奇怪,为什么我没见你们商量呢?”
“笨蛋!”猪猪没好气的嘲笑道,“这么显而易见的道理还需要商量?来了大陆炼金术排名第一的优隼帝国,当然要带一些宝贝走!不然,我们不是白来一趟嘛!”
“哼,就你清醒!”毛毛球白了她一眼,“我还以为你是为了讨好某人才要来这里,毕竟这里曾是机械炼金术最发达的地……”她的话没说完,猪猪便扑过来捂住她的嘴,恶狠狠的警告道:“你给我闭嘴!”
其他人看着两人打闹,心知肚明毛毛球的话中之意。只有宋槐一头雾水,完全弄不清状况。
闹腾一番后,众人动身前往黑市交易中心。那里曾是城中最大的制造工场,现在被暗势力接管,成了最乌烟瘴气的一座地下武斗场。明面上,那里是一边欣赏生死不计的拳击和武斗,一边下注赌博的地方。暗地里,那里是各大势力买卖流通武器装备的所在。
一行人到了拳坛门口,验票的侍者立马认出了越加,恭恭敬敬的将众人领到看台上。一进拳坛的搏斗之所,只听到震耳欲聋的嚎叫和欢呼之声,吵闹非凡。四个女生都不喜欢这么直接的面对血r横飞的搏斗场,越加和宋槐也不习惯震天的赤ll的叫骂打斗,只有撒鲁一脸冷然,目光中却是隐有兴奋之色。
要见黑市的头目们,自然要先在拳坛下些本钱才行。越加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颗拳头大的银色水晶石,交给侍立在旁的侍者,淡淡道:“用这个作抵押,给我换些下注的筹码来。”
侍者立即瞠目结舌。银色水晶是储存空间魔法的最好媒介,一向被富家贵族大肆收购,这般大小的银色水晶石非常罕见,价格极其昂贵。毕竟水晶的个头越大,容量就越大,能储存的魔法就越高级。对于保命第一的有权有钱人来说,这种银色水晶真是梦寐以求的宝物啊!若能成功储存一个空间瞬移的魔法,那就近似于持有者多出了一次生命啊!
侍者颤抖着双手捧起水晶球,战战兢兢的叫过几个护卫,保护着他去往内室。猪猪看看那家伙的惊惧模样,不禁失笑道:“皮炎,你随便捡的一颗石头,人家都当作绝世宝贝呢!”
“反正黑暗神殿里这种石头多得是,到处乱扔着像垃圾一样,我不捡白不捡。”皮炎若无其事的回答,“这种是那儿质地最差的水晶了!质量好一些的水晶都镶嵌在墙壁上,我抠不下来……”
越加想起在保罗城外的山d里皮炎爬到墙上挖光宝石的那副财迷嘴脸,脸上浮出一丝古怪的神色。这个家伙的胆子真大,黑暗神还躺在水晶棺里呢,她就在殿中明目张胆的大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