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流行的歌好像都不太会唱,”沈邵扭头去看顾宁昭,用肩膀撞了撞他,“有没有想唱的歌?”
顾宁昭表情有些呆滞,他看着沈邵摇了摇头。
这时,其他同学也跟着起哄。
“对啊,我们在电视上看过邵哥表演的节目,不过还没见过你唱歌,来一,来一。”
女同学们也都鼓掌叫好,娇娇俏俏的叫着顾宁昭与沈邵两人唱歌。
“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既然你们愿意忍受我的涂毒,那我就只能来一了,”沈邵也没点什么情歌,而是选了一叫《兄弟》的歌曲。
“有今生今生做兄弟”
“没来世,来世再想你”
沈邵的哥唱得确实不是很出众,但是作为业余来说,还算不错,几个女生在前面几五音不全的歌曲折磨下,乍然听到沈邵唱的歌,顿时仿若天籁,都给沈邵鼓起掌来。
顾宁昭端着一杯饮料,慵懒的靠着沙坐着,听到几个女同学的鼓掌声,木然着脸看了她们一眼,放下手里的杯子,极其自然的把手搭在沈邵的肩上。
察觉到自己肩膀上多了一只手臂,沈邵边唱边对顾宁昭笑,全然不在意顾他的动作,甚至还顺手喝了一口顾宁昭端来的饮料。
坐在两人旁边的杨宏强看着两人的举动,有些吃味的砸吧了一下嘴,当年他跟沈邵可没这么亲密,果然住同一个宿舍有益于促进兄弟感情。可惜初中的时候,沈邵没有住校。
一歌唱完,沈邵得到大家雷鸣般的掌声,他放下麦,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然后道:“已经这么晚了?”
众人的视线在他手腕上的表扫过,某国际名牌男款手表,听说中端产品售价都要上万,这款手表上好像还镶了钻,不知道价值多少?
通过今晚的相处,他们深刻的认识到,坐在这里的沈邵,与他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尽管他礼貌亲切又没有刻意显阔,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沈邵拥有的东西,已经是他们不敢奢望的。
“既然如此,我也该告辞了,明天一早就要赶去芙蓉市,所以今晚需要早睡,”沈邵站起身,端起桌上的饮料杯,“今天大家难得相聚,我以饮料代酒,敬大家一杯,祝各位兄弟日后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