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晓语就是这样,不论什么都阻止不了她向前的脚步,也好,人命也好,世界灭亡也好,她都绝不会有丝毫的动摇。
慕晓语抱着灵蝶,道:“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烂大街的东西,白给我也不会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是同一类人,都喜欢强求,都喜欢死拽着得不到的东西。
可是,她们实际上完全是两种人。灵蝶之所以强求,是因为她喜欢,喜欢的东西就要去争,去抢,去不顾一起的拿在自己的手里。
而慕晓语之所以强求,可能仅仅是别人有而她没有。她可能完全不喜欢,但是如果有人拿着什么东西在她的面前炫耀,她宁可毁了也不会成人之美。
所以灵蝶是反正不要的东西,谁要谁拿去好了;而慕晓语则是除非是我给别人的,否则就算是不要的东西,谁要是敢动手我也会打断他的手。
一早,慕晓语和灵蝶离开酒店。乘车离开的时候回首看了一眼,有些不舍的样子。
她已经来这座城市十几天的时间了,也在这家酒店住了十几天的时间。对慕晓语和灵蝶来说,这家酒店虽然只是给钱入住,可是毕竟一起在这里度过了十几天的时间,这里留下了她们的很多回忆,已经是记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可是,两个人都只是看了一眼而已。
虽然有留恋,但是他们都不是会紧紧抓住过去不放的人,前面的路还很长,也会很远,未来的时间会很宽广,如果太过于在意过去的话,就不能好好的走下去了,所以,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吧,人应该抬起头来看未来的世界才对。
大概正是这种想法,所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离开的时候也能说一句‘余生安好。’
可是余生是否真的安好呢?慕晓语不知道,灵蝶也不知道,他们只知道说了这句话,会安心一些。
人最怕什么呢?是黑暗,分手是的黑暗,饥饿是体的黑暗,离别是感的黑暗,所以人最怕的是黑暗。
今天的灵蝶很开心,因为慕晓语对她说:“你会遇到一个温柔的人,为你倾尽全世界的温柔。”
灵蝶问:“那么你呢?你的温柔会给我多少?”
慕晓语道:“谁知道呢?如果这世界的温柔是有限的,我的一份早就用完了,而如果只是在这个时间有限的,那么这个时间的温柔全部都给了你;但是,如果这个世界的温柔是无限的话,我已经拼尽全力,给你的温柔,就是我这个时间能拿得起的所有的温柔。”
没有山盟海誓,但让他很开心;对慕晓语,她的要求其实不多,只要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只有她就好,因为从一开始,她们就是这种关系。
灵蝶突然觉得,如果从一开始就把什么都说清楚的话,其实明知道结果会很难过,也还是可以认真的相的。
她终于明白了,人之所以会失望,是因为那些山盟海誓,说了太多的承诺,却不曾把这些承诺变成现实,所以才会失望,所以才会不知所措,所以才会怨恨。
如果一开始就只是为了那点可怜的温暖的话,为什么不事先就说清楚呢,只要两个人都是一样的想法,就不怕将来的有一天其中的谁会离去。
当然,如果彼此倾心的话,还是始终牵着手好,可是世界上的事,并非是事实都能如意的。既然如此,不如随行一点,现实一点。相是两厢愿,离别时坦然放手。
这才应该是,因为要离开的人就算你紧紧的抓住也不会有用的,要离开的,一定都会离开,如果坦然放手的话,将来想起还是好的记忆,如果纠缠不清,将来见面也会尴尬。
那些说分手了不能做朋友的人,一定得不够彻底,那些说分手了不能做敌人的人,一定不明白分手到底有多痛。
分手了,就是敌人,也是朋友,但是,即便是敌人,也是可以坐下来吃饭聊天的,即便是朋友,不爽的时候也是可以揍一顿的。不是有人说过吗:好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
慕晓语和灵蝶能够这么短暂的相,大概是慕晓语就是这样的人,而从遇到他的那时候开始,灵蝶也变成了这样的人,并且彻底的贯彻了这种观。
终于,慕晓语过了安检,转过对着跟在后的灵蝶说:“记得,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没什么值得伤心的,因为就算伤心,生活也不会因此变得美好。所以如果你要难过的人,除非难过会让你变得更好,不然的话,让难过什么的都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