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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夕阳斜下。
橙红的光线照在古老的建筑群中,在地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行人稀少的街道上,一道人影拖在地上,手里拎着酒瓶,走路摇摇晃晃。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看着沉入地平线的巨大太阳,醉醺醺的人有感而发,吟起了古诗。
如果有饱读诗书的学者站在这里,一定会惊叹不已,因为这句意境深远的诗词不曾出现在红土大陆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学史中。
然而没有人知道,它来自另一个世界。
上午,陈兴从红堡离开后,一直浑浑噩噩的,没有回家,在便利店里随便拿了瓶酒,一边走一边喝,排解心中的郁结。
不知不觉中,他就走到了这里——巨蜥城中的某处平民区。
“我怎么混成这样了啊……”
他嘴里嚷着含糊的酒话,脚步虚浮,走一步歪一下。偶有行人经过,纷纷避让。
莫名的痛苦如同洪水般袭来,几乎让他窒息。惘然回首,他已经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他现在算是什么,情人,小白脸,还是男宠?
不!
是奴隶!
一个可悲又可怜的小奴隶。
“难道这就是梦想的代价吗?”
“这样的梦想,还有意义吗?”
这是无数底层打工者内心的悖论。
为了实现梦想,就必须向社会屈服,可追求梦想的目的,就是为了不屈服。
所以这种自我怀疑和迷茫一直伴随着他们,直到永远。
夕阳照射在墙角,拉出一个开阔的三角形。
光线无法照射到的阴影中,探出半个身影。
全身包裹在深蓝色的旅行袍中,戴着兜帽,从身体的曲线上看,可以看出是一个身材相当好的女人。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陈兴跌跌撞撞地经过,兜帽下闪过一丝红芒,女人的手摸向后腰。
“不行,他能觉察到危险。”
“必须等他再醉一点儿。”
女人松开刀柄上的手,身形没入黑暗。
“咦?”
贴着墙角,在后面跟了一段,女人的身体忽然僵了一下,似乎觉察到什么,下意识地抬头望向天空。
“好强大的灵压……”
“不好,是王!”
女人沉吟一声,转身狂奔,离开小巷,转眼间消失无踪。
数秒之后,另一个身影从天而降。
同样穿着旅行袍,戴着兜帽,看不见面容。同样身材火爆,只是前者偏向于丰腴饱满,而后者更加玲珑有致。
新来的女人同样贴着刚才的墙角,探出半个脑袋,看向脚步蹒跚的醉鬼。
“真是个没用的家伙,喝点儿酒就醉成这样子。”
“哎呀……”
“怎么又骂他了,明明想要对他好一点儿的。”
“对一只蝼蚁来说,他已经很努力了。”
声音似乎有些自责。
“可是他也太没用了,一点儿小挫折就这样子。”
“嗯嗯,骂他是应该的。”
“谁要他这么弱,装可怜给谁看呢?”
“我是绝对不会同情他的!”
“哎呀……”
“破七重山,打下银爪,他已经做得很好了。”
“我是不是太苛刻了?”
“哼,对他严格要求,是在激励他!”
女人有些矛盾,一会自责,一会儿又说服自己。
“呕!”
这时,前面的醉鬼扶着墙壁,吐了一地。
腥臭的酒味顿时弥漫四周。
“恶心,臭死了。”藏在墙角的女人捂着鼻子,身后空间裂缝张开,一道身影闪出来,递上一个防毒面具。女人接过手,迅速戴起来,终于能呼吸了。
“长歌当哭,长歌当哭啊!”
陈兴嚷嚷着,摇晃着脑袋,一边灌着酒,一边漫无目朝前方走去。
此刻他已经是酒气上头,脑袋迷迷糊糊,根本没有觉察到先后被两个女人跟踪。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他吐得稀里哗啦,神志不清地叫嚷着,像个刚从神经病院里逃出来的疯子。
“铛铛铛!”
