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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部分(2 / 2)

虽然累一点,可自有古代“伟哥”所提供的乐趣。老实说,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快乐生活,远非当代那些高收入作家所能做到的。如今文人有钱者虽然很多,但要让他办一个只侍候自己的文工团,恐怕还没有这等气魄。第一,中国当代富翁级作家,多为农民出身,很难领会,更难学会白居易这种贵族式的精神享受;第二,虽然卷起的裤脚是放下来了,但是腿杆上的泥巴尚未洗净,小农经济思想也不是三朝两夕就能根除。在他们看来,如果公家不肯出钱,自掏腰包,还不如多找几位三陪小姐,打打茶围,来得经济实惠呢。


他在写《戒药诗》的前一年,公元八三九年(开成四年),诗人这年六十八岁,患了风痹症,估计当为帕金森氏综合症。终于万般无奈,忍痛割爱,将这些青春貌美,鲜活高丽的小女子,一一送出履道里他的公馆,垂泪而别。因此,在放遣诸妓以前,年近古稀的老爷子,欲望未减,雄心不已,恐怕离不开这种“资嗜欲”和“延甲子”的壮阳药。


由于朝野上下求不死药的风气盛行,由于文人学士服强壮剂的时尚大兴,相对来说,因为服药而送命者也大有人在。七十岁时的白居易,有一首《思旧》诗,一下子让我们看到,至少他的朋友,如元稹,如杜元颍,如崔群,如韩愈,耽迷斯道而撒手西去,成为不死药的牺牲品,从此人鬼异途,y阳阻隔。这位老人家不禁为自己幸而解散了私家堂会班子,放走那几位小姐,而能苟存下来,自然要额手称庆的了。


闲日一思旧,旧游如目前。


再思今何在?零落归下泉。


退之服硫磺,一病讫不痊。


微之炼秋古,未老身溘然。


杜子得丹诀,终日断腥膻。


崔君夸药力,经冬不衣绵。


或疾或暴夭,悉不过中年。


唯余不服食,老命反迟延。


况在少壮时,亦为嗜欲牵。


但耽荤与血,不识汞与铅。


饥来吞热面,渴来饮寒泉。


诗役五藏神,酒汩三丹田。


随日合破坏,至今粗完全。


齿牙未缺落,肢体尚轻便。


已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眠。


且进杯中物,其余皆付天。


有人说服硫磺的退之,不是韩愈,因为韩愈是个圣人,圣人不干这种非圣人的事。但据近人陈寅恪考证:


如元稹杜元颍崔群,皆当时宰相藩镇大臣,且为文学词科之高选,所谓第一流人物也。此诗中之退之,固舍昌黎莫属矣。考陶谷《清异录》载昌黎以硫磺饲j男食之,号曰“火灵库”。陶为五代时人,距元和长庆时代不甚远,其说当有所据。至昌黎何以如此言行相矛盾,则疑当时士大夫为声色所累,即自号超脱,亦终不能免。


唐朝的不死药(6)


其实,也不必为圣人讳,圣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这一点,陈寅恪的见解,十分精辟。且不论中国文人的矫情伪饰,佯狂张致,心口相忤,言行不一,心,口,手,笔之四点不能成一线,从来就是如此这般。若以总体而论,当这些文人处于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除具特别异秉的极个别者,几乎无一能在风气之裹挟下,开顶风船,逆行不止;同样,也几乎无一能在潮流之冲决中,砥柱中流,悖势而动。“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踟蹰前行的韩愈,能有这种大智大勇吗?


以今度古,或以古度今,本来,孔孟之道,讲求中庸,但中国人要是一窝蜂起来,常常是相当不中庸的,尤其被蛊惑到集体无意识的程度,往往歇斯底里到无所不用其极,往往偏激别扭到毫无理性可言。所以,风气这东西,潮流这东西,引导得好,有助于社会进步,引导得不好,变成一股祸水,那一定会贻害无穷的。


唐朝的不死药,虽然已是陈年往事,一个历史的笑话而已。但为什么兴起之勃,势头之盛,邪恶之广,为患之深,确是令人禁不住要多想想的。


唐末食人考(1)


在原始蒙昧时代,或封建社会的早期,以及现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里,用活人作为祭祀品,然后分而食之;或将掳掠俘获的敌人,杀来吃掉的习俗,是屡见不鲜的。


这种食人恶俗,至今还流行于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岛。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由荷兰人完全控制以前,还在市场上出售人r。而打了胜仗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摆出人r宴席,也是常见的。但是,社会进入文明状态以后,这种骇人行径,已普遍被视为反人类的罪恶。


中国虽称作文明古国,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却一直有持续不断的不文明的食人记录:


《管子?小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为了讨君王的欢心,这位极善烹调,后来被视为中国厨师开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儿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宫殿上去。


暴虐的纣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个家伙,曾经将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为了测试其忠诚度,将他的一个儿子宰了,剁成极细的醢(也就是r糜),包在饼里,而姬昌居然一点不动声色地,将这人r馅儿饼,全部吃了下去。


三国时刘备落难,逃到山村里,一位老乡听说他是皇叔,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连忙把老婆杀了,割下r来炒了一盘菜,让刘备充饥。第二天离开时,才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像宰杀的猪那样,还在厨房里挂着呢!


