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自龙汉三年开始实行大汉皇家版三权分立,议院拥有立法权,但内阁和议会都有权提交议案,议案提交到参议院,由专门的委员会进行研究辨论的听证改进,最后在参议院进行全体投票。
如果议案最终在参议院得到通过,那么议案最终会提交给内阁首辅。内阁首辅签署议案,皇帝又不否决,则议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成为大汉的法律。如果议院和内阁首辅都通过,但皇帝否决,那么议案需要修改,修改后再得不到皇帝的通过,就只能搁置,但可以在下一次重新引入议案。
在这个制度下,内阁也拥有议案提案权,内阁首辅亲自向议会提出了大汉劳动法案,立即引得参议院十分重视起来。
有了皇帝带着一众大臣们的通州之行,以及那番讲话,现在首辅亲自提出劳动法案,参议院行动迅速,立即组建了一个劳动法案委员会,对法案进行研究辨论听证。
按议院的规章程序,议案提交到了参院,还有一套标准的流程,其中就需要举行听证会。
尊敬的委员会诸位参议员阁下,劳动法案规定工人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一月最底薪水四块银元,额外工作时间得付加班费,周末加班还要付双倍加班费,若是节假日还要付三倍加班费,诸位阁下,这个条件太高了。如果这个法案实行,那么我们很多厂商根本无法支付如此高昂的劳力成本,工厂都可能开不下去了
一名商人代表在听证会上直言反对这个法案。
是啊,一天只工作八小时,这也太轻松了。一天工作八小时,一月底薪四块,我们这些小工厂主都不用开工厂,都去做工好了。
这部劳动法案。在许多商人看来,完全就是针对商人们的。这简直就是在抑商啊,难道朝廷的风向要变了。整个法案,完全就都是保护那些工人们的,设立劳动局建立工会,一条条法律条文都是保护劳动者的,他们这些工厂主们的权益谁来保证
议员大人,工人加班给加班费是应该的,但周末节假日加班还要两倍三倍薪水,未免太过。
是啊。是啊,这不是要让我们都关门回家吗
一群商人都免不了激动起来。
不管是出于利润最大化,还是确实有些生意本小利薄,朝廷的这个劳动法案一出,极大的刺激了许多商人们的敏感神经。月最低工资四块,以及一周正常工作四十小时,其余时间都得算加班时间,需另付给加班费等,这些都让他们叫苦不迭。
何况这个法案里。还有许多这样让他们痛心的条款。
比如不得使用童工,女工得享有生育哺乳带薪假期等,看的他们都胃疼了。这么一来,岂不成了那些做工的成了老爷。他们这些人成了冤大头了。
那什么劳动局工会,更明显就是冲着他们这些工厂主来的。
以后这生意还怎么做啊。
按着这最底薪水和标准工作时间算,以后他们要支付的薪水得增加许多,还得额外支付大笔的加班费。
不过不管商人们怎么叫苦。这个听证会其实并不会就听信他们的诉苦。更多的,这个听证会其实是个过场。
不过也不完全算个过场,毕竟许多工人代表。可是对这个法案非常支持的。
劳动法案做为新制后的第一部议案,在参议院进展迅速,只用了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一系列程序,最后开始全体投票。
一百名参议员,最终以八十七票赞成,三票反对,十票弃权通过。按规定,参议院投票三分之二赞成就是为通过。
议案在参院通过,呈交内阁审议,首辅签署。
议案本就是首辅亲自提出的,内阁当然没有反对的道理,全票通过,最终递交到了皇帝的御案前。
刘钧对整个法案很满意,虽还无法面面俱到,但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都做了明确表述,其中最关键的一些条款,比如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工作时长辞工自由等等,这些刘钧最在意的条款,都一一在列。
拿玉玺来
刘钧朱笔签署大名,加盖国玺,这份劳动法案也就正式成为了劳动法,成为一部成文法律,天下通行。
当天内阁下发公文,内阁新建劳动司,各省新建劳动厅,各府设劳动局,县设劳动分局,并筹建工会。法律在颁布之日正式施行,各地用工单位必须按新法制定薪酬标准。
新法迅速推行,有人欢喜有人愁。
许多商人大加报怨,工人们则欢欣鼓舞。
天津祥泰木业总部。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义接到天津劳动局的通知,去参加了一次会议回来后,立即召集公司的董事们开了一个会。
从六月份起,公司正式全面执行劳动法条款。
有董事喊道,按新法,以后咱们公司光是人工,就得上升起码两成。
这个我自然知道,但这是朝廷法律。况且,我们给工人提高工资,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也能提升。另外一个,我们以后可以全面实行计件薪酬,按件计酬,多劳多得。
计件薪酬,这也算是现在许多商人都想到的一个新法子,一个能绕过劳动法最低薪酬加班费的好办法。
如果用计件薪酬代替计时薪酬,如此一来,就算加班,其实也不需要付加班费的,因为多劳多得,是计件薪水。只要最后工人的工资超过最低薪水就足够了。
这几天公司财务加下班赶一赶,把今年工人们的薪水算一算,月底时,要把四月以前的薪水全发下去。以后咱们按月发薪,只扣压一月工资。财务经理提前跟银行打下招呼,把现金准备好,咱们既然要做,就争取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