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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〇〇三章 足球之父程咬金(2 / 2)

试试就试试,这玩意儿叫蹴鞠。


杨毅把蹴鞠的风流眼改成了球门,球也变得比蹴鞠和马球都大一点,藤条编好外面蒙上水牛皮缝结实。


还是用的马球场地,杨毅把每边20人分成三排,他给分别起名叫前锋、中场、后卫,门口站一个门官。杨毅本来把这个叫门将,程知节说:“将锤子将,将军才能叫将。”


所以只好叫门官,门官是20个人里唯一能用手接球的人。


杨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个如此熟悉,而且无师自通,仔细想想他连蹴鞠都从来没踢过。


程知节把这个叫‘新蹴鞠’。他是武将出身,天下大乱时开始跟着张须陀到处砍人脑袋,所以程知节说自己以前读过书,杨毅并不相信。


杨毅说:“大将军,不管新旧,只要叫蹴鞠那就跟你没关系了。只有起个全新的名字,大唐人才能都知道是大将军你发明了这个新玩意儿。”


程知节说:“哪个驴日以后再说你是笨蛋,老夫拿斧子劈他。”


杨毅说既然拿脚踢,干脆就叫足球。程知节本来想说叫‘程球’,想了想觉得程的球整天被人踢,恐怕不是什么好事,也就没张嘴。于是,这个新玩意儿就叫了足球。


杨毅对足球油然而生熟悉感,可他不会踢。上去撞不过别人也跑不过,好不容易逮住能抡一脚,结果球没踢上把布靴子倒是甩飞去了树杈上,人四仰八叉躺在地上还闪了腰。


还是个笨蛋。人家其他羽林卫两天下来就踢得有模有样了。


足球不需要马,也不需要高明的骑术,门槛降低了很多,但因为参与感更强,反而比马球更吸引人。


京兆府以朱雀大街为界,西边是长安县,东边是万年县。长安县是羽林卫,万年县是金吾卫,金吾卫大将军是郧国公殷开山。


老程都没马了,老殷能有啥,所以足球在羽林卫和金吾卫几乎同时火了起来,然后在整个长安城就火了。


长安人爱玩,现在城里每天都有好几场足球比赛同时在踢,听说有商人和足球的发明人程知节在商量,要把足球在长安城正规化,搞成循环比赛,他们把这叫联赛。


程知节觉得杨毅真他娘的是个人才,为了奖励他,就给他说了门媳妇。大将军做媒,自然是大户人家的女子。


聚仙楼的确是长安西市最大的酒肆。


萝姬是聚仙楼的胡女,金发碧眼高鼻深目,她说她在家乡是美女,但大唐人欣赏不来,都觉得她有点丑。萝姬说她的家乡在很远很远一个叫萝曼科诗山的地方,是被人买来再卖到大唐的。


长安人都不知道萝曼科诗山在哪里,但他们都叫她萝姬,就是萝曼科诗山来的舞女的意思,反正她本来也没名字。


长安人觉得萝姬长得丑,但都承认她的胡旋舞跳得好,而且是西市跳得最好的胡女。


在聚仙楼里跳了十年胡旋舞之后,萝姬老了,跳不动了也变得更丑了。聚仙楼嫌留着她碍事,要把她卖给贩豆子的脚商当暖床。


脚商们不挑食,而且为了行商方便十几个人习惯只带一个暖床女人。暖床的一晚上根本忙不过来,一般很快就被折腾死了。


在骄傲的大唐,胡人很不值钱,还不如牲口。


程知节喜欢马球、喜欢足球,也喜欢胡旋舞,还是个怜香惜玉的大将军。他看了好几年萝姬的胡旋,很可怜她,就说:“我给你找个老实人,你嫁过去好好过日子吧。”


羽林卫没有比杨毅更老实的人了,所以两年多以前萝姬就成了杨毅的媳妇,他也从程府的柴房里搬到了崇贤坊。老程很仗义,给他在这里买了一个没有院子的小房子。


可能因为杨毅是山里人,和长安人不一样,他一点也不觉得萝姬丑,反而认为她挺好看,所以他就很喜欢这个媳妇,对她很好。


但萝姬卖艺这些年落下了一身病,嫁给杨毅不久后就越来越严重,渐渐地连起床都很困难了。


萝姬说:“毅郎,大唐不好,大唐只有你好。萝姬今生无法好好服侍你,如果有来生,我必定报恩。”


杨毅没有去想来生,因为他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萝姬说:“我的家乡在萝曼科诗山,如果你将来路过那里,毅郎,记得把我的骨灰带回家乡,萝姬来世报答你。”


杨毅让她不要胡说八道胡思乱想,然后给她喂了半罐子汤药,再服侍她重新睡下。


隔天晚上,杨毅从大将军府下值回到崇贤坊,进家门时萝姬没有用咳嗽回应他。


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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