想不到进入九世纪以后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轻肥》,竟出现了“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中国人愈益文明发达的同时,将人食人的丑恶现象写到了诗里,那真是够吓人一跳的。


《新唐书》卷192,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痍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饷,坐者皆泣。巡疆(强)令食之。[许]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


无论有多么正当理由,一座三万人口的睢阳城,吃到最后,只剩下四百来人。读到这里,那昏天黑地之感,压迫得连血管里的血y,都会凝滞住的。可在史官笔下,一声“止四百而已”,就了事了。文人们能以如此平静的笔调,写出这段惨绝人寰的悲剧,真让人为之气殪。张巡坚守睢阳,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长存,其气节青史流芳,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围城的最后阶段,这种大规模的自相残杀,以人果腹的现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绝不能视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做法。


因为具有“正义”的堂皇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作出反人类的罪行吗?《资治通鉴》卷220载:“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说明当时,也是有人持不同看法的。清代的王夫之说:张巡“捐生殉国,血战以保障江、淮”的功绩,“出颜杲卿、李澄之上”。但是,他更认为,“守孤城,绝外援,粮尽而馁,君子于此,唯一死而志事毕矣”,“过此者,则愆尤之府矣,适以贼仁戕义而已矣,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


所以,他的结论:“其食人也,不谓之不仁也不可。”(《读通鑑论》卷23)王夫之发出这样正义的呼声,对这位远遁湘西四十年,筑石室著书而不仕清的明遗民,更多了一份崇敬。坚贞不屈的他,似乎应该赞赏这种为了一个崇高的目标而作出的牺牲。但他却谴责了这种贼仁戕义的食人现象。如果连最起码的人道精神也不存在的话,人性泯灭,兽性张扬,这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呢?


但是,回顾历史,唐以后的宋,宋以后的元……人食人的可怕事件,仍是层出不穷,这实在是中华文明中极不光彩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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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食人考(2)


北宋末,“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r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宋?庄绰《j肋编》卷中)


元末,“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双r。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r。”(元?陶宗仪《南?##肌肪砭牛?/p》明末,“蜀大饥,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连岁干涸,至是弥甚。赤地千里,粝米一斗价二十金,荞麦一斗价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蒿芹木叶,取食殆尽。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剥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贼杀。”(清?彭遵泗《蜀碧》卷四)


一直到清末,食人风仍不绝如缕,20世纪初叶,辛亥革命前夕,与秋瑾同时起义的革命团体光复会人徐锡麟,行刺满清政府安徽巡抚恩铭,率领学生军,攻占军械局,弹尽被捕,最后,惨遭杀害。心肝竟被恩铭卫队的鹰犬们,挖出炒食,惨不忍睹。


从以上的例证来看,不禁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封建王朝的全部历史中,凡是标明为“末”的时期,都存在着农民起义和统治者不甘心退出舞台而疯狂镇压的对峙局面。无穷的战乱,无尽的天灾,和大大小小屠夫的毁灭性疯狂,就构成了中国人苦难的岁月。


虽然,总的来说,人类进步文明,社会发展成熟,是历史的大趋势,是不会倒退的。但是,在前进的过程之中,并不意味着不再出现倒退和逆转的可能。值得我们庆幸的是,食人族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终究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否则就果如唐太宗时魏征驳斥封德彝所言:“若谓古人淳朴,渐至浇薄,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


所以,长达四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这种人食人的恶本质,已经y魂不散地潜藏在中国人遗传基因之中。一有得以释放出来的机会,余毒尚存,又会产生出新的食人族。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文革”狂飙弄得神州快要陆沉之际,被蛊惑起来的恶,压倒良知,压倒理智,压倒最起码的善以后,不也发生过“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累累恶行吗?


在中国人所经历过的许许多多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人食人,而所有发生在王朝末代的这类人间惨剧,莫过于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


他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的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r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食人纪录。


这一份骇人听闻的食人纪录,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


按照历史教科书,黄巢是农民革命领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行径,那是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若是以毛泽东提倡的两分法的观点看,不那么以偏概全,不那么一白遮百丑,而取实事求是精神,这位革命领袖在荼毒非统治阶层的普通老百姓的手段上,历史上那些声名狼藉的屠夫,比之于他,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在一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够用“敲骨吸髓”四字,形容他的食人的残杀方式。


据唐代张模u百菰兀骸八迥┗穆遥裨糁祠悠鹩谙濉5思洌昙3柞蚯辔薜么Γ嗣裣嗍场t幽饲信〈笱鲆淮笸樱啥偈笕巳庖责'贼。生灵歼于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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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食人考(3)


据《旧唐书》:“贼首(秦宗权部),皆慓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无论是黄巢以前的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r,还是黄巢以后的秦宗权,腌人尸作随军粮糗,都比不上黄巢。


“[黄巢]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旧唐书》卷150下)


到底黄巢这座食人工厂,一共吃掉多少人,史无记载。但据史书,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看来,他从长安城里的龙椅上滚跌下来,意犹未尽,没有过足皇帝的瘾,干脆在此再成立一个临时朝廷,好“唯辟作威,唯辟作福”一番。中国封建社会能迁延数千年之久,毛病就出在这里,农民革皇帝的命,不过是革掉了皇帝以后,他来做皇帝而已。


但是,这位皇帝要养活自己的文武百官,和数万名为他打陈州的起义将士,持续三百天,按最保守的估计,至少得吃掉十倍于张巡守睢阳城时的被食人数。


“舂磨砦”的发明权,不是黄巢,应该属于朱粲,名称略不同,叫“捣磨寨”。黄巢围陈州,他已预感到,自己的丧钟快要敲响。一个知道死神即将来临的赌徒,还有什么筹码不敢推到赌桌中央呢?于是,将朱粲的食人法,光而大之,数百(一说三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r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r糜。陈州四周的老百姓吃光了,扩大原料供应来源,“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这位革命领袖大规模吃人不吐骨头的行径,其野蛮,残酷,恐怖,骇人听闻,即使以唯物史观判断,也很难再冠以“革命”二字来美化他了。


当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在铁与血的较量中,你不能将敌人消灭,对手也会将你毫不留情地除掉。所以,历代农民铤而走险,反抗强大的统治者,起义军的头目,无不残忍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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