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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分(1 / 2)

自序:以心证史,仿佛亲历     动笔写作《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是在2006年年初。     当时的想法十分简单,仅想围绕秦帝国丞相李斯的一生,写个中篇,以飨读者。当文章前几部分连载于天涯“煮酒论史”时,读者们的热情程度远远超乎我的预期,更给予了许多我本不配拥有的赞誉。当然,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我越写越不可收拾,直至今日,竟成此书。     李斯出身于社会底层,年轻时只是楚国一个看守粮仓的小吏。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的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抗争,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这其中,李斯经历了怎样的奋斗历程,他又是如何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在史书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有诸多未尽之处,让人无法满足。本书试图采用镜像法则,站在李斯的角度,以正史记载为基准,正史不到之处,则辅以合理的想象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的一生进行详细还原,使之丰满而完整。     李斯的一生,从战国末年延续至秦帝国。这一时代,上接春秋,下开汉唐,为中国历史之关键转折。而要游历这一辉煌的时代,再无比李斯更合适的导游了。其时的重要人物,如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赵高等等,或和李斯利害纠缠,或和李斯恩怨不休;其时的重大事件,如吕不韦专政、嫪毐谋反、嬴政收权、谏逐客书、统一战争、废除封建、焚书、坑儒、二世之立等等,李斯或亲身经历,或一手促成。可以说,了解了李斯,也就在相当程度上了解了那个传奇的时代。    本书的写法,和通常的历史小说不同。我无意将历史简化为一桩桩斑驳往事的罗列。古人已远,但他们曾和今天的我们一样,也会体验到压力、愤怒、绝望,也会感受愉悦、幸福、狂喜。不仅李斯,也包括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等人,正因为他们那颗曾经火热跳动的心,这才跳跃出那个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而我写作的目标,便是临摹他们的思绪,重温他们的心迹,让读者“以心证史”,仿佛亲历,而不是只站在遥远的地方冷眼旁观。     本册起于李斯离开上蔡,终于吕不韦被逐出咸阳,时间跨度为十八年。     本书之写作,并不囿于历史,而是时常跳出,生发开去。古今中外,多有征引,连类属比,求深求趣。而这也可勉强算是本书的风格吧。     由于水平所限,谬误难免,还望读者不吝指正。     曹昇     2007年4月26日于杭州


第一章  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1、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时的角色,只不过是扮演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里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班时间溜号,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年幼的两个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如果也肯给你这样一份合同,我相信,十个人里头有七八个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的。不知不觉间,青春年华在悠闲缓慢的生活中渐渐逝去,意志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悄悄消磨。总之,在此时的李斯同学的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在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敢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还能悟出来一番道理。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作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多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神圣的战栗。他趴在地上,一阵干呕。  大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将注定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r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的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他在同事们的一片惋惜声中,辞去了为众多乡亲羡慕的公务员一职。他要到兰陵去,他听人说过,兰陵有当代的一位圣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学习帝王之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头脑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扬名立万的武器。  李斯辞完职之后,才将他的决定告诉了他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妻子吓坏了,然而丈夫的意愿又怎能违背?她一边为丈夫收拾包袱,一边流着眼泪。年幼的两个儿子问阿妈你在做什么。她说道,阿父要出远门去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妻子将收拾好的包袱递到李斯手里,小声问道:“万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着妻子,道:“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以为告别。最小的儿子刚学会说话不久,他仰望着自己的父亲,脆声说道:“阿父,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热。他不许自己犹豫,背上包袱,夺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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