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缴获的冲锋枪被送到了联盟军后方指挥部中,联邦jūn_duì 装备了一种新式武器的消息,很快就在联盟军和列强之间传播开来。
万里之外的兰芳,陈新元接到了电报,听了电报上的详细描述,他大吃一惊:“什么?使用手枪子弹的微型手提式机枪?长度约七十公分,使用九毫米手枪弹?一弹匣三十发?可以连续发射,也能单发,也能三连发点射?”
通过电文上的这一系列描述,陈新元当然知道,这种武器就是冲锋枪!他万万没想到,无论是兰芳还是普鲁士,都未能造出的冲锋枪,竟然是美国人第一个制造出来!除了冲锋枪之外,乔纳森轻机枪,也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通过对那种使用步枪弹的轻机枪的外形描述,陈新元明白过来,美国人估计原本是想要造自动步枪,结果因为后坐力太大的缘故,只好放弃了自动步枪的设计,加上两脚架,变成一种新型的轻机枪。
乔纳森轻机枪,在外形上和后世的勃朗宁轻机枪长得一样一样,而且这种枪确实也有勃朗宁的功劳在里面!乔纳森是勃朗宁的父亲,如今年仅十五岁的勃朗宁,就在他父亲的造枪工场内工作,帮助他父亲一起生产枪支。年仅十五岁的勃朗宁,从缴获联盟军的轻机枪中得到了灵感,先后造出了乔纳森轻机枪和乔纳森冲锋枪。
“没想到啊,美国人居然造出了这些新式武器了!马上发电给石达开,让他把缴获的美制新式武器送几支样品过来!”陈新元说道。
这时候,纽约市区的巷战还在激烈的进行之中。联盟军和华人雇佣军已经全部冲入了纽约市区,但这并不意味着战事的结束,而是意味着,最为惨烈的巷战刚刚拉开了帷幕!
纽约市区,多高楼大厦,拥有数量众多的钢筋水泥楼群,还有错综复杂的地铁、下水道系统、地下室系统,地面坚固的建筑物同地下的各种管道通道连接在一起,形成了牢不可破的钢筋水泥堡垒。每一栋坚固的建筑物,都是一座坚固的堡垒;每一座地铁站,都是一座牢固的暗堡,每一间地下室,都是藏兵洞。
可以想象得到,要攻打这样的一座城市,对于进攻者来讲难度有多大!
佐藤茂的连,装备上了大批缴获的乔纳森冲锋枪和乔纳森轻机枪,为了让这个精锐连队发挥出更大的威力,石达开还给这个连加强了一个炮兵排、一个机枪排、一个火焰喷射器班、一个狙击手小组和一个工兵班,使得这个连变成一个加强连。
加强给这个连的炮兵排,装备了两门82毫米迫击炮和两门80毫米无后坐力炮;加强给这个连的机枪排,配备了两挺重机枪和六挺轻机枪;火焰喷射器班有三杆火焰喷射器,狙击手小组有十个人,由五名狙击手和五名副手组成。
佐藤茂的连变成了加强连之后,火力变得更加凶猛了,除了石达开加强给他的炮兵排、机枪排、火焰喷射器班、狙击手小组和工兵班之外,还有一个特种兵小分队配合这个连作战,只是特种兵小分队不属于佐藤茂管,有自己独立的指挥系统,只是在巷战中,配合这个精锐连队,共同打巷战而已。
华人雇佣军的特种部队,也还没有装备上冲锋枪,其实就算是兰芳最精锐的部队,也没有装备上冲锋枪,毕竟这个时候,兰芳帝国和普鲁士都还未造出冲锋枪,所以特种兵小分队使用的近战武器是毛瑟手枪,每一名士兵都携带两支二十响毛瑟手枪,只不过是半自动的,德国人也还没造出全自动的毛瑟手枪。
