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完全知道你在撒谎,”我继续说。“为什么你像那样撒谎呢?你不知道人人有一只窟窿眼儿,而且要偶尔使用一下吗?你要它在你身上干掉吗?”
“什么话!”她说,一边咬着下嘴唇,脸红得像胡萝卜。“我老以为你是一位绅士呢。”
“那么,你也不是淑女,”我反唇相讥,“因为甚至一位淑女也偶尔承认有一次做a,而且淑女从不要求绅士把手指伸到她们里面,看看她们体格有多小。”
“我从来没有要求你碰我,”她说。“我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要求你把手放到我身上,放到我的内部。”
“也许你以为我是在给你掏耳朵吧?”
“那一刻我把你看做医生,就是这么回事。”她生硬地说,竭力使我冷却下来。
“听着,”我说,抓住狂热的机会不放,“让我们假装这完全是一个误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什么也没有。我太了解你了,绝不会想到像那样侮辱你。我不会想到对你做一件那样的事情——不,要想的话就天诛地灭。我只是很想知道你说的话是否有道理,你是否长得很小。你知道,事情来的太快,我无法说出我的感觉……我并不认为我甚至把手指放到你里面。我一定只是碰到了外面——那就是一切。听着,在这睡榻上坐下……让我们重新成为朋友。”我把她拉到我身边坐下——她显然在软化下来——我用手臂搂住她的腰,好像要更温柔地安慰她。“老是像那个样子吗?”我天真地问,接着我几乎笑出来,因为我明白这是多么愚蠢的一个问题。她忸怩作态地低着头,好像我们正在涉及一场说不出口的悲剧。“听着,也许如果你坐到我腿上……”我轻轻把她举到我腿上,同时体贴地把手伸到她裙子底下,轻轻放在她膝盖上……“也许你像这样坐一会儿,你会感觉好一点儿……对,就那样,就偎依在我怀里……你感觉好点儿了吗?”她没回答,但是她也没有反抗,她只是软弱地往后躺着,闭上眼睛。渐渐地,我把我的手很轻很平稳地往她大腿上部移动,始终低声低气地用一种安慰的口气同她说话。当我的手指探入她下t的时候,她已经湿得像一块洗碗布。我仍然对她施心灵感应术,告诉她女人有时候会误会自己,她们有时候如何以为自己很小,而实际上她们很正常。我这样持续越久,她就越来越湿漉漉的,越来越张开。她有一只巨大的窟窿眼儿。我望她一眼,看看她是否仍然紧闭双眼。她张开嘴,喘着气,但双眼紧闭,好像她在对自己假装这全是一场梦。我现在可以剧烈地把她动来动去——没有任何引起丝毫抗议的危险。也许是我怀着恶意,毫无必要地把她推来推去,就为了看一看她是否会醒过来。她像羽绒枕头一样柔软,甚至脑袋碰在沙发扶手上也一点儿没有激怒的表示。好像她已经把自己麻醉起来,准备好一场免费的做a。我把她的衣服全扒光,扔在地板上。我在沙发上给她试着来了几下之后,就把她放平在地板上她的衣服上面,然后又溜进去,她用她十分熟练使用的吸入阀把它吸得紧紧的,尽管外表上她像是处于昏迷状态。
我感到很奇怪的是,音乐总是进行到最后就变成了性。晚上,如果独自出去散步,我肯定要随便结识某一个人——一个护士,一个从舞厅出来的小妞,一个售货女郎,只要是穿着裙子的随便什么人。如果我和朋友麦克格利高尔坐他的车出去——他会说,就到海滨去兜一小圈——到午夜我会发觉自己坐在某个陌生地段的某个陌生大厅里,有个小妞坐在我腿上,通常我对这样的小妞不怎么挑剔,因为麦克格利高尔比我更饥不择食。往往我跨进他的汽车时会对他说——“听着,今天夜里不找娘儿们,行吗?”他会说——“天哪,不找,我已经够够的了……就开车在什么地方转一圈……也许去希普斯海德湾,你说怎么样?”我们还没有走出一英里路去,他就会把车停在人行道边上,用肘推我。“看一下那个,”他会指着一个漫步在人行道上的女郎说。“天哪,多美的大腿!”要不就是——“听着,我们请她一块走,怎么样?也许她还能找来一个朋友。”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会向她打招呼,说出一套千篇一律的行话。十有八九女孩会跟着来。我们还没有走得很远,他就会一边用那只空着的手在她身上摸起来,一边问她是否能找到一个朋友来和我们作伴。