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的,清婉夫人出去对他或许是有好处的,如果没有清婉夫人参与其中,这场对决就是他们兄妹之间的,单纯的意气之争。
清婉夫人也知道花梨的心思,她不想这场宫变演变为屠宰场,所以才潜入宫中,在这里等着大皇子,要跟他来一场兄妹之间的意气之争。
不论输赢,这场对决对东明来说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了。
起出去,虽然离开了房间,但显然放心不下花梨。
清婉夫人刚刚离开房间,就被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十余人的一支小队保护起来。
大皇子的人很少来到东明,不认识这些家伙;但王宫原来的军却认出来了,这是公主府的卫兵,来自大漠的勇士。
花梨之所有有恃无恐,他们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些人像影子一样隐于黑暗中,平里是绝对见不到踪影的,可关键时候总是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花梨宫变的时候也是,原本静悄悄的公主府突然涌现八千卫兵;现在又是这样,他们甚至没有看到这些家伙是从哪冒出来的。
也正因如此,谁也不敢轻易挑衅他们,虽然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但是谁也不敢动手;因为大皇子下命令,另外他们也却是害怕这些幽灵一样的家伙。
至此,东明的叛乱暂时演变成了大皇子和花梨兄妹二人的对决。
屋内。大皇子夹了一些菜放进口中,余光紧紧的盯着花梨;问她:“那么,你想怎么样赢得胜利。”握紧手中的刀,道:“你我相距三尺之内,你没有绝对凌驾于我之上的信心,所以要去我项上人头的做法被否决了;屋内也没有其余人的气息,二十一卫不在这里,我实在想不到你会使出怎样的招数!”
花梨还是狼吞虎咽的吃着,说道:“离开白泽山的时候我很愤怒,恨不能将你千刀万剐挫骨扬灰;可是从白泽山到东明的路很远,整整五天的时间十一天的时间,不眠不休的赶路;或许是因为困乏,也或许是因饥饿,回到东明的时候我的怒火已消了大半,对皇兄,竟生出几分怜悯!”
她说着这些的时候,竟也凄惨的笑了起来。
那浮在脸上的笑容,使得大皇子浑颤栗,跨在腰间的兵器发出几声铮之声,也不知是嘲笑花梨的自大还是应和大皇子的不安。
应该是在诉说大皇子的不安吧,因为花梨只是在自顾的狼吞虎咽的吃饭,而大皇子则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
现在的场面是他完全掌握了主动的,他究竟还在害怕什么?谁也不知道,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见了花梨的这副吃相,他实在是不敢下手,不忍下手。说道:“怜悯我什么?”
终于,花梨吃饱了,一抹嘴道:“皇兄应该很孤独吧,谋千秋大业者,必于漫漫长夜中抱紧孤残影,与天斗,与人斗,与己斗;能胜天半子者,驰骋沙场;能胜人一筹者,王侯之相,能于漆黑的长夜中认清本我之人,方可君临天下,开万古大业,为天地之先执掌法度、生死、去留。”
目光看了一眼大皇子手中的刀,又说道:“皇兄能走到今,至少胜了天,胜了人。不,也皇兄之才,应该早已知道本我为何;若非如此,皇兄也不会迟迟不肯出手了。所以,我说怜悯皇兄,其实是怜悯自己,若非运气比皇兄好一点,我是绝没有资格今跟皇兄对坐的。”
始终猜不透花梨的心思,将帅对决,这是要命的事。大皇子道:“皇妹之言,折煞我了。若真是如此,我早就动手了,我绝不是有善心的人。”
花梨道:“是的,至少皇兄是绝不肯在此时对我露出半点善意的。所以才说我的运气好,三年前皇兄跟鼎王叔争夺皇储之位;我成了猎场上的羔羊,本来是最差的位置,但你们各自放空了一箭,擦而过的恐惧将我赶入羊群之中;皇兄应该知道,绵阳实在是种奇怪的东西,他们的角力是非常大的,一下就可以穿破狼的独自,一个羊群发起疯了,狮群也能干掉,可是它们却很少发疯,哪怕是灭亡的威胁,它们也只知道害怕的逃走;但会发疯的的羊群,总会发疯的,只要有一只羊肯花时间去bi)整个羊群,它们就一定会发疯。”
大皇子道:“是啊,会发疯的羊群,只要有一只羊动了干掉天敌的野心,它们就一定会发疯的。如果这只羊还偏偏被森林之王大象看上,那她的运气就实在太好了;如果这只羊还得到大猩猩的青睐,那她就真的所向披靡了。”
花梨听到了大皇子心底的哀叹,哀叹命运太不公平。但他也绝不是会任由命运摆布的人,告诉花梨道:“但即便如此,这只羊最终能不能站在森林的篝火晚会上,还是很难说;走在一群天敌之间,它一定会害怕的,只要害怕了,就一定会露出后的破绽,成为晚会上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