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美女为了永葆如画容颜,万死不辞!
“我、我明白了。”
爱丽丝艰难的点了点头,声音沙哑的问道。
隋月月开心的笑了:“那,你会怎么做?”
“还请月姐提示。”
爱丽丝再说话时,声音已经流畅了许多。
“你唯有让李南方发现你的美。”
“让他发现我的美?”
爱丽丝有些茫然。
在她看来,她全身上下,都被李南方看遍了,摸透了,用过了——这具娇躯的美,相信他就算闭着眼,也能从脑海中想象到,哪儿还有美,让他去发现?
“蠢货。”
隋月月撇了撇嘴:“如果你以为,女人的美,只是单纯的容颜,身材,那男人们又何必对那些或冷艳,或野性的美女,总是流哈喇子,让做什么事,就去做什么呢?倒不如花钱买个充气娃、娃呢。”
“气质。”
爱丽丝终于明白了。
隋月月又笑了。
笑容里带着让男人想征服的桀骜。
不错。
就是气质。
一个没有气质的女人,再美,也只是一个花瓶。
花瓶再美丽,有几个男人为之着迷,无法自拔?
“可是,我该怎么做,才能有您这样的气质?”
爱丽丝抬手扶着墙,慢慢地站了起来。
“我有气质吗?我没有。最起码,现在我没有。我,只是个相貌不错的村姑罢了。”
隋月月转身走到窗前,推开了一扇窗:“但当我成为这块土地上说一不二的女王,那么我所拥有的气质,就足可以让全天下的男人,都为我发狂。爱丽丝,我知道你现在对华夏文化如痴如醉。那么,你就该知道一句话。”
孟子说:“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乎。”
意思是说呢,地位和环境可以改变人的气质,奉养可以改变人的体质。
现在的隋月月,表现再怎么出色,也只是个毒枭。
可如果她真成了一国之主呢?
用不了多久,她自身的气质,就会像她所说的这样,让全天下的男人为之疯狂,着迷。
女人要想改变男人对她的眼光,首先就要先改变自己的气质。
隋月月的眼前,徐徐浮上她成为一国之主后,走在国际舞台上,整天被鲜花和掌声所包围——唯有那样,她到死时,才不会因为虚度一生,而遗憾。
也唯有那样,窗外那片罂粟花海里的男人,才会以得到她,而自豪!
李南方被爱丽丝叫醒,洗漱完毕后就找到了陈晓,带她漫步在罂粟花海中。
不是在内地,而且大家都是天涯沦落人,陈晓在双手抱着李南方的胳膊,整个人几乎都挂在他身上时,没有丝毫的顾忌。
估计这死丫头,暗中都在感激月姐,能把她带来金三角了吧?
因为在这儿,她才可以借着需要他保护的借口,光明正大的楼抱着他,不用担心会被陈大力看到,更不用担心李南方会教训她,要好好学习,当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好孩子。
“如果他对我,就像现在对陈晓这样,多好。”
隋月月望着花海中的那两个人,下意识的这样想时,背后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
爱丽丝也走了过来。
隋月月看都没看她,轻声问:“羡慕吗?”
“羡慕。”
爱丽丝毫不犹豫的回答。
“你该怎么做,才不用羡慕那个小丫头。或者说,把她给取而代之?”
“紧随月姐您的脚步走。”
“对。”
隋月月用力点头,转身看着她:“爱丽丝,自李南方走后,金三角就是我们两个人在打理。我负责拓展疆土等人事调动,你负责财务这一块,从没有出过查错。我们在工作上的配合,堪称天衣无缝。”
爱丽丝回答说:“我本身,就是国际名校的金融系高材生。我有能力,也有信心,帮月姐您打理好未来的帝国。”
“我能相信你吗?”
隋月月握住了爱丽丝的双手,语气诚恳的问道。
爱丽丝没说话,挣开隋月月的手,从旁边冰箱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毫不犹豫的割破了左手食指。
鲜血滴落时,她说:“我如背叛月姐,就让我世世代代,都当个毫无尊严的花瓶,被人送来送去。”
血誓。
血誓在东欧地区,是最郑重的宣誓方式。
“从此之后,你就是我的亲姐妹,是我未来帝国的财务大臣。”
隋月月再次双手握住她,双眸亮的吓人:“我敢保证,当我们共同努力,实现了今天的愿望后,李南方就会发现,原来,他从没有真正得到过你。你该知道,这种感觉对于占有欲相当强烈的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会竭尽全力的,来征服高高在上的帝国财务大臣。”
爱丽丝说到这儿后,兴奋的娇躯直颤:“月姐,不,我尊敬的女王阁下。您的财务大臣爱丽丝,已经迫切希望这一天的到来了。”
李南方却一点都不迫切,岳梓童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天到来。
他希望,应该已经启程的岳梓童,在半路上忽然发现,为了区区一个人渣,堂堂的岳家主,实在没必要冒险来金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