如果她大惊小怪,如果她不喜欢太快就被那样乱抓乱摸,他会说——“好吧,那就他妈的滚出去……我们不可能在你这一类人身上浪费时间!”接着他就放慢车速,把她推出去。“我们不能同这样的窟窿眼儿纠缠不休,是吧,亨利?”他会咯咯地轻声笑着说。“你等着,我保证你在今夜过去之前有好戏。”如果我提醒他我们今天说好要歇一晚上的,他会回答:“行,随你便……我只是想让你更快活。”然后他会来个急刹车,对黑暗中飘然而来的穿丝绸衣服的黑影说——“喂,妹妹,你在干什么——散步吗?”也许这一回是个有刺激的家伙,一个兴奋的小婊子,除了撩起裙子,把那玩意儿交给你以外,再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也许我们都不必给她买杯饮料,就停在一条小道上的某个地方,在汽车里一个接一个地干将起来。如果她是那种常常会碰到的傻窟窿眼儿,他甚至都不愿费神开车把她送回家。“我们不去那个方向,”他这个杂种会说。“你最好就在这里跳下去。”说着他就会打开车门让她下去。当然,他的下一个念头就是:她干净吗?回去时他会一路上都想着这个问题。“天哪,我们应该多加小心,”他会说,“你不知道你像这样同她们交往会遇到什么麻烦。自从那最后一个以来——你记得,就是我们在大道上认识的那一个——我就痒得要命。也许这只是神经过敏……我想得太多了。为什么一个小伙儿就不能老盯着一只窟窿眼儿呢?告诉我,亨利。你现在要特丽克斯,她是一个好孩子,你知道。在某种程度上,我也喜欢她,但是……见鬼,谈这些有什么用?你了解我——我是个饕餮之徒。你知道,我变得越来越坏,甚至有时候在去幽会的路上——注意,是同一个我想要c的妞,而且一切都安排好了——正当我驱车前去的时候,也许从眼角里我瞥见一条正在穿过马路的大腿,于是就不知不觉把她弄上了车,而另一个妞就见鬼去吧。我一定中了窟窿邪了,我猜想……你怎么想?不要告诉我,”他会迅速补上一句。“我了解你,你这个jj贼……你会告诉我最不中听的东西。”然后,停了一会儿之后——“你是一个有趣的家伙,你知道吗?我注意到你从来不拒绝什么事情,但不知怎么的,你一直似乎并不对此感到担忧。有时候你使我觉得好像你有点儿满不在乎。你也是一个古板的杂种——我要说,几乎是一个一夫一妻制的倡导者。你怎么能同一个女人维持这么长久,真叫我纳闷。你不感到厌倦吗?天哪,我很了解她们会说什么。有时候我想要说……你知道,就是突然出现在她们跟前说:‘听着,宝贝,一句话也不要说……只要把它掏出来,张开你的双腿就行。’”他开心地笑着。“如果我对特丽克斯说那样一些话,你能想像她脸上的表情吗?我告诉你,有一次我就差一点儿要这样做。我没有脱下大衣,摘下帽子。她很恼火!她不怎么在乎我穿着大衣,然而帽子则不然!我告诉她我怕穿堂风……当然,并没有什么穿堂风。实情是,我他妈的急于要走,所以我想,如果我戴着帽子,我就可以走得快一点儿,然而,我却在那里同她呆了一整夜。她大吵大闹,我无法让她安静下来……但是,听着,那算不了什么。有一次我同一个喝醉的爱尔兰婊子在一起,她有一些怪念头。首先,她从来不要在床上干那种事……总是在桌子上。你知道,偶尔为之还可以,但是经常这么干,能把你累死。于是有一天夜里——我猜想,我有一点儿醉醺醺的——我对她说,不,什么也别干,你这醉鬼……你今晚同我一块儿上床。我需要真正的做a——上床。你知道,我不得不同那婊子养的吵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说服她同我一块儿上床,只是有一个条件,我得戴着帽子。听着,你能想像我戴着帽子爬到那傻妞身上去吗?而且身上一丝不挂!我问她……‘你为什么要我戴着帽子呢?’你知道她说什么?她说这显得更有绅士风度。你能想像那只窟窿眼儿是怎样一种心理吗?我常常恨自己同那个婊子搞在一起。我从来不清醒着到她那里去,那便是一例。我得先把老酒灌饱了,有点儿瞎,有点儿神志不清——你知道我有时候会成什么样子……”
58
《南回归线》第十六章(3)
