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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零三:妮妮安的征服!王霸之心!(1 / 2)

当兰陵的手狠狠抓上妮妮安的诱人圆翘,牙齿用力咬上她的诱人红唇的时候。


全场近两万人,发出了狼一样的尖叫,欢呼!


在这一刻,兰陵是他们的英雄。


不管是奇美拉部落,还是野马部落的士兵,都无比兴奋地看着这一幕。


唯有康斯坦丁,他的心在滴血。


这是他的女儿,经营了这么多年了,终于把她捧上了部落之花的美誉。


为了所谓这个部落第一美人的称号,他废了多少的心血?


妮妮安美是够美的,但比起他的二夫人丝丝还是有所欠缺。但经过长年累月的经营,终于把她捧成了第一美人,不仅让奇美拉部落,连同周围部落的青年俊杰都为之神魂颠倒。


男人都是庸俗的动物。


他们占有一个女人,不仅仅是为了美貌,还有虚荣,想要的是别人的妒忌。


所以,这就要求女人有容貌,身段,名声,地位。


这里名声就尤为重要!


比如地球上的许多女明星,真的就很美吗?不见得,现实中有很多女孩比明星更美,尤其夜总会里面。


但是经过长年累月媒体,影视的轰炸,天天看同一张脸,并且冠于第一美人的称号,久而久之很多人心中就觉得这张脸果然很美啊。


且不说常年累月的轰炸了,一些外围女花钱在网上炒作名声之后,身价立刻从两千块飙到十万块。


在蛮荒国度,男女关系还是相对比较乱的。


所以康斯坦丁就要把妮妮安打造成为高贵,美丽,贞洁的化身。


然后,用这个女儿吸引许多青年俊杰的用忠诚。


他会把女儿嫁给杜炎,阳固,或者丘巨等人吗?不会的!


他想要嫁的是身份更高的人,比如几千里部落共主东南蛮王的儿子。


而现在,他女儿的屁股被兰陵当众摸了,香艳的嘴唇也被当众吻了,顿时间身价起码跌了一半。


而更加暴怒的,无疑就是杜炎,阳固,丘巨三人。


他们足足追求了妮妮安几年了,最大的尺度也就是拉拉小手啊,而且仿佛妮妮安还是无意的,充满了友谊的拉手。


没有想到,兰陵竟然一把抓屁股,一口咬小嘴。


他们真的恨不得将兰陵碎尸万段,剁成了肉酱。


而妮妮安本人,此时的感觉是无比的强烈,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意乱情迷?


不对,没有那么单纯。


她处于一种非常复杂的情绪之中,刺激,羞辱,兴奋,情潮涌动等等,都不足于形容她此时的感受。


总之就是复杂,一辈子都没有过这样的感受。


兰陵根本就不是摸,而是重重的一拍。


而且,他根本就不是吻,而是狠狠咬上来,直接将她嘴唇咬破出血。


但是这种疼痛非常不难受,反而给她带来了强烈的刺激,甚至使得她体内深处的某些基因蠢蠢欲动。


所以这一刻,仿佛觉得无比漫长,又无比的短暂。


漫长是因为每一种感觉,都无比的清晰,深刻。


短暂是因为还没有细细回味,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妮妮安小姐如果还不过瘾的话,欢迎晚上和我钻小树林,我保证让你满意。”兰陵放开她,大笑道。


顿时,妮妮安清醒了过来。


她觉得有必要做出什么举动挽回自己的名誉,顿时一巴掌朝兰陵脸上扇过来。


“啪!”


扇过之后,妮妮安转身走开,面容冰冷。


这个女人果然心机很深啊,关键时刻知道止损。


她打了兰陵一个耳光,就是想要告诉她的爱慕者,她是为了部落而做出的牺牲,她依旧是贞洁。


这样一来,也能够给那些狂热的追求者一个心理慰藉。


这就如同,一个大学生交了一个系花女朋友,当成女神一般呵护。结果有一天,女朋友在寝室里面不穿衣服,光溜溜地走来走去,被对面宿舍的男生用望远镜看得清清楚楚,还拍了照片存在电脑里面。


那么在他心目中,肯定觉得这个女友的女神含金量大跌,不珍贵了。


如果她是光着身子去拍了某些牛逼的封面杂志,依旧是被别的男人看光了,还摆出各种姿势。


这个男朋友尽管心中还是不舒服,但却能聊以慰藉,我女朋友是为了艺术而牺牲,逼格和含金量都在。


所以,这个妮妮安是个绝对的心机婊!


如果放在之前,兰陵还有兴趣去了解这样女孩的心里世界,并且发掘她的可爱之处,就比如对归芹芍那样。


而现在,兰陵只有一个念头,一刀杀了简单,免得麻烦。


因为这样的女人,很有可能成为祸害。


……


今天的大戏结束了,双方部落都收兵回营,兰陵回到外族军中,受到了英雄一般的欢呼。


这让杜炎非常不舒服,如同芒刺在背一般。


皱了皱眉头,他最终选择了离开。


而此时,妮妮安在父亲康斯坦丁的营帐中,两人陷入了寂静。


康斯坦丁并没有责怪女儿,他经常指责自己的儿子,却很少指责女儿。


因为他这个女儿,完全继承了他的心机,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他的指点,她便知道怎么做。


比如今天的事情,根本怪不得妮妮安,都是兰陵太过于无耻。


反而在最后时刻,妮妮安一脸冷漠,甩了兰陵一个耳光,做得非常及时,做到最大止损。


“父亲,对兰陵我们应该怎么办?”妮妮安道:“这个人武功不强,但天赋很高,而且他体内的恶魔血脉仿佛很特殊,竟然能够震慑战马。”


康斯坦丁道:“嗯,因为他的血脉中有一种非常特殊的能量气息,能够唤取一些野兽的远古记忆。


妮妮安道:“单纯这一点,就价值万金。不管是驯服和抓捕狮鹫兽,还是对付敌人的骑兵,都有很大的用处。如果能为我们所用,他以后的前途会超过杜炎。”


康斯坦丁道:“你想用他?”


妮妮安道:“很难,此人非常疯狂,桀骜不驯,目中无人。”


康斯坦丁道:“妮妮,你还记得父亲的志向吗?”


妮妮安道:“记得,征服狼江以南,厄运山脉以东所有的土地!”


康斯坦丁来到一幅粗糙的地图面前。


狼江,是南部蛮荒最大的一条江,延绵几万里,几乎贯穿大半个蛮荒大陆。


厄运山脉,平均海拔六七千米,终年积雪,延绵数千里。


所以,一条大江,一条山脉,成为了两个天堑,将这方圆两千里的土地包围保护了起来。


在这片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栖息着大大小小四十几个部落,近二百万人。


而奇美拉部落,只是其中的一个。


康斯坦丁摇头道:“那个志向有些遥远了,在蛮荒世界,武力为尊。我已经四十几岁了,仿佛已经看到了我武功的极限。所以我现在的目标是,征服这片区域的四分之一。”


他在地图上画了一个角落,刚好是这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四分之一,大约四十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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