忽然之间,前方传来一阵钟声。
钟声悠扬深远,瞬间将他的酒劲驱散了不少。他下意识地循着钟声走去,一个半人高的十字钟楼映入眼中。
铜锈斑斑的古钟在绳子拖拽下,前后摇摆,发出清脆的钟声。
定眼看去,是个破落的小教堂,里里外外收拾得还算整洁,坏掉的彩色玻璃窗都用木板封住,地面也种了些花花草草。
而就在这时,陈兴忽然眼前一晃,浮现出另外一个画面。
同样的小教堂,却崭新了很多,修补彩色玻璃窗的木板不见了,十字钟楼上的铜钟被擦得噌亮,反射着午后耀眼的阳光。
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浮上心头。
“哗啦啦,哗啦啦……”
与此同时,灵海之中风浪大作,横在天空的恶魔之壶,沉入大海的黑陶大瓮,以及所有的吸灵类赝器纷纷发出嗡鸣,无数金沙卷向天空,如同一道连接天地的龙卷风。
原本沉寂的记忆回溯符文仿佛苏醒过来,绽放出耀眼的金色光华。
数个画面涌入陈兴脑海,如梦似幻,真假难明。虽然只是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如同碎裂的玻璃窗,却又清晰无比,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在庭院上奔跑,仰头望着教堂的屋梁,爬上小钟楼玩耍……
“我来过这里!”
陈兴猛然醒悟,他曾经来过这里!
不,准确的说,是他的前身曾经来过这里!
陈兴的酒顿时醒了大半。这时,他听见教堂后方有小孩的嬉闹声。出于对前身记忆的好奇,陈兴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
“嘻嘻,你来追我啊!”“姐姐,我在这呢?”
嬉闹声愈发地清晰,是一群孩子。
拐过弯,教堂后方的全貌露出来,是一片草坪,竖着许多晾衣杆,白色的被单披在上面,被风吹了起来。
一个女生正和十几个孩子玩捉迷藏。
看到女生的瞬间,陈兴愣住了。
“嘻嘻嘻……”“哎呀!”
一个小男孩在玩闹的过程中撞在陈兴腿上,反弹着摔在地上,陈兴连忙将其扶了起来。
陈兴的出现立即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其中也包括那个女生。
女生看见陈兴,也跟着愣住了。
孩子们奇怪地看着两人。
“菲儿姐姐,你们认识吗?”“噢,菲儿姐姐的男朋友来了。”
隔了好几秒,女生有些讶异地叫道,“佣兵先生!”
“不,不……”她连忙摇头,“现在应该叫你统帅先生!”
现在还会叫他“佣兵先生”的,全世界大概只有一个人。
这不是女生不是别人,正是苏雪菲。
“你怎么会在这里?”陈兴问道。
苏雪菲还没来得及回答,刚才摔跤的小男孩就冲了过去,抱住她的腿,可怜巴巴地说道,“菲儿姐姐,你是不是要走了?”
说着他泪眼汪汪,一副要哭的样子。
“还没有呢,我会等你们吃完晚饭才走。”苏雪菲蹲下来摸了摸小男孩的头,后者擦着鼻子,破涕为笑。
安慰完小男孩,苏雪菲站起来,朝陈兴解释道,“我每个月都会来孤儿院帮两天忙。”
“看不出来,你还挺有爱心的。”
说这话的时候,陈兴的语气里透着几分讥讽。
他对这个女人是有怨念的,他恨对方为什么不等他,要投入一个讨厌的男人的怀抱。
但理智又在告诉他,对方没有错。他不能要求苏雪菲等他,当时他只是一个被通缉的罪犯,过了今天不知明天,后来又被流放黑死大陆,很大概率会死在那边。
有时候他会觉得自己很可笑,为什么要在意这么一个笨女人。除了长相还行,能力甚至不如当年的李柔。
但就单论长相,在他身边的女人中也只是中等。按照他的标准,也就八十来分的内蕴之美,和阿乔木差不多。不说叶阳白柳、阿丽雅、见月苍恋这种顶级的,连第二梯队的苏娜、叶阳清燕都没法比。
或许是因为初恋吧……
初恋总是让人难以忘怀。
因为除了初恋,他也实在想不出,自己为什么要在意这个蠢女人。
“诶,是小鹰鸮养的女人?”
藏在阴影中的人影发出疑惑的声音,“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他们之前就认识?”
“好你个坏家伙,到处沾花惹草,连别人家的女人都不放过。”声音里透着浓浓的怨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