我很了解他的意思。他是我最老的朋友之一,我熟人中脾气最坏的杂种之一。“执拗”一词还不足以形容他的脾气。他像一头毛驴——一个顽固的苏格兰人。他的老头子更糟糕。如果他们俩发起火来,那就好看了。老头子常常手舞足蹈,是气得手舞足蹈。如果老娘来劝架,她就会眼睛上挨一拳头。他们经常把他赶出去。他会带着全部所有物出走,包括家具,也包括钢琴。大约一个月以后,他又会回来——因为在家里他们总是相信他。然后在某个晚上,他会醉醺醺地带着在某个地方勾搭上的女人回家,留她过夜,但是他们真正反感的是,他竟脸皮厚到要他母亲给他们俩把早饭端到床上来。如果他母亲想要痛骂他,他就会把她关起来说——“你想要告诉我什么?如果你不是因为肚子搞大了,你才不会结婚呢!”老太太拧着自己的手说——“什么儿子!什么儿子!老天帮帮忙,我干了什么,要得这种报应?”他会还嘴说,“呀,忘了它吧!你只是一个老笨蛋!”他的妹妹往往前来设法平息事端。“天哪,沃利,”她会说,“你做什么,不关我的事,但你跟你母亲说话时不能更尊重些吗?”于是麦克格利高尔会让他妹妹坐在床上,开始哄她把早饭拿来。通常他不得不问他的同床伙伴叫什么名字,以便把她介绍给他的妹妹。“她不是一个坏孩子,”他会说,指的是他妹妹。“她是家里惟一还不错的人……现在听着,妹妹,拿点儿吃的来,行吗?拿些美味的火腿j蛋来,呃,怎么样?听着,老头子在吗?你今天情绪怎么样?我想借几块钱使使。你想办法慢慢从他那里骗出来,行吗?我将给你搞点好东西过圣诞节。”然后,好像一切都摆平了,他会把被子往后一扯,亮出他身边的那个婊子。“看看她,妹妹,她不漂亮吗?看那两条腿!听着,你应该给你自己找个男人……你太瘦了。你瞧帕特茜这儿,我打赌她不缺这个,呃,帕特茜?”说着,在帕特茜p股上用力拍了一掌。“现在快去,妹妹,我要些咖啡……不要忘记,把火腿炸得脆一点儿!不要拿隔夜火腿……拿新的。快一点儿!”
我喜欢他身上的东西,是他的弱点;像所有那些有实践意志力的男人一样,他内心十分软弱。没有一件事他不愿做——出于软弱。他总是很忙,而实际上从来不做任何事情。总是专心致志于某件事,总是试图改进他的想法。例如,他会拿起足本大词典,每天撕下一页,在上下班往返的路上虔诚地通读一遍。他满脑子事实,事实越荒诞,越不合理,他就越从中得到乐趣。他似乎专门要向所有人证明,生活是一场闹剧,不值得为之拼搏,总是一件事把另一件事抵消掉,等等。他是在纽约北区长大的,离我在那里度过童年的那个地段不远。他也完全是北区的产物,这是我之所以喜欢他的原因之一。例如,他用嘴角说话的方式,他同警察说话时使用的强硬态度,他厌恶地啐唾沫的样子,他使用的独特的诅咒话,他的多愁善感,有限的见识,对打落袋台球与吹大牛的强烈爱好,整夜的神聊胡侃,对富人的蔑视,同政治家的亲近,对无价值事物的好奇,对学问的尊重,对舞厅、酒吧、脱衣舞的迷恋,谈论见世面,却从未出过纽约市,无论谁,只要显示出“勇气”,就把谁当偶像崇拜,诸如此类的种种特点、特征,使他同我亲密无间,因为正是这些特性,标志着我小时候熟悉的伙伴。那个地段似乎只是由可爱的失败者构成的。成年人的举止像小孩,小孩则是不可救药的。没有人高出他的邻居许多,否则他就会受到私刑的惩罚。如果有人竟然成为医生或律师,这是很令人吃惊的。即使如此,他也得当个好好先生,说起话来装得和别人一样,还得投民主党一票。听麦克格利高尔谈论柏拉图或尼采,例如,听他对好朋友谈这些,是难忘的事情。首先,甚至要得到允许来对伙伴们谈论柏拉图或尼采之类的问题,他都得装作他只是偶然遇到了他们的名字;要不他也许会说,有一天夜里他在酒吧的后间遇到了一个有趣的醉鬼,这个醉鬼开始谈论起尼采和柏拉图这些家伙。他甚至会假装他完全不知这些名字如何发音。他会辩解地说,柏拉图并不是这样一种愚蠢的杂种。柏拉图脑袋里有一两个理念,是的,先生,是的,老先生。他愿意看到华盛顿那些愚蠢的政治家设法同柏拉图那样的家伙好好斗一斗。在这绕圈子的话里,他会继续用讲究事实的方式,向他那些侃哥儿们解释,柏拉图在他那个时代是怎样一种聪明鬼,又如何可以同其他时代的其他人相比。当然,他也许是一个太监,他会补充说,为的是要给所有那种博学泼点冷水。他巧妙地解释说,在那些日子里,那些大人物,那些哲学家,往往让人把g丸割掉——这是一个事实!——以便不受一切诱惑。另一个家伙尼采,他是一个真正的怪人,一个疯人院的怪人。他被认为同他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