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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将军难免阵上死(1 / 2)

片片雪花从彤云密布的天穹飘荡而下,地面上,隆隆蹄声扣响大地,幢幢人影遮挡住了前方视线。从上空俯瞰下去,骑兵竟如过蝗虫一般,铺天盖地的向西北方向杀来。


薛万彻视线尽头,一条黑线不断蠕动、变粗,苍凉的号角正自东南方传来。在接到三万吐谷浑士气杀来之际,他并没有主动迎敌,而是带领麾下将士迅速占领了上风,这样一来,逆风而行的吐谷浑将士将会承受巨大的阻力,而且夹着雪花的风,会让人的视线受阻、箭矢威力大大折扣,而处于上风的联军,将会占据天时、地利的优势,再加上将士们迫切回‘家’,会暴发出高于平时几成的战斗,所以天时地利人和尽皆在手,他觉得自己赢定了。


此时的联军一分为四,武力最强的尉迟恭负责从正面冲锋,牛进达、丘师利负责左右两翼,薛万彻统领三千士兵为后援。


“薛帅,吐谷浑来了。”有人提醒道。


薛万彻默然不语,一眨不眨的盯着前方,只见数千、数万的马路旁声越来越响,如同大海中的涟漪蔓延而来。


薛万彻挥舞着手中马槊,厉声大喝,“迎战!”


“呜呜呜!”


号角如雷!


正前方的尉迟恭见将士们士气高昂,挥槊指着自下而上的吐谷浑jūn_duì ,狂吼道:“勇士们,随吾杀敌,冲破敌阵,吾带你们回家!”


言罢,一夹马腹,挥舞着手里马槊一马当先,向下冲去。


“呜呜!”


“嗷嗷”


八千联军将士如打了鸡血一般昂奋,嘴里发出野兽一般的嘶吼,紧随在尉迟恭身后,向着下面的吐谷浑发起了冲锋!


“冲阵!”


“冲阵!”


与此同时,左右两翼也发动了冲锋。


一时间,万马奔腾、惊天动地,冰屑雪沫皆被马蹄踏碎、扬起,声势骇人,宛如天崩地裂一般!


临阵对敌靠的是硬实力,在残酷无情的铁蹄之下,任何花哨的东西都不顶用,不管什么奇谋,也只有统帅料敌先机、早做准备才能起到一定的效果,而在大多数生死对决的情况下,奇谋根本不存在以弱胜强的说法。


两军征伐!


国势强盛才是王者之道。


高空之下,两军如同两头巨兽,很快就撞到了一起!


尉迟恭手持马槊,冲锋于最前方,身后朔风烈烈飞舞,马槊上下翻飞,但凡挡在面前的敌人尽被挑刺而死,他天生神力,敌人纵然能够抵挡,往往也是连人带刃被挑飞,甚至直接被他劈头盖脸的砸下马背去……


战场之上,尉迟恭就是锋矢箭头,所至之处,敌人纷纷惨嚎坠马,无一合之敌。


跟在他身后的联军将士,从生下来那一天起,便与最艰难生存环境作斗争,性格倔强、意志顽强,最是骁勇剽悍。战争越是激烈,越能激发出血脉里的骁勇与残暴,此时莫不被主将骁勇激起了昂扬斗志。


挥舞着手中兵刃,嗷嗷叫着紧跟尉迟恭的身影,一直不停的往前冲杀!


他们的眸子里除了对鲜血的渴望之外,还有‘回家’二字而升起来的对‘家’的渴望,当两种渴望糅合在一起的时候,所剩下的只剩那股仿佛快要爆炸的兴奋感。


两支骑兵,如同两股钢铁洪流般在空旷的草原上碰撞到一起,鲜血飞溅,冰冷的锋刃洞穿了敌人的身体。


双边马镫、高桥马鞍,也是这第一次运用到联军士兵的身上,这两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道具,已经在过去几个月的时间里证明了它们的价值,而在这种最野蛮的碰撞中,更是将其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吐谷浑人的骑术再怎么精湛,也需要用一部分力量,用双腿去夹着跨下战马,他们很难在这样激烈冲撞中,胜过有着马鞍和马镫,骑术不比他们低的联军将士,每当大力碰撞之时,吐谷浑的将士在巨大力量的作用下,从战马的屁股后面缩下马去,然后被马蹄践踏成泥。


“吼吼吼!”


