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吼,贫道这个时候才起床,感觉精神饱满,印堂发亮,需要好好码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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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伦斯这时方才过来查看那头翼龙。
光从外形上来看,这头翼龙与电影里的翼龙真的很像,并且在特伦斯查看了一下其身上的弹孔之后,不由得有些咂舌。
其身上大部分的弹孔仅仅只破开鳞片,深入体内不到两公分,而打在头颅上的子弹尽数被弹飞了出去。
这些伤势对于一头体重超过200公斤的翼龙而言,都是小ks。
真正的致命伤则是从其眼睛处打入大脑的数发子弹。
这简直就是一头空中猛兽!
可以想象,翼龙也是因为抓获猎物影响了灵活性。
如果对方从空中不断发动俯冲攻击的话,以其飞行速度,想要用手中的武器将对方打下来,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想要命中时速超过两百公里的移动目标,而目标则只有拳头那么大小,其难度超乎正常人的想象。
就算是花旗国最精锐的神射手,想要做到这一点,很大几率都需要幸运加成。
当特伦斯伸手摸了摸翼龙那与蝙蝠有些相似的翅膀时,震惊的发现对方翅膀上还带着残留的体温。
恒温动物?
我的上帝,如果将这个结果带回去,指不定就能够获得诺贝尔奖!
要知道地球上可没有幸存的恐龙!
“上帝,那是什么!!?”
“我们穿越到侏罗纪了吗??”
........
不过就在特伦斯感叹这惊人的发现时,一连串的惊呼声响了起来。
远处靠近的动物此时已经能够看得较为清楚。
它们身长大约两米,长尾,双足直立奔跑,长且凸出的嘴里长满牙齿,前肢上长有好似大型镰刀般的趾爪。
特伦斯转头看见之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要说那头翼龙让他有些怀疑,而现在看到的那群动物,就几乎能够让他确定了。
作为毕业于耶鲁大学的高材生,特伦斯的知识面很广,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些动物的身份-伶盗龙!
难道真的来到了侏罗纪或者白垩纪?
特伦斯脑海里一片迷茫,自己怎么才能够回去?!!
不过转瞬之后,他意识到了巨大的危险。
要说那头翼龙对人类的威胁很大,可这些伶盗龙的威胁就更大了!
实际上就体重而言,伶盗龙也就十五公斤左右,与大型犬类比较接近。
但它们奔跑的速度很快,并且配上镰刀状的趾爪,杀伤力极为惊人。
在地球的网络上,可是有不少人根据出土的伶盗龙化石推算过这一切的。
其镰刀状的趾爪能够一瞬间将人类开膛破肚!
“速度发动汽车,围成一圈,不!来不及了,大家依靠汽车进行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