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笙这些日子浸泡在实验室里,也练就了敏感的嗅觉,一下子就记起了男人身上熟悉的味道。
芸笙转过头,一个对视间惊喜道:“是你?!”
没错,坐在他身边的男人正是温达。这些天正苦于无法接触到芸笙,今儿个却见他送上门来了。
“你是?”温达皱了皱眉。
“我……你不记得了?那天在马路上,谢谢你救了我。”
“哦,你就是那个清秀的男孩?很高兴再见到你。”
芸笙听着他低沉的声线,耳尖有些泛红,也许是救命之恩带来了天然的好感,他素日里最讨厌旁人说他没有男子气概,可这一回,温达说他清秀,他居然意外地不反感。”
温达笑问:“你经常来这儿玩吗?”
芸笙连忙摆手道:“不,不不,我是第一次来。”
“原来如此,那你一定不知道,现在还早呢,这丽都的头牌还没出来。”
“头牌?是最红的角儿么?”
温达笑道:“对啊,这儿最红的头牌,就是宁城第一嗓,许还仙。”
“宁城第一嗓,唱得比莲老板还要好么?”
“莲老板?你错了,许还仙她唱的不是戏,是通俗歌曲。”
“通俗歌曲?”
“她啊,是个跟凤辣子一般的人物,你若是见到了,怕是要挪不开眼。”
芸笙只觉得面前儒雅的男子格外开朗健谈,他一面说话一面喝酒,觉得那酒酸甜苦辣俱全,却很适合他此刻的心情,觉得好喝极了。
只是不一会儿,他的眼前就有些朦胧。
看东西总有两个影子在晃,看不太真切。
他听见温达说:“看,许还仙出来了。”可他使劲儿揉眼睛,还是看不清那个被温达极力夸赞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
芸笙有些着急了,他一把拉起温达的手:“走,我们到台下去看。”
“!”温达猝不及防地被他拉离了座位,原本三个人并排坐在一块儿,转眼间就剩了孙骏一个。
孙骏满心不得劲,自打温达出现以后,芸笙就顾着和温达说话,把他当空气一样晾在一旁。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这小兔崽子已经拉着别人跑了。
真是岂有此理,正当孙骏想上前将人抢回来的时候,忽然听见温达喊了一声:“这位先生,麻烦你帮忙看一看我的包,我们去去就来。”
孙骏闻言,一口牙都要咬碎了,却还是得无奈地坐下。
芸笙借着酒劲儿,一路势如破竹地挤到前头,等他终于在台下看清许还仙的模样时,却有些失望。
也不过如此啊,和莲官比起来差远了。他听了一阵,女子的声音柔媚而尖细,他却不怎么喜欢,不一会儿就觉得无趣了。
他醉醺醺的,一个不留神脚下一软,就靠在了温达的怀里。
“没意思,也不过如此。”他嘟囔着。
温达失笑,看着人醉得差不多了,便哄道:“这个不好玩儿,我带你去玩好玩儿的。”
“什么好玩儿的?”芸笙看着眼前的人,笑嘻嘻地说,“大少爷,不,头儿,你说,你要带我去玩什么?”
温达一听这称呼,知道他醉得厉害,心中欢喜,口头便越发温柔:“跟我来。”
等到了地方,芸笙才知道原来是一片舞池,舞池里的男男女女搂着彼此在跳舞。
温达弯下腰,冲芸笙鞠了个姿势标准的躬:“请你跳支舞,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
芸笙觉得整颗心都泡在了蜜罐里,他心爱的大少爷,居然亲自邀请他跳舞,这是从前全然不敢妄想的事情。
丽都真是一个好地方啊,芸笙迷迷糊糊地想着,把手交给了温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