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死透了,看起来他把自己的脑袋打飞了一半。”哈莉笑着点点头,把锤子拄在地面上,又把下巴搭在锤柄末端,大眼睛眨巴着看向洞穴里。
在过去,她经常在哥谭的黑暗处欣赏别人的死状,人们总是喜欢死在没有灯光的地方。
在其他的城市中,一个人如果中枪受伤了总会爬向路边或者其他光亮的地方,希望有人能够救命。
但在哥谭,人们中枪后则会尽力爬向黑暗的角落,并祈求千万不要有人在警察之前发现自己的尸体。
否则的话大概率会被路人补刀不说,街上的乞丐还会扒走尸体上所有能用的东西,包括指甲和人皮;而有些变态会拿死人血肉去做香肠,骨骼之类还可能被邪教徒拿去玩仪式,等等。
人确实很有意思,有的人想要活,有些人只求一个全尸,环境因素对心理的影响表现得十分充分。
如同她所说的一样,格拉克现在是一具不会动的尸体,没有感染尸变的迹象。他的脑袋只剩下前面一半,后脑勺和天灵盖等部位已经变成了墙壁上的涂鸦,正黏糊糊地顺着墙往下滑落。
壮汉身披一块金钱豹毛皮的尸体,此时手中握着一把超大口径的左轮手枪,猛地一看,可能是吞枪自杀。
他挖出来的山洞不大,可能有个十平方的样子,洞里一侧的地上铺了一摞兽皮就是床,还有几个锅碗瓢盆散落在床边。
除此之外,还有一把木质长矛,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洞窟里面没有别的耳室,一眼就能看到头,总面积还不如一个普通的集装箱大。
戴安娜收起了自己的剑盾,看着尸体叹了口气:“这是负罪自杀了?他知道自己送去正义大厅的东西不好......”
“这不是自杀”x3。
丧钟,波波,哈莉三个人异口同声地纠正了这个说法,他们三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已经蹲到尸体边上去了。
明明几秒之前哈莉还在队伍末尾看热闹呢,就像是瞬间移动了一样,太诡异了。
小戴深吸了一口气,脸蛋鼓了起来:“好吧,谁能解释一下你们的判断依据?”
“这是心理学,亲爱的,么么哒。”
哈莉从洞窟中折返回来,把自己挂在戴安娜身上,看到女侠那迷糊的可爱样子,忍不住笑着偷亲了她脸蛋一口才继续说:
“就像之前我们说的,这个格拉克穿着兽皮,拒绝现代房子,都代表他不愿意融入现代生活,才来这里住地洞;那你觉得他如果要自杀的话,是会选择一把稀有的.50口径马格南左轮枪,还是会选择那原始却依旧能捅死人的木头长矛呢?习惯的力量其实很强大,人们在自杀的时候总会选择自己熟悉的方法。”
波波也点头,他蹲在尸体旁边,用爪子拨拉那尸体的手检查尸僵程度,同时补充着:
“在城市上班的白领,想要自杀会选择跳楼或者喝安眠药;在镇子务农的村民,会选择上吊或者双管猎枪;在哥谭生活的人,想要自杀只需要晚上单独出门,和所有的凶手一样,人们在杀死自己的时候也会选择熟悉的手法,这就是习惯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