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张作霖走私案的审判,但大律师不为张作霖辩护,甚至不为走私案本身辩护,反而一直盯着走私的正当性来抗辩。↖↖,
最后陈述的时候,他说道:“没错,边境地区存在着大量的走私行为。但是为什么我们跟朝鲜边境没有这种走私行为?我们跟俄罗斯帝国的边境,也没有这种走私行为?唯独在西北的边境,在跟苏俄接壤的地方,充满了这种走私行为。为什么?
因为合理。因为苏俄禁止他们的百姓跟我们的百姓自由贸易,但是他们的百姓不贸易,就没有饭吃,连种子都被他们的官府收走,他们难道没有理由想方设法从邻国得到粮食吗?难道他们就活该活活饿死?
你们挨过饿没有,我想你们可能有人还记得,辛亥年的时候,上海青帮到处打家劫舍,说是革命,那时候买不到吃的,你们也许饿过几天。可是你们能理解那种不是饿几天,而是直接饿死,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情形吗。
我这里还有许多照片,我都没有拿出来给你们看,因为我怕大家晚上会做噩梦。古书上常讲,‘天下大饥,易子而食’,我过去不信,因为虎毒不食子,但现在我信了,因为很多苏俄的老百姓不是易子而食,而是直接吃了自己的子女。”
说道这里,大律师都哽咽了,喘息了许久,才终于抬头,用红红的眼睛瞪着众人。
“大家说说,我们在这里干什么,审判这些给饿死的人送去粮食的走私贩?如果他们今天被判有罪,那么我敢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罪。尊敬的陪审团,你们身份尊贵,你们就是法庭上的议会。你们嫉恶如仇,对罪恶毫不容情。但是我要说的是,如果今天我们判决了他们有罪,这不是司法的正义,这是死法制度的耻辱,是我们每个人的耻辱。苏俄人民的鲜血。将浸透这样的判决书。”
控方律师多次想打断大律师,想出口反驳,但是却突然没了勇气,他都被说服了。
最后年轻的控方律师只做了十分单调且显得无力的陈词,他只是要求法官和陪审团,务必立足于法律来进行判决,务必要考虑到法律的尊严。
面对张家高价聘请的大律师,他没有经验,这不怪他。这就是自由世界的法律体系。有钱人才能买得到最多的公道。因为凡是有经验的律师,没人愿意拿着非常一般的薪水,留在司法体系之中服务。他们更愿意在律师事务所里,拿着高薪,为最有钱的人服务。
在决议厅中,法官将陪审团召集在一起,跟他们详细的解释法律条文,对他们进行法律专业引导。告知他们法律对走私的明确相关规定。
可是最后陪审团还是依然一致裁定,这一次西北走私案无罪。他们有权决定有罪或无罪,但是定刑是法官的权力。
可他们宣布无罪了,法官也就没办法判刑了。
法官可以裁定陪审团的判定明显有违法律,从而不接受陪审团的裁定,重新选择陪审团,但这需要勇气。很显然这个法官缺乏这样的勇气,如果他是从革命时代走来的,是伍廷芳那样的法官,或许会这么做,可是他是和平时期成长起来的法官。他怕受到社会的责难,受到良心的谴责,所以他不敢。
最后判决,张作霖走私案不成立,不但他无罪,其他走私贩也被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