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儿吧,职业扑克脸似的。”
可是她那天第一回见着程宇,从那栋楼里出来,脸上都是灰,嘴角却是弯弯的。那种遍身沾染荡涤着污垢与尘埃却满脸发光的感觉,英俊到惊艳,她一下子就被那个笑容迷住了。
那时有个男的跑上去给程宇掸衣服,掸头发,整衣服领子。那俩人明明是有说有笑的,特别亲近。
叶雨桐就看见程宇在她面前笑过那么一回,对着另一个男人笑,然后就再也没笑过。
也该着叶老师这场恋爱谈得缺乏运势,程宇也倒霉,这崭新崭新的皮夹克穿上没两天,就糟践了。
这天程宇接到报警,谁谁家的儿子持刀管他老子要钱,不给钱就砍人。他跟潘阳到了居民楼里,猛敲大门,敲了半天终于开了,一个男的挥舞着菜刀就冲出来了!
程宇赶忙一手护住他身后的潘阳,当胸一脚,着力的,想把这凶残的家伙踹倒。
这家伙还挺胖,一肚子肥膘!
程宇一脚踹在一坨猪膘肉上,皮鞋竟然陷进去了,又弹出来,把他自己往后弹了一大步!
菜刀男血红着眼睛,刀已经砍过来了。
若是平常,这家伙就算是千手观音,同时挥舞七八只菜刀,也不是小程警官的对手。但是旧式红砖小楼的楼道里空间太过狭窄,身手完全施展不开,俩小警察同时后撤,没地方儿可撤,于是一个顺着楼道往上跑,一个往楼下跑,躲那把凶恶的菜刀。
菜刀男偏偏就往楼上追过来了,照着程宇后背上就是狠狠的一刀!
哗啦啦
程宇倒是没事儿。
皮夹克的后身儿通透了,劈开一道直线大口子,后脊梁露出来了!
程宇那晚儿甭提多狼狈了。
叶雨桐打电话过来问:“周末跟我爸我妈吃饭,你想吃什么?你挑个馆子。”
程宇赶紧说:“你父母想吃什么都成,我随便。你们挑地方吧,我买单。”
叶雨桐特意叮嘱说:“你记得把皮夹克穿来,让我爸我妈高兴高兴。”
程宇:“……一定要穿那个啊?”
叶雨桐:“那衣服是我妈跟我一块儿给你挑的,特意给你买的,穿来呗。”
程宇在电话里熬不住,跟叶老师坦白了,对不起,刚才我出警的时候,皮夹克被人砍了一刀,砍坏了。
“砍……坏了?!”叶雨桐在电话里沉默了老半天。
程宇特愧疚,连声道歉,这丈母娘还没见面儿呢,就给得罪了。
叶雨桐小声问:“你人没事儿吧?”
程宇一点儿事儿没有。那刀工真利索,不偏不倚地把双层夹克衫豁成两半儿,却完全没伤到程宇的皮肉,就这么寸!
叶老师的声音听得出来特别失望,只说:“你以后出警小心点儿……别告诉我妈你把衣服弄坏了。”
程宇觉得叶雨桐这姑娘真是百里挑一,懂事儿,不挑礼儿,好脾气。
而自己呢,在当人男朋友这方面,简直糟糕差劲透了!自个儿的光辉事迹要是被搁到天涯网上,都得招人骂,忒极品了!
程宇提着破烂成两半儿的皮夹克,灰溜溜地回来,刚进大杂院儿,就瞧见罗战在屋里跟程大妈说话。
程宇没进屋,在窗根儿底下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