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河没好气地看着方淮,这小子实在太气人了,好好的做着,明明彼此都很投入和享受,结果突然来了个卖货的。来了也就来了,本来人家都要走了,这小子非要吃什么烧鸭啤酒,不顺着他他就哽叽。要不是舍不得,程河真想照着这小子后脑勺给他来一下。
感受到男人的窝火,方淮捂着自己嘴压低声音笑,一边说道:“兄弟你爽够了没?我差不多了,快出去给我拿啤酒和烧鸭。”
程河,“……”
十分钟后,自己穿好衣服又伺候着某条感冒了就把自己当二级残废的废狗穿好衣服的程河,拉开了隔间的门。两罐啤酒和一包抽成真空的烧鸭就摆在小桌板上,男人看了一眼那简陋的包装,脸上的嫌弃几乎要突破天际。
他把东西丢给方淮,“是你说的自己退烧了快好了啊,要是吃了这些继续发烧,你一礼拜别想再吃这些乱七八糟的垃圾食品。”
方淮完全装作听不见,一个人优哉优哉地过上了在火车上喝啤酒啃鸭脖看着窗外的文艺青年生活。
王可乐可能是穷习惯了,身体也皮实,原本确实是在发烧,结果吃了一顿酒肉之后还真好了。傍晚的时候程河跑到餐车去挑盒饭,在众多惨不忍睹的搭配中挑了好几分钟,最后总算拿了两盒差强人意的番茄炒蛋和豆腐青菜回来,就见方淮刚刚从胳肢窝里抽出来体温计。
男人挑挑眉,方淮鬼笑一声,“真的退烧了。”
程河这才放下心,虽然觉得这小子有点皮实过头了,但总算是松了口气。
第二天早上下车的时候,依旧是男人一手拎着东西,另一手拎着困得直点头的方淮。看着火车站乌央乌央的人潮,闻着空气中一股说不出的馊味,程河第一次意识到人生艰难。
方淮倒是很适应,毕竟林庭和元玺都是穷人,他早就无所畏惧了。折腾一顿上了大巴车,一屁股坐在脏兮兮的座椅上,头往后一靠,又睡着了。
睡着前,他听见男人极度压抑嫌弃的叹气声。睡着后,迷迷糊糊的,他感觉男人把他的头从座椅靠背上抬了起来,轻轻推到了一个肩膀上。
方淮在梦里轻蔑地哼了一声。
邱城这家伙,活了几辈子都是富二代,这命也太好了,就该让他感受感受民间疾苦。
大巴车晃啊晃啊,从清晨晃到了黄昏,晃到程河都开始怀疑人生了,终于发出两声喷气的声音,停了下来。
终于到了。
程河如释重负,推了推方淮。方淮睡得一脸懵逼,看一眼车外宛如城乡结合部的小土房,“这哪儿?贫民窟?”
程河嘴角抽了抽,“你家。”
“……”
王可乐的家好像一直就没搬过,当年他刚上小学的时候,爸妈咬咬牙在学校旁边买了房子,是当时最好的房子。结果初中的时候爸爸过世,家里最主要的入来源没了,这房子就只好一直住着,从最好的房子愣是住成了如今小城里最破烂的一批楼盘。
楼道里的灯少说坏了一半,黑咕隆咚的,楼梯磨损很严重,一脚高一脚低,如果不拿手机手电筒照着亮,很容易踩到□□出来的钢筋把脚给崴了。王可乐打从大三开始在各种小传媒公司实习打杂之后就没再回过家,上次回来的时候楼还没破成这样。方淮一边小心翼翼地往上走,心里感觉到非常心酸。
很诡异。他不是王可乐,他心酸什么。
方淮感觉,冥冥之中,也许王可乐一直在看着自己。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脚步就停下了,回头往身后看。程河就站在他背后,一只手托着他的腰,手上拿着开了闪光灯的手机,“怎么了?”
“你是不是第一次来这么破的房子?”
男人笑了下,“老实说,确实第一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