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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条件(1 / 2)

出乎遏必隆意料的是,庄妃并没有像他预料的那样惊讶或者暴怒,而是叹了口气:“哎,大汗在出征前就曾经和我说过,刘成其实和他是完完全全的一类人,唯一不同的是他投胎在女真人这边,而那个刘成投胎在汉人家大汗还说既然打不过刘成,那就跟随他就是了,反正几百年来女真人就是给明国当护边的藩属,无非换一个主人,给刘成当马前卒就是了!既然时运已经不在了,就要认命,族人能够延续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庄妃的回答无异于给遏必隆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他磕了一个头,低声道:“主子,奴才有一个打算,可以为小主子安排一条出路,只是鲁莽了些,还请主子恕罪!”


庄妃听遏必隆这般说,精神不由一振,他口中的小主子便是庄妃刚刚生下的男孩,乃是皇太极的遗腹子,也就是历史上的顺治皇帝。俗话说母以子贵,子以母贵,本来若是皇太极还活着,这个男孩自然是万千宠爱于一身,而皇太极死兵败身死,自然就无人问津了。而mǔ_zǐ 连心,庄妃对儿子的怜惜宠爱不但没少,反而更添了几分。


“哎,现在都这幅样子了,你这么做还不都是出自一片忠心,哪来的什么恕罪不恕罪!鲁莽不鲁莽?”庄妃叹了口气,对一旁的苏麻喇姑道:“苏麻喇姑,你给遏必隆拿张凳子来,坐着说话!”


“多谢主子!”遏必隆磕了个头,也不退让:“奴才的意思是,让小主子拜刘成为义父!”


“拜刘成为义父?”庄妃一愣,旋即便领会了遏必隆的用意:“那刘成乃是明国大将,与我大金乃是敌国,难道他不想把我和福临送到北京献俘请功?”


“我看不会!”遏必隆微微一笑:“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刘成灭了我大金之后,下一步就要对明国用兵了!此人野心极大,度量也广,当初击败林丹汗之后,他便先杀了卜失兔汗为林丹汗报仇,又收养林丹汗的次子,以其名义统领蒙古各部,如今漠南各部都已经成了他的爪牙。如果他将小主子收为养子,别的不说,至少上三旗会对他感恩戴德,对他,对小主子,对您都十分有利!”


庄妃稍一思忖,正如遏必隆所说的,皇太极死后,她和儿子唯一残余的价值就是对上三旗的这点号召力了,可光有号召力没用,还得有足够的实力。环顾天下既有足够的实力,又需要这份号召力的也只有刘成了。她本是个极为果决的性子,对苏麻喇姑道:“你取一柄短刀来!”


“是!”苏麻喇姑虽然不知道庄妃是为了什么,还是习惯性的服从了命令。庄妃从苏麻喇姑手中接过短刀,在右手食指上割了一刀,鲜血立即涌了出来,她不待苏麻喇姑惊呼,便从衣襟上撕下一块布帛来,用右手食指在上面飞快的写下几行字来,又从枕头旁的柜子中取出一枚玉玺来,将那块布帛在玉玺上的纽扣上打了个结,递给遏必隆道:“这是大汗的私印,空口无凭,你将这个送给刘成,也有个凭据!”


遏必隆赶忙起身下跪,伸出双手接过印玺,收入怀中,沉声道:“主子请耐心等待,奴才拼死也要给小主子拼出一个前程来!”


“起来吧!”庄妃将遏必隆从地上扶了起来,叹道:“可惜我现在也没有什么可以赏你得了,苏麻喇姑,你去把大汗过去那件貂皮披风拿来,给将军披上!”


“多谢主子!”遏必隆抚摸着柔软的披风,双目已经满是泪水。


崇政殿。


天色已亮,夏天的清晨盛京天气凉爽,晨风吹过殿旁的槐树,只听到一片枝叶的哗啦声,更显得一片静寂。这崇政殿原本是皇太极与亲贵大臣们商议政事的地方,皇太极死后,代善等人便将商议政事的地方改到了更新些凤凰楼,这里就显得有些荒凉了。不过今天这里又恢复了往日的人气,人还是那些人,只不过个个衣着凌乱、神情狼狈,不少人没有结辫子一头乱,有的人甚至连鞋都没有穿,打着赤脚。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每个人脸上的神情都迷茫的很。有个提着裤子的黑脸汉子对外面的看守军士骂道:“谁是你们的上司,做事也不要太缺德了,抓来就抓来,好歹让老子拿条裤腰带,穿双靴子再出门呀,总不能让老子就这样一直提着裤子吧?”


“别喊了!”旁边一人扯了一把:“别惹恼了他们,把你拖出去砍了!”


“砍个毛!”那黑脸汉子声音小了些:“估计是多尔衮还是阿巴泰回师夺权吧,要不然怎么一夜之间就变了天?娘的,夺权就夺权呗,还把老子从床上抓起来,连裤腰带都不给一根,还好是夏天,要是冬天非冻死个球的了!”


这也难怪黑脸汉子这般误解,由于有了遏必隆这个内应,不少士兵干脆就是两黄旗里的,昨天夜里阿桂的奇袭大获成功,除了在府库等少数几个地方生了小规模的冲突,其他地方可以说是兵不血刃。像这些大臣权贵几乎都是在床上被抓了个现行,莫名其妙就被送到了这里。许多人还以为这是又一次八旗权贵内部的政变,根本没有抵抗的意志。多尔衮三兄弟杀皇太极已经打破了后金高层的政治规则,既然代善和济尔哈朗没有杀多尔衮三兄弟来维护这一规则,那这些亲贵大臣们又何必跳出来呢?反正阿巴泰也好、多尔衮也罢,都是爱新觉罗家的,他们的家事我们这些当臣子的就没必要去掺和了。


正当这些人胡思乱想的同时,阿桂正在数十名乞列迷骑兵的簇拥下,沿着东大街往宫城而来,紧跟在他身旁的正是叶大诚,正毕恭毕敬的听着阿桂的训话:“叶大哥,昨天晚上的事情你干的不错,不过接下来我还有一件事情要你做!”


“贤弟你请讲,我一定把差使办好!”叶大诚昨天一夜没睡,精神却好的出奇。一夜之间这盛京城便换了主人,这让他越庆幸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嗯!”阿桂点了点头:“这盛京城虽然拿下了,但城内城外的女真男丁连老弱算起来至少有两万人,而我手下只有三千多人,现在他们还没回过神来,时间一久必然会有人生事。我打算把这里的汉军重新整编一下,不知道大哥你能不能把这个担子挑起来!”


“我?”叶大诚被阿桂这话吓了一跳:“阿桂,我以前可只是个营官呀,这盛京周围的汉军加起来有林林总总有上万人,算起来有七八个营了,资历威望啥都没有,怎么管得过来?”


“大哥,这不是事情紧迫吗?”阿桂叹了口气:“昨天晚上院子里那十几位都是你平日里关系不错的吧?经过昨天晚上这件事情,他们也算是与你经历过风浪的人了,待会你就把他们都召集起来,每人都给他营官副营官当当,他们肯定念你的情。实在是掌握不住的就干脆放到城外去。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家济农大人最看重的就是有本事的人,你要是把这些汉军给抓住了,一个副将是跑不掉的!”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叶大诚听到阿桂许下这等厚赏,脸色顿时大变,他咬了咬牙,一跺脚:“罢了,就拼一把了,吃干吃稀就看这一遭了,贤弟你放心,老子就是把这条命豁出去,也要把这汉军给你拿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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