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佐县令安抚百姓,才是主簿的职责所在,以“恢办商税”为能必然加重商民的额外负担,且超出了其职责范围。因此,下令吏部进行调查。商税征收的数量也应当根据商业的发展状况,不能以往年的数目为定额,洪武二十年九月户部言:“今天下税课司、河泊所课程视旧有亏,宜以洪武十八年所收为定额。”洪武爷说:“商税之征,岁有不同,若以往年为定额,苟有不足,岂不病民?宜随其多寡从实征之。
对税官无理刁难商民,洪武爷更是严格禁止,如给商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税官必须予以赔偿。洪武八年三月,“南雄商人以货入京,至长滩关,吏留而税之,既阅月而货不售。商人谓于官,刑部议,吏罪当纪过。上曰:‘商人远涉江湖,将以求利,各有所向,执而留之,非人情矣。且纳课于官,彼此一耳,迟留月日而使其货不售,吏之罪也。’命杖其吏,追其俸以偿商人”。洪武爷认为,商人既已纳税,就应放行,此吏留难商人月余,使其错过市场机会,货物无法脱手,蒙受经济损失,仅给记过处分不足以惩其恶,命施杖刑,且以其俸禄赔偿商人。明官吏俸禄甚薄,税官俸薪不多,不足以抵偿商人的损失,但由此可以看出朱元璋反对官吏刁难商旅,保护商人免受无理苛索之意甚明!这些足以表明,洪武爷对商人商业的保护,若非如此,沈老爷子还能穿上这等质地的丝绸吧,若是我眼光不错的话,老爷子身上这一身衣服,织工精细,图案色彩典雅富丽,宛如天上彩云般的瑰丽,凤其富丽华贵,绚烂如云霞是用苏州的云锦做的吧?“
沈老爷子虽不相承认,无奈人家火眼金睛,一眼道破了其名头,总不好睁着眼睛否认,所以含糊的应了声。
杨峥继续道:“若从经济上说,洪武爷并没有过度的打压商人,咱们再说说从政治地位上,大明开国之初,洪武爷虽为治心切,广开言路,允许百姓上书言书,讨论军国大计,商人也不例外:“果有一切军民利病之事,许该当有司、在野贤人、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毋得阻挡。”以法令的形式规定了商人在上书言事,上达下情方面,与地方官吏、在野贤人、有志壮士、农夫的同等权利,不许他人剥夺。可见,洪武时期的商人在政治上并未受什么歧视。
其次重视对公卿子弟的教育,注重其人格的培养,他说:“公卿贵人子弟虽读书,多不能通晓奥义,不若集古之忠良奸恶事实,以恒辞直解之,使观者易晓,他日纵学无成,亦知古人行事可以劝戒。”命儒士能鼎、朱梦炎等修“公子书”,纂集古代忠奸事实。同时,他也认为,“其民商工农贾子弟亦多不知读书”,“宜以其所当务者直辞解说,作务农技艺商贾书”,用通俗浅近的语言讲解从事农工商贾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使这些孩子从小就懂得这些道理,为其将来从事的行业奠定一定的基础。即便是当年还在征战犹醛之际,“公子书”及“务农技艺商贾书”修成了。洪武爷命立即刊刻发行。为奖励熊鼎、朱梦炎等儒士编书的功劳,特赐给他们白金五十两及衣帽靴等物品,可见士农工商的确并不差,百姓的儿子可以读书科举,商人的儿子同样可以,沈老爷子凭什么说商人没有修身治国平天下的资格呢?朝天并没有排斥你们,给了你们保护,给了你们言论的机会,给了你们读书做官的资格,从哪一方面看,你们与百姓都没什么分别,反而是你们,仗着朝廷的给予的保护,自私自利,为了逃避税收,你们采取了‘附籍’的方法。小商人或者“变易姓名”或者“冒合匠户”,或其他职业户,如投充军户中的校尉、力士等,以此来逃避商人身份,在朝廷登记的时候,你们是怎么做的呢,打死不承认自己的是商人,不承认自己吃了朝廷的地租,不知是你糊涂,还是我看不明白呢,沈老爷子你们沈家这一年多没少购买店铺,田庄,据说差不多有上万亩良田,只因为你们记在了魏国公名义下,才得以顺利的逃避了税收,这些年逃避的税收也有不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