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个,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是叶飞澜,仅此而已,和你举不举没有关系。而且医生不是说过了吗,只要你愿意敞开心扉,并不是没有治愈的可能。我知道你担心消息泄露,我可以把医生绑过来拍一套艳照,如果他敢轻举妄动,立刻就让他一世英名扫地,这样他肯定就不敢了。”
叶飞澜:“……”
“如果你不愿意看心理医生,那也没关系,如果你相信我,你可以放心把自己交给我,我会让你很快乐很快乐,”苟晟的嗓音蓦然变得很温柔很温柔,“如果你还没做好准备,我可以一直等一直等,一直等到你愿意的那一天。”
说到这儿,苟晟突然伸手抱住他的肩膀,低头抵了下他的额头,然后把头埋在他肩窝里,轻轻蹭了蹭:“主人,别丢下我,好不好?”
他的声音闷闷的,带着一点撒娇和讨好的味道,像极了他养了十二年的那只大型犬。
叶飞澜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些很久远很久远的往事。
那时候,他还是个刚从小地方出来,除了廉价的骄傲和梦想,一无所有的少年。偶尔路过狗肉馆,看到那只在屠刀下瑟瑟发抖的小奶狗,诡异地感觉到了一丝同病相怜,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就把它救了下来。
那时候他自顾尚且不暇,并没有什么养狗的心情。再说做艺人这个行当,不像普通人可以十年如一日在一个地方工作、生活,他以后要赶通告要开演唱会要拍戏,要满世界飞来飞去,可能几个月不着家,养一只狗,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所以等它长成一个有着健壮身躯和锋利爪牙的成年犬,能够保护自己的时候,叶飞澜就把它放了。
可是它不肯走。
每天晚上,叶飞澜从练习室回来,它都守在他住的地下室门口,一听到他的脚步声就摇着毛茸茸的大尾巴飞扑过来,伸出带着颗粒的大舌头舔他的手,还拿大脑袋在他腿上蹭来蹭去。偶尔还会用一双长着厚厚梅花肉垫的大爪子搭着他的肩膀,舔他的脸,或者用大狗头在他肩窝里拱来拱去。
长那么大一坨,甚至比一般大型犬都要高大健壮,粗壮得和藏獒一样,看起来凶得不得了,但其实最会撒娇了。
叶飞澜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他从来都对这种会撒娇的大型生物没有抵抗力,很想揉揉他长着硬邦邦短发的大脑袋,说好的,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
可是他知道他不能。
“行了,”叶飞澜强行把苟晟推开,“一个大男人动不动就他妈撒娇,什么毛病?”
苟晟瘪着嘴,委委屈屈看着他:“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