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苟富贵,勿相恋啊!
陆云铮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面上却是一派平静。他不说话,只专注地看着吃粥的男人。那张唇微微张开时,会露出粉色的小舌,光滑的、亮晶晶的、诱人的。他吞咽时,喉结滚动,他便也随着喉结滚动,饥渴得像个傻子。
慕辞不知道这一切,如果不是陆云铮在,他吃饭是一点话也不说的。当然,也可能是没人跟他说话。
周睿安虽然多嘴,偶然唠叨个没完,但他知道吃饭时说话对消化不好,就会忍着。那个男人总是把他的身体放在首位。无法不感动。就像当年的云铮,无法不让他唏嘘动容。
不过,已经过去了。既然过去,念念不忘就是自寻苦恼了。
慕辞想到周睿安,一件事就窜进了脑海。他自从昨天晚上不见,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想着,他敛眉问:“我的人呢?”
陆云铮微微怔了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谁。
“你是指周睿安?”
“他人呢?”
“放心吧,暂时死不了。”
“你把他怎么了?”
“把主子带进这种地方,不该受点罚吗?”
“你没资格!”
慕辞皱起眉,语气加重,低喝了一声。
陆云铮依然语气淡淡的:“哦,这话真是寒人心了。慕辞,我以为我是最有资格的。”
慕辞没了耐心,烦躁地问:“你以为?别废话了,他在哪里?
“医院。”
“什么?”
“早上你把我赶出房,才到的消息。”
“你动的手?”
“我倒希望是我动的手。”
动手的人是个谜。
昨晚慕辞跟周睿安到达晴色酒吧,周睿安守在包厢外,结果被人药晕,丢在了晴色酒吧的巷口。他昏迷了四五个小时,一醒了就冲向酒吧找人,结果自然是找不到,还被胖揍一顿,送进了医院。
慕辞简单了解了事件始末,也没有道谢,反而怪罪道:“你既然救了我,就该把他一同带回来。”
陆云铮嗤之以鼻:“去救一个情敌?我还没有那么伟大的心肠。”
“什么情敌?”
“别装傻!没意思。”
姓周的如果不是对男人动了心,怎么会那么忠犬?悉心照顾、跟前跟后、寸步不离。
哼!还救他?他巴不得他被人打死,最好,打得稀巴烂,打成一滩肉泥。
陆云铮恨恨地想:这十年来,慕辞到底跟多少男人厮混过啊。可怜他被他坑的那么惨,还特么想把他困在身边。真贱!
真贱的陆云铮最后还是陪着慕辞去了医院看周睿安。
男人额头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