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是街上卖饼子的小买卖人,张家大叔最近染了风寒。肯定是张家妹子为了筹钱治病,这才大雪天仍旧去街上卖饼子。都是要强惹的祸,荆轲几次接济都被张家妹子拒之门外,这又是何苦。只是不知道胡狗子为何冬天还留在燕京城,按照往年的习惯,胡狗子不是只在夏天来的么?
这里说的胡狗子,指的是生活在燕国北疆的胡人。他们属于东胡的一支,当年被燕将秦开击败之后,虽然将胡人赶出了燕国。但秦开死后,大批的胡人开始回迁。夏天的时候,胡商会来燕京贩卖他们的毛皮或者北地的特产。有一种树根一样的东西长成了人形,据说是很滋补的东西。当初荆轲疗伤的时候,就没少喝那玩意。
胡人性子粗鄙,在燕京的时候时常有违法犯禁之事。可燕国国力羸弱,应付战国诸侯尚且力有不逮。更何况,对付北疆那些飘忽不定彪悍无比的胡人。官府对胡人作恶,往往听之任之。生怕触怒了胡人,引起南北夹击。那样大燕会有覆灭之虞!
听了那孩童的话,荆轲还没来得及开口。秦舞阳已经拎着剜肉的牛耳尖刀冲了出去,荆轲站起身拍拍孩童的头,也跟着走了出去。高渐离无奈的摇了摇头,拿起一根松木棒摆弄火炉里面的火焰。他是个击筑高手,可不是格斗高手。虽说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但也强不到哪里去。去了徒添累赘而已,不若在这里看着火,待荆轲秦舞阳杀完人回来,有一口的狗肉吃。
积雪踩在脚下“咯吱”“咯吱”的响,秦舞阳跑得飞快。荆轲带着那孩童刚刚出了院子,秦舞阳已经消失在街角不见了踪迹。
在街角荆轲便听到了打斗声兵刃撞击声,还有人的惨叫声混合成了一团。那小童激动得满脸通红,可荆轲听了几声之后。立刻变了脸色,丢下那孩童几个窜纵已经来到张家门外。
秦舞阳拎着牛耳尖刀站在院外,隔着齐胸高的院墙正向里面观看。只见院子中,一名凶恶的独眼壮汉正面对六七名服饰怪异的胡人。胡人手中都拿着剑,独眼壮汉手里却拎着一个没有见过的兵刃。很像秦舞阳手中牛耳尖刀的放大版,地上已经躺了两具尸体。一具是被劈掉了半个头,另外一个居然被斜着劈开了半个身子,红红的肌肉和各色的内脏,在雪地里异常醒目。
秦舞阳显然被这独眼壮汉惊到,他十岁杀人可从未杀得这样惨烈。那人手中是什么兵刃,居然能将一个人斜着劈成两半。屠夫秦舞阳当然知道这里的难度,除了臂力惊人之外,手中有一柄锋利的兵刃也是不可或缺。将人砍成这副模样,别说自己就算是荆轲也办不到。荆轲用的是剑,主要是进攻手段是刺而不是劈砍。相对而言,剑手更加讲究腕力,而不是臂力。
独眼壮汉有如一头疯虎,怒吼一声手中钢刀一抡便杀进了人群之中。那柄巨大的钢刀被他舞成了一团光球,带着风冲进了胡人的人群之中。残肢断臂在一瞬间飚飞起来,惨叫声与鲜血齐齐共舞。
胡人几乎没人是这独眼壮汉一合之将,不是身子与手中兵刃被一齐劈成两半,就是被砍掉胳膊大腿。浑身满是杀气的秦舞阳,被惊得目瞪口呆。站在他身后的荆轲清楚的看到,秦舞阳的腿居然在微微发颤。
左右不过是一炷香的时间,胡人已经躺了一地。除了死去的,就只有两个被砍断了大腿的还在地上嚎叫。
银白色的雪与鲜红的血合成了血泥,胡人的身子成了最好的搅拌器。地上的混沌一片狼藉不堪,一阵北风夹着雪花吹过,浓烈的血腥味儿能将人熏得呕吐。
那独眼汉子摘下狗皮帽子,浑不在意的扇着风。如此酷寒的时节,他居然敞开了袍子,露出了浓黑的胸毛在寒风中凌乱。
胸墙外看热闹的人很多,可见到此种惨景的,没有几个不扭身呕吐的。独眼大汉不屑的向外面的人看去,忽然见到了勉力站着的秦舞阳,还有抱着剑看得饶有兴致的荆轲。
“哈哈,荆轲兄弟!少见少见,杀了几条作恶的狗,耽误了与兄弟共饮。来,咱们这就去干三大碗。”
“老狗!两年不见,还是如以往那般凶悍。看起来,西北一行这功夫大有长进啊!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