但这些特种兵战士,每个人枪法都极其精准,一支普通的毛瑟步枪,可以在百米以上百发百中,弹无虚发,每个人都有普通部队狙击手的本领。距离近了,他们的毛瑟手枪左右开弓,威力也不比一支冲锋枪差。这支特种部队,都是由清一色的中国人组成的。这个特种兵小组,一共十二人,两名狙击手,每人配备一支毛瑟狙击步枪和两把毛瑟手枪,两名机枪手,配备两挺麦德森机枪,每人另外配备一支毛瑟手枪;两名霰弹枪手,每人一支霰弹枪,两支毛瑟手枪;其余六名步枪手,每人一支毛瑟步枪,两支毛瑟手枪。
除了步枪火力之外,特种兵小组还有两名步枪手携带榴弹发射器,榴弹发射器并不占编制,所有只要挑选两名步枪手就能携带。目前,榴弹发射器是由正副队长两人携带。
刘峰和张世伟带着十名战士,从一条小巷子后面迂回过去。他们不会去冲美军的正面,而是从侧面迂回。
“炸开这面墙。”刘峰指了指前面挡住去路的一面墙壁说道。
一名战士拔出匕首,在墙壁上挖了几个洞,然后把炸药和小雷管塞入洞内,接上导火索,迅速离开。
“轰”一声巨响,硝烟弥漫,前面的墙壁在爆炸声中轰然倒塌。
刘峰和张世伟立即带着战士们,冲过瓦砾堆,到了一栋大楼跟前,战士们用炸药在大楼内炸开了一条通道,这条通道可以迂回到美国人的背后。特战队身上携带的炸药并不多,但是他们精通爆破手段,懂得如何以最少的炸药,在大楼中炸开一条通道。
通道炸开之后,刘峰和张世伟带着战士们,穿过了这条通道,从美国人的侧翼迂回过去,沿着一面墙壁的墙脚穿插而过,到了一栋美军盘踞的大楼对面,战士们砸开了被封死的窗户,进入大楼内。
这栋大楼内的美军士兵很少,战士们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大楼内的六名美军全部杀死。控制住这栋大楼只好,他们并没有再靠近美军叛军的另外一栋大楼,而是躲在美军盘踞的大
楼对面,准备远距离射杀对面的美军士兵,这才是他们的强项。等消灭了一部分美国人之后,歼灭残敌的任务,就交给兄弟部队了。
“那边,有美国佬来了!”刘峰指了指远处的大街上出现的一群美国兵。
那是自己边上一栋大楼被兄弟部队占领了,美国人准备发起反扑,向那栋大楼扑来。
美国人靠近之后,战士们连连开枪,虽然每个人手里拿的都是栓动式步枪,可是他们枪法极其精准,几乎每一声枪声响起,都有一名美国大兵惨叫着倒下。
清脆的枪声此起彼伏,尽管都是单发的射击,可是转眼之间,冲过来的美国兵就倒下了五十多人!沿着大街一溜拍过去,一具具尸体倒在街头,没有一个人有机会开一枪,就被躲藏在建筑物内的特种兵战士击毙。
“不好!那栋大楼内有神枪手!”一名美军军官大喊一声。
“对面的神枪手太厉害了,我们根本没机会反击,甚至不知道他们躲在哪里。”一名美军士兵说道。
美国人只能听到,对面大楼内不时响起枪声,而且那些毛瑟步枪在枪口上还套上了消焰器,美国人只能听到枪声,看不到火光闪烁,但是听到枪声的时候,已经中弹倒下了,因为距离不算太远,子弹的速度比声音速度快,听到枪声时,子弹已经飞到跟前了。
“呼叫炮火轰击!”美军军官喊道。
美国人躲在建筑物内,过了不一会儿,就听到空气中响起了一阵炮弹划破空气的呼啸声,成排的炮弹向对面那栋建筑物砸了下去,炮弹从窗户钻入建筑物内,腾起了浓烟烈火;有的炮弹击穿了墙壁,在外墙炸开了一个个破洞,橘黄色的火焰从破洞内喷涌而出,对面大楼内响起的爆炸声此起彼伏,不一会儿功夫,那栋大楼就被炸得满目疮痍,外墙几乎全部被毁了,只剩下框架和满地废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