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后,爱国者党政府通过了一系列的新法令,几乎国家的方方面面,爱国者党政府都开始进行了改革。当然最重要的莫过于宪政改革,这遭到了很多保守势力的反对。只不过,在唐人的支持下,爱国者党政府极其强硬,甚至使用了类似法国大革命的激烈手段。很多保守派人士,被查出有各种各样的罪行,其中最常见的莫过于“出卖国家利益”、“叛国”之类的罪行。由于新政府有意加强公民作用,所以很多保守派都遭到了平民的围攻。一批被杀,一批被流放,还有剩下的一批选择合作的,爱国者党也进行了一定限度的妥协,宪政改革也开始变得通畅起来。
自然以上的这些荷兰改革对于大唐来说意义不大,真正重要的是在爱国者党政府上台一个月之后,荷兰正式跟大唐签署一项协约,因为该协定是在埃因霍温签订的,所以称为。
埃因霍温条约首先确定了大唐和荷兰的军事同盟关系,在缔约国被别国进攻的情况下,另一国有义务对盟约国进行军事支持。作为军事同盟的附属条款,大唐取得在荷兰驻军的权力,不过驻欧唐军的指挥部并未建设在荷兰,而是建立在了比利时希埃夫雷斯。
同时大唐将协助荷兰重组荷兰jūn_duì ,建立一支三万人规模的荷兰陆军,和六千人规模的荷兰海军,统一隶属于荷兰国防部。但就如同另一位面中韩国jūn_duì 的战时指挥权在美军手中一样,荷兰jūn_duì 的作战指挥权也置于驻欧唐军司令部之下。
对于军事同盟,很多荷兰人还是同意的,毕竟大唐很是强大,与大唐结盟对于荷兰就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但是后面的条约内容,在荷兰引发了巨大争议。
荷兰政府仿照之前有关东印度殖民地的让渡条约,将手中锡兰殖民地、开普殖民地转让给大唐,大唐向荷兰开放在全球的十余块海外领,全面免除进出口关税,原在殖民地的荷兰人已开发资产,可以得到保留。同时荷兰和法国将圭亚那合并成一块殖民地,由大唐、法国和荷兰三国共管,三国居民均可以自由移民当地。
很多荷兰人认为,这个条约是丧权辱国的,因为荷兰几乎丧失了所有殖民地。但是相当一部分荷兰资本家对此却是十分支持的,在这群人看来,自己国籍是什么不重要,被哪个政府管辖也不重要,能赚钱就好。大唐的海外领蕴含着无限商机,名义上他们是丢了两块殖民地,但是却打开了更多殖民地通商的大门,这简直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也不是所有荷兰商人对此满意,垄断权被剥夺肯定导致竞争激烈,而且自由贸易条约是双向的,荷兰也全面以零关税去迎接强势的唐商,没有危机感是不可能的。
但无论如何,荷兰人在面对占领着他们土地的唐人,是听不起腰板说话的,这条约还是最终被签订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