一名联军将士兴奋地连斩三人,最后被一名吐谷浑战士用狼牙棒从马背上狠砸下去,他的双脚被卡在马镫里,被战马拖着往前走了几丈,很快被马蹄践踏而过,不等那名吐谷浑战士兴奋嚎叫,便被紧跟上来的联军战士一刀剁下了首级,然后与另外一名吐谷浑战士碰撞在一起,两人兵器碰撞,巨大的力量只让马背上的联军战士晃了一晃,而那一名吐谷浑战士直接从马屁股上震落在地,在这种时候,落马等同于死亡。


“冲锋!”吐谷浑jūn_duì 后方,天柱王慕容恪愤怒的挥舞着手中大刀,


他是前任可汗夸吕最小的儿子,父汗夸吕死后,传位于长子慕容世伏,世伏死后,雄才大略慕容伏允开皇十七年继承兄长之位,号步萨钵可汗。


作为吐谷浑的皇族,天柱王慕容恪为自己身上的贵族血液而自豪,充满了极端的民族主义。父汗称雄的时候,吐谷浑部得据甘、青间,实控东至洮河,西达赤水、白兰,北界黄河,南至大积石山。


年纪幼小的慕容恪视先辈辉煌为荣,时常夸言:“我父可汗jūn_duì 如狼似虎,他的敌人是一只只小羊羔。”这是直接将大隋王朝视为待宰等死的羔羊。大隋王朝虽然把吐谷浑原本的国尽占,但是他的这种想法依然存在,依旧根植于慕容恪的思想里。


兄长不敢主动出击也就罢了,可是时至今日,他眼中的“羔羊”们,却以三万之众,深入吐谷浑国境,撵着他们打来,吓得几十万“恶狼”龟缩不出。


作为极端民族主义者,慕容恪如何受得了此等羞辱?


他不甘心堂堂吐谷浑帝国,就这样被两万杂七杂八的联军杀得跪地请降。对他来说,兄长慕容伏允的求和之举是天大的耻辱。慕容氏高贵的血脉,让他不容许自己的兄长做出这种窝囊的事情。可惜他不是吐谷浑的大可汗,没办法改变兄长的举措,所以,他离开王宫之后,便以天柱王之威名,征集三万士兵出战,企图在兄长求和之前,将这支联军消灭干净,以让自己的兄长、吐谷浑大可汗收回成命。


然而联军士兵的强悍,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不到两万的‘杂牌军’在草原上对战三万吐谷浑勇士,不仅没有溃败,反而轻而易举的地将自己的阵型冲得溃散。骑术精湛的吐谷浑战士,竟然被对方以少胜多,杀得一决‘千里’,这样的结果,让他无法接受,只能疯了一般的挥动手中战刀,将一名名出现在眼前的敌人斩杀于地。


“哈哈!终于找到你这小子了!”


便在慕容恪大开杀戒的时候,一声如同惊雷般在耳边炸响,冰冷的杀机朔风之中弥漫着冰冷彻骨的杀机,令慕容恪有一种被恶狼盯上的感觉,他迅速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映入眼帘的一个浑身浴血,如若是一个野人般的魁梧汉子,一脸胡子遮住了他的脸庞,但那浓眉下的冰冷双眼,却极具冲击力,高大身躯的衣甲虽然有破损的迹象,整个人却没有一丝一毫的狼狈之像,浓浓的煞气让人只是看着,就有一种调头而逃的冲动。


一匹如同黑炭的骏马刨动着前蹄,嘴里不断喷出白气中,竟然夹杂着仿佛猛兽般的低鸣,让人感觉它是披着马皮的狼王,但这匹马再猛,也远远不如它的主人,那一身暴虐之气令慕容恪为之战栗


忽然!


慕容恪如利箭一般的目光剧烈颤动。


他想起来了。


此人名叫尉迟恭。


那一年,他出使邺城的时候,派出十名吐谷浑勇士报名参与大隋的武举,目的是羞辱大隋,最终的结果是他派出参战的人,被隋朝勇士杀得一个不剩。然而让他印象最深的,还是这个名叫尉迟恭的大将。


当时,有一名吐谷浑勇士犯了武举的规则,猛然杀向赢了的隋朝武士,结果却被尉迟恭连人带马托举起来,狠狠地扔了几丈远。


这样一个狠人,慕容恪永远也忘不了。


他那握着刀柄的手有些颤抖了起来,但目光却渐渐的变得坚定,缓慢而坚定地举起手中的大刀,他不敢去看向身后被杀得丢盔弃甲、狼狈奔逃的己军将士,他生怕自己看上一眼,便使自己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勇气,在尉迟恭无形威势下冰消瓦解,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语嘶哑着嗓子道:“慕容恪,请尉迟将军指教。”


“原来你还认识我,有点意思了!”


尉迟恭剑眉一扬,饶有兴致的看着慕容恪,自从薛仁杲死了之后,这是第一个向他发出挑战的人。


要知道,自斩了薛仁杲之后,尉迟恭发现自己武艺似乎又有了新的突破,便是牛进达在他手下,现在也很难撑过一百个回合,若是生死对决的话,五十合之内便能决出生死,而他的气势更是发生了某种蜕变,往往只是气势暴起,就能镇住敌人,这一次蜕变,也让他生起了向秦琼